2019年9月26日 星期四

後殖民主義詮釋之例子:雅各的回歸(創31-33)

. 雅各(殖民國)用計在其他國家致富(創30:37-43)

    雅各藉著在別人的地方,使用計謀使自己富強起來。藉著擁有更多的財富,可以直接和當地的擁有人(拉班)對抗。甚至拉班的兒子都不能忍受雅各的作法(創31:1)。雅各見到這情況不對,卻想離開到其他地方去(創31:2)。雅各靠著自己的“霸權”更自己印証他這樣作是有“神的吩咐”(創31:3),更覺得他在拉班之地是應該得著這麼多財產(創31:6)。

. 雅各因財富而擁有權力,迫使拉班要退讓而與他立約(創31:36-55)

    拉班反抗,追逐雅各,但是卻被雅各以他辛苦在拉班之地工作說服(創31:36-42)。拉班見情勢不利,要與雅各立約,拉班甚至一無所得,還要給雅各祝福(創31:55)。

. 雅各再殖民以掃地(創32-33)

    雅各想要再殖民之前的以掃地,卻懼怕以掃對付,因為以掃的人一早對雅各曾經欺騙他們懷恨在心(創32:1-12)。雅各用“經濟的力量”使以掃放棄趕逐他們(創32:13-21)。以掃被雅各的真情和經濟的力量感化(創33:10-11)。雅各成功再殖民以掃地(創33:16-17)。雅各繼續在殖民之地佔有更多的土地(創33:18-20)。   




後殖民主義詮釋之概說

    後殖民主義詮釋一般指研究歐洲國家對其他文化世界(cultures of the world)的殖民地主義的影響。的確,過去一些歐洲國家在南美洲、非洲、亞洲等(“第三世界國家”)各地執行殖民地管治,經過長期的管治,為許多受殖民地的文化帶來了極大的影響。這些影響(effects)在廿世紀尾和廿一世紀初漸漸展現,引發許多“後殖民現象”,「後殖民主義」(Postcolonialism)就因此而產生。

    後殖民主義不只是歐洲大學一門新興的學科,也是第三世界國家大學或神學研究的學科。一些第三世界國家更稱「後殖民主義」研究為「解除殖民主義」(de-colonialism)研究,希望一些後殖民國家可以完全脫離殖民主義/帝國主義(imperialism)的影響。

另一方面,「後殖民主義」不只是研究一些“後殖民”(曾受殖民地的國家)的文化現象,而且也關注到前殖民國繼續以“另一種形式”出現和影響後殖民文化的現象,例如,前殖民國家以強大的經濟和政治力量再次進入後殖民國家的情況。我們稱這類形的後殖民主義為「霸權主義」(hegemony)。

因此,「後殖民主義」研究有兩個範圍:

一.  後殖民國家的社會和文化現像,特別指前殖民國餘留下來的影響。

二.  「霸權主義」,指前殖民國繼續以強大的政治和經濟力量欲“繼續統治”後殖民國。

當然,「後殖民主義」的主要研究目標是後殖民國家的文化。因此,一些學者也稱後殖民主義研究是一種新興的「主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這種新興的「文化研究」不像過去的文化研究。過去的文化研究主要是研究一個民族的風俗習慣、意識型態等等社會結構元素,而當代的「文化研究」是專專研究後殖民國家的文化型態。

新的聖經神學論述方向

在這新的詮釋走向中,聖經神學家又如何展開新的論述方向?它至少有三種可能的論述方向:

1.以系統教義為主的論述:

雖然說是意識到當代詮釋理論對聖經文本詮釋所具之影響及多元詮釋意義的產生,但由於它所服侍的對象是教會體制,所以它仍然以建構系統教義為其目的,期盼為聖經神學開展出真正具教會合一性(ecumenical)的基督聖經神學信仰,代表人物如巴爾及大部份七十年代以前的聖經神學家。

2.以時代處境為主的論述:

特別強調古老聖經文本的時代處境適切性,並指出每個時代的群體必須為聖經文本詮釋開展出適切其時代處境的詮釋,再以此為基礎整理出當代處境的聖經神學。這所謂的時代適切性的聖經神學也開拓出各式的本土神學;適切時代處境的聖經文本詮釋與聖經神學之代表人物如查爾斯(B. S. Childs)和麥可恩,本土神
學如宋泉盛或古狄利爾士(Gustavo Gutiérrez),鞏特沃爾得(Norman Gottwald)。

3.以聖經文本詮釋為主的論述:

這是一種強調聖經文本的主體性及主導地位,以聖經文本詮釋為主,一方面重視聖經原文的多向度考據,同時又讓文本和讀者之間的主體相互指涉性產生詮釋效應,代表人物如克萊斯,蘇吉特拉加(R. S. Sugirtharajah),士可維亞(F. Segovia)和維斯特(Gerald West)。本文也傾向於此種論述的開展,既重視文本也強調解讀群體的相互主體詮釋效應。

第一種的論述仍然是以抽離式的思維進行聖經神學的詮釋,忽視了解讀群體的個別性,也宰割了聖經文本的主導地位。第二種的論述雖重視解讀群體的主體性及特定時空所引發的時代處境適切性,但忽略了聖經文本的主導地位,因此所產生的聖經神學乃本土區域性的神學(local theology)而非本土聖經神學。第三種的論述強調聖經文本的主導地位,同時給予解讀群體合法的主體位置,讓其產生主體相互指涉的詮釋效應而達其理解目的,亦是本文所重視的。

要開展新的聖經神學論述,它必須以新的詮釋向度對聖經文本和解讀群體進行批判性的詮釋,同時也應考慮較為全面的時代及處境適切性,這種新的批判的聖經神學論述方向至少需要考慮三方面的因素:

1.解讀者作為文本的主體性(Reader as Text)

有別於系統教義神學的抽離性形式,解讀者的主體必須受到肯定,是建構意義的關鍵因素。以往讀者代入作者,解讀代表原意,原典原意主導一切的詮釋時代必須被解構而開拓出容納讀者為文本的主體聲音之空間。

2.解讀群體的生活經驗為文本(Context as Text)

解讀群於時空中的現實經歷,其生活中的文化因素及生存經驗,都構成解讀者/群的語言及生產意義的內容。社會文化意識必須適切地理解和詮釋,作為對文本產生意義的處境。然而過於強調其主導位置而忽略聖經文本的主體性會導致它喪失其神學性,也因而成為某種社會批判論述而已。

3.聖經文本的主導性(Text as Text)

聖經神學的本質在於它局限於聖經文本中所開展出的文本詮釋,因此有關聖經文本的種種客觀性的因素必須給予充分的考慮,如原文的考據(biblical exegesis)、考古資料的分析(archaeological data analysis)、比較語文學的成果(comparative philology),社會文化背景(sociological context)等。

以上三種因素的共存性對批判的聖經神學建構是關鍵性的,這批判的聖經神學論述,除了要以聖經文本主導的內在考據之外,它也考慮解讀者作為文本的主體性和讀者群的社會文化生存經驗。然而,有別於歷史批判法的目的,除了往後看之外,還得往前看,也就是探索其時代的適切性,對現代人類生活處境以經為本的進行詮釋,祈盼重獲聖經文本對現代人生產適切的意義,對信仰群體的生存價值注入新的信仰能力和責任。有別於系統教義神學為主的模式,除了向內看之外也向外發展,以多元解讀理論為聖經文本進行詮釋所產生的效應,嘗試發展對後現代現實生活中被生化科技和宇航通訊支配的人類生存處境生產正當性強的生存意義。

在新的詮釋理論中對聖經文本進行多元解讀所開展出新的聖經神學論述,不僅可打破以往聖經研究與神學論述兩者互不相通的局面,也可突破以往聖經研究相等於沉悶內向的原文考據活動和神學論述以人為本的思想系統編制。更期待的是在多元的詮釋理論運作下,聖經神學可發揮它合一性的潛力(ecumenical potential),讓這新而批判性強的基督聖經神學為人類和平作出一定的貢獻。


多元詮釋對聖經神學建構的啟發

當代詮釋學在聖經文本的解讀上引發了對聖經文本的多元理解,然而它對建構聖經神學的挑戰確是激烈的。在傳統方向上建立其系統性和一統化的聖經神學,當面對多元解讀的挑戰時,不僅在方法上,在本質及內容甚至其合法性都受到質疑,換言之,過去那種曾經被接受為放諸四海皆準的權威性解讀,在新詮釋理論的解構下,原來佔據著我們對聖經理解的一直不過是西方/白人/男性/中產/知識份子的一種特定社群的理解。

聖經神學是否為服侍某特定社群或系統教義神學而設?或者其詮釋的目的是為了鞏固某些宗教制度或重現歷史或宗教歷史的建構?不管是往後看或向內看,這類的聖經神學至終封閉起了聖經,其對上帝的論述也就越來越像是一種宗教歷史性質的神學,或教派主張的觀點而已?這些問題都在有待展開的聖經神學問題進行探究。

針對這處境,麥可恩(William McKane)指出詮釋學所關懷的是對那屬古代的聖經文本建設在某程度上對未來的開放性,並確保其持續的適切性(continuing relevance)。聖經神學在這多元的詮釋上正可展開新的詮釋局面與向度,可往前和向外發展,從歷史主導轉而向未來負責,從系統教義的建設轉而聆聽解讀群體的聲音。以往邊緣或他者的解讀重獲其合法地位,主體得以確認,聖經神學的兼容性重新得到重視。

在多元詮釋的催逼下,聖經神學應可展開新的建構議程,放下歷史的包袱,不以系統、中心、整合等為架構,讓其個別性主體得以確認。新約聖經神學的發展正趨這方向進行,以個別主體為主、整體的一統性為次,建設出一套個別性強的新約神學。希伯來聖經神學經過近兩世紀以歷史批判為主的單向發展也趨這向邁進。


以多元為軸的聖經詮釋學

近乎兩百五十年來,主導新舊約研究的,一直是在歷史性質的或歷史主義的方法範疇下進行。自六十年代開始,在八十、九十年代開花結果的文本詮釋理論,也因世紀末全球格局變遷而引發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宗教等範疇的轉化,趨向多元化與多樣化。這也是傳統解經家今天所面對的最大挑戰。其中最具吊詭性的是,以「重生得救被聖靈充滿」自居的詮釋者必須面對過去所接受的那些以作者原意為本的權威性解讀因此所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那些纏糾在原典、作者、原意、讀者相互效應的關係中的主張越來越有更新的看法,對聖經文本進行新向度、新層面的詮釋,以嘗試瞭解其現代的意義,更須在語意學的符碼中探索其對現代人的生活經驗中所可能生產之詮釋效應。

由於在多元的詮釋解讀下,以往的原典原意解經法所建立起的權威性和安全感重新受到挑戰,這一切都爲新舊約聖經文本的詮釋一方面固然帶來新的活力與趣味,激發起對聖經文本進行新層面的詮釋,但其合法性也受到挑戰,更引發某些的批判和質疑。

聖經詮釋學於七、八十年代後所受到的衝擊無非是來自當代詮釋學的解讀理論和文學批判/解讀理論。有別於歷史與文字考據的解經法,它肯定與重視作者、文本和讀者的互動關係,並以它們的社會、經濟、文化、性別取向、階級、種族、政治意識形態等作爲詮釋取向(directions)與旨趣(interests),也因此生産了多元性的聖經文本解讀旨趣(reading interests)。

聖經詮釋的目的也因此在自我詢問:「詮釋學是否只純粹爲我們提供對文本的重要而普遍的看法;抑或它也針對特定的神學課題提供重要的詮釋資源」(Watson 9)。

由於解讀旨趣(interests)有意無意地支配了對文本的詮釋與理解,而沒有任何解讀是獨立或可以抽離於任何旨趣,對聖經文本所進行的解讀與神學整理是否也意味著生産多元化的聖經神學是一種必然的結果;那麽,巴爾對聖經神學所內存的合一性潛能(ecumenical potential)的期望,也不無他的可能道理。聖經文本解讀的多元化若能得到它的合法性,從中所進行綜合性地整理聖經神學的進路就必須棄絕排他性和以主─客、大─小、輕─重、分級的取向,而採取相容性強的共存方法,孕育一種「批判的聖經神學」(critical biblical theology)。這種批判的聖經神學一方面接受當代哲學詮釋學和文學批判解讀理論所引發對聖經詮釋的思考與批判,另方面亦承擔現今人類在現實生活的全球化處境中所面對種種有待處理與解決的神學與社會人文課題。

聖經神學的新趨勢

當代詮釋學應用於聖經的理解,已産生了對聖經文本理解的多元性;然而,聖經神學面對此多元型態的論述時,仍致力於建構一套既系統又具整合力的神學思想和體系。

過往所處理的聖經神學論題,多以確認其「一統性與多樣性」(Unity and Diversity)的存在爲旨,可是在當代詮釋學的衝擊下,其多樣性(diversity)的特色漸漸顯的更具多元性(plurality),向來被視爲鞏固信仰理性基礎的一統性(unity)也在此衝擊下越發顯得脆弱。

綜觀上個世紀聖經神學家所論述的,無非是環繞著主題/中心/系統/一統性等課題抽絲剝繭;新約神學的中心主題如「上帝的國度」、「基督中心」、「因信稱義」、「成聖」或舊約神學的中心主題如「契約」、「應許」、「基督中心論」、「拯救」、「救贖」等都是嘗試去建立一套環繞某教義為中心或主題的系統化的聖經神學,惟與系統神學所不同的是它不一定按教義或系統神學的分類爲議程,但是它們仍無法擺脫以服務教義為目的。

這種以整合性及一統性爲基礎所整理出的聖經神學,在聖經學者仍然處於以歷史和文字考據爲主的釋經法時代還可以相安無事;可是在當代詮釋理論或文學批判-解讀理論當道的廿一世紀文本解讀趨勢中,聖經神學在面對衝擊中自然地有必要重新自我定位轉向於文本解釋,以及經由處境化的閱讀所釋放出來的多元性理解,成了極富挑戰的工作。其中,面對多元的聖經解讀與整合的聖經神學彼此間之相容性問題,更足以產生出各種可能的詮釋衝突和更新的解釋。換言之,正是多元的解讀理論為現代讀者對聖經的理解帶來新層面多向度的理解,同樣的,這多元的理解作為整理聖經神學的內容,將挑戰以整合為主導方法的聖經神學模式,也有助於更徹底的往聖經神學的建構方向去努力。

聖經神學與聖經詮釋學


聖經神學從表面而言可算是一門專注於研究聖經文本中有關上帝的論述,現有的聖經正典(希伯來聖經加新約聖經)乃六十六卷分別由不同的作者於不同時期所書寫,再經過漫長的傳統形成過程而達至現有的最終版本,因此文本中有關上帝的論述確實是多面性和多樣化的。若聖經神學的目的是將文本中有關神的論述整合起來,成爲一套一致性強(unifying)而系統化(systematic)的聖經神學,那必然會以偏概全,顧此失彼,為了強化其一統性和系統化而把其他的內容邊緣化或同化。

聖經神學究竟應該是一套系統化的神學,一部以教義爲主而從聖經文本中抽取整理而成(proof text),爲教導教義而設的神學?還是一個包含了希伯來聖經和新約聖經中合共六十六卷經卷多元內容的神學?就本質而論,聖經神學確實是一門仍待確立的科目,正如神學的定義至今同樣難以確定一樣。

聖經神學作爲一門獨立學科的發展可追溯至 1787 年,加布勒在德國奧特多夫(Altdorf)以拉丁文發表其就職演講,致力創導聖經神學必須自教義神學中獨立出來,自此奠定了聖經神學的獨立性地位。雖就如此,聖經神學作爲一門獨立的學科發展至今,正如巴爾於1999 年出版的《論聖經神學的概念》一書中指出,「聖經神學的定義至今仍有待確立」(Barr 3)。巴爾進而從相反方面著手嘗試爲聖經神學尋找定義,他以五種學科與聖經神學作一比較而指出聖經神學非隸屬於這五類學科!

他指出聖經神學有別於:

(1)教義神學(Doctrinal Theology; systematic, dogmatic or constructive);

(2)非神學性的聖經研究(Non-theological study of the Bible);

(3)宗教歷史(History of religion and corresponding approach);(

(4)哲學性神學/神哲學或自然神學(Philosophical theology and natural theology);

(5)對部份聖經的詮釋(Theinterpretation of parts of the Bible as distinct from the larger complexes taken as wholes)。

於此同時,巴爾也確定了五點,聖經神學是:

(1)由聖經(新舊約)學者所做;

(2)是新的東西,既是它在尋找一些仍未知道的東西(有別於如加爾文神學或路德神學等);

(3)普遍被認爲存有合一的潛能(ecumenical potential);

(4)它可能有別於一般正統對神學的認定;

(5)它之所以明朗化(clarity)只有當其置身於聖經內的時間語言與文化中被理解或認爲或相信爲神學」(Barr 2-4)。

時至今日,巴爾還在致力於確定聖經神學的本質與定義,同樣每年還是有幾本以聖經神學爲書的著作面世。其中表現出建基於聖經作為基督教/基督信仰的基要經典的信念。而且基督教的神學信仰必須建立於聖經神學上,因此聖經神學也被設定爲綜合聖經內容而整合爲基督教信仰的基礎神學學科。由於作爲基礎性的神學,它自然產生了對聖經內容的綜合性(integrative)與整合性/一統性(unity)的要求,結果絕大部份人所接受的聖經神學實際上是系統化的教義神學(doctrinal / dogmatic theology),它是經由綜合性的整合後所論證的融貫性(coherence / consistence)與統一性(unity)的產物並且被視爲是鞏固信仰的理性基礎,甚至以此來引證聖經是上帝所啓/默示的經典。這種現象說明,聖經的主體性喪失了,聖經文本的多元性與多樣化在系統化的教義神學底下也被遺忘了,再加上歷史批判解經法的宰制下,聖經文本的他者聲音接近於消音。

二百多年來的聖經神學發展在歷史批判解經法的主導下的走向是往後看而不是往前看,在系統教義神學的主宰下是往內看而不是往外看。因此,聖經神學漸漸成為一門死的學科走入了死胡同,面對多元主體和解讀群體的聲音與人類生存所面對種種的問題,它只好表示沈默,無言以對。要打開這孤立、抽離的局面,聖經學者和聖經神學的建構者必須要「傾聽」多元的聲音,接受多樣化的解讀。聖經文本詮釋的「第三次轉向」所帶動,即是更多對各群體解讀聖經文本旨趣的關注,並且以多元視角看待聖經,釋放出聖經文本更多和更豐富的理解。

符號結構主義

  多個世紀以來,哲學家對探求知識的確定都受困於“歷史”及“存在”(“我”這主體)。歷史的注重引起對歷史文化背景這些客觀事情的討論,存在使到人過分探究“我”這主觀的主體。符號結構主義就是要反對以上的系統,要把意義的探究轉移到“文本”(擺在人面前的文件)去。盼望經過分析文本中的文字(修辭)之間組成的關係,然後從這些關係中找出文本的意義。
    結構主義是一門極廣泛的哲學,可應用於語言學,人類學,社會學,釋經學,哲學裡。
理 論
. 語言學家索緒爾(F. Saussure),也是結構主義之父,首先把語言(也就是文本中的文字)分成“語言”(langua)(按文法及修辭系統所寫成的文本)和“談話”(parole)(就是由文字而出的信息)。再按著語言中的“二元論”(binary theory)把“談話”中的文字分成“符號”(signs/codes)。認為在“談話”中,每個文字都包含兩個/雙重的“符號”;稱為“意指”(signifier,外在的意義)和“所指”(signified,內在的含意)。例如,魯迅所著《阿Q正傳》中的“阿Q”,外在的意義(“阿Q”的意指)只是故事中的一位人物,內在的含意(“阿Q”這符號的所指)卻超越出這人物而是指所有受壓迫的人。可見“意指”和“所指”的關係是“不定性”的(arbitrary)。每一個“符號”的意義皆由文本中找到,也受文本中的是關係所組成的系統來決定。
  今日的廣告大大的利用了“符號”的力量,在市場製造需要。例如,一個香煙廣告封面是一架飛行著的飛機和一個在美麗海灘滑帆的人。這符號原本與香煙無關。飛翔的飛機的外在意義只是飛行,滑帆也是普遍不過。但是廣告有意帶給吸煙者一個內在的含意:當你吸這牌子香煙時,你就如置身在飛機上或是在美麗的海灘滑帆這麼寫意、浪漫、享受、高尚。
. 後來結構主義學發展到人類社會學方面。引證出文本的意義是深藏在符號所組成的結構的下面,不是顯而易見的。就如一個社會,社會就是一個結構:有各形各類的人,各種的活動,部門,建築屋等等。這些只是明顯的“符號”,肉眼所見的只是一個簡單的架構,這架構的意義卻是深藏在底層。
. 每一個“符號”的意義都由“符號”所組成的架構來決定。因此,每個“符號”都不必考慮到它的歷史背景;也就是說“非時間性的”synchronic)。

歷史批判法

[前言]

歷史批判法的關注點是與經文的歷史背景和形成過程有關的種種問題。歷史批判學者所做的是把自己和文本分隔,釋經者是屬於現在的時空,而文本則被看成是來自另一個時空,亦即古代的以色列和初期教會。釋經者要先找出文本在其形成的時空裡所要表達的意義。然後,他就把自己與文本重新連接起來,方法是把文本在另一個時空所包含的意義「翻譯」到現在的時空來。

事實上,與其說歷史批判法是一種方法,倒不如說它是一種「趨勢」(Approach),而為了實現這個趨勢,我們需要運用不同的方法。

[歷史批判法]

1. 何謂歷史?

顧名思義,歷史批判法與我們如何理解「歷史」是息息相關的。究竟歷史研究的目的為何?歷史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回答「發生過甚麼事呢?這些事為何會發生呢?」

歷史研究不是為了要找出一套抽象的哲學來解釋過去的事情,歷史研究的目的是要把事件一一敘述,並了解這些事件的來龍去脈。這裡的「了解」並不包含價值判斷或道德判斷。所謂了解其實主要指涉到事件間的因果關係。

當我們要用歷史批判法來研究聖經,就先要知道文本形成時所處的歷史情況是怎樣的。這樣,我們就要問:「根據經文,我們能知道有甚麼事情已經發生呢?為何這些事會發生呢?」

我們要先聆聽文本自己說些甚麼。要達成這個目的,我們要運用不同的研經方法來弄清楚文本對其作者和第一批讀者的意義。在進一步討論之前,讓我們先以Krentz所舉的例子來說明:

於加拉太書2:10,保羅提到「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這裡的「窮人」不一定就是在經濟上有缺乏的人,而可能是指「在耶路撒冷裡面的猶太基督徒」。理由如下:首先,在路6:20的「貧窮的人」,這個詞是指著門徒說的。

再者,從羅15:26(「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可見,這詞後來更指到猶太基督徒的一個分支。如果我們再讀林前16:1,我們可看到「窮人」與「耶路撒冷的猶太基督徒」是同義詞。

事實上,保羅所收的捐獻並不單有慈惠的性質。猶太人的終末思想期盼著萬國的財富會流到耶路撒冷(參賽60:561:666:12、詩72:10-11)。根據徒20:4、林前16:1、林後8:19:2,我們從那些外邦名字可知,保羅所收集的捐獻乃是從外邦人中得來。況且從林後8:3,我們知道有人更是超出力量捐獻,因此就令人覺得,這筆金錢不單純是慈惠捐獻。這些獻金可能更表達了猶太人終末盼望之實現,因此就印證了保羅在外邦人中的服侍。

從這例子可見,當我們分析一段經文,經文本身的歷史背景有助我們不受自己的時空文化所影響,從而聽見經文自己真正要表達的意思。這是歷史批判學者必須有的態度。

2. 何謂批判?

把文本的歷史背景弄清楚之後,事情並非就此完結。我們固然是利用一些史料來源來建構歷史,但我們又怎樣評定這些史料來源的可靠性?Krentz在其著作裡打了一個比喻:史料來源就像在法庭裡的證人,它們所作的證供必須受到質疑和檢討。

「批判」就是質疑和檢討證供的藝術。

批判可分為兩方面:外在的(External)和內在的(Internal)。外在的批判乃檢視史料作者的可信性、史料本身的可靠性、史料所屬的年期。然而,我們要注意,我們並非只對那些可靠的史料感到有興趣,其實那些不可靠的史料也是有價值的,因為使得史料變得不可靠的原因本身也是有其歷史的價值。內在的批判則檢視文本本身的意義是否自洽(self-consistent)、是否帶有偏見或先入為主的觀念、能否清楚地表達所傳達的信息等。

[歷史批判之前設]

每種研究方法(包括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都有其前設(Presupposition),這些前設是該研究方法之基礎。然而,我們亦要注意到,這些前設往往都是不能被客觀證明的。這情況就如在自然科學裡,「科學方法」是不能被證明為對的。以下是歷史批判的前設:

1.      耶穌基督已復活升天,祂差了聖靈來,聖靈會引導我們進入真理更深之處。

2.      聖經所包含的是有關信仰之著作,寫作的目的是幫助信仰群體對其所信的有更深切之了解,而並非為了報告當時的史實。

3.      基於以上兩點,歷史批判的目的乃是從文本的歷史處境中辨別出信仰的元素。

當然,這世上沒有無懈可擊的前設,因此這些前設都不斷受到質疑。

[歷史批判所牽涉之研經方法]

上文說過,歷史批評是一種趨勢。要選擇這趨勢,我們必須借助很多方法的協助。歷史批評的任務之一,就是要弄清楚文本對其作者和第一批讀者的意義,這時有很多研經方法都能大派用場。由於篇幅關係,以下只簡列三種、並其背後的假設及限制。

1. 文本批判學(Textual Criticism)

-         方法和目的:找出經文有錯漏或增刪之處,企圖重組最原始的經文面貌
-         背後假定:最原始之經文有最高的價值
-         限制:重組經文的過程純粹根據人的有限知識和經驗

2. 形式批判學(Form Criticism)

-         方法和目的:把經文的文學類型(Form/genre)辨別出來,判別這經文的歷史背景,從而推測經文在該處境中的意義
-         背後假定:今日的聖經其實經過口傳、寫作及編輯的階段。每段經文有其所屬之文學類型,而不同類型有其不同之處境
-         限制:把經文拆散分析後,經文的整體意義會被忽略。此外,縱使此方法之假定是正確的,但不同經文的不同作用合併了之後,彼此之間會不協調

3. 編修批判學(Redaction Criticism)

-         目的:找出聖經書卷的編修者是按甚麼立場來把不同材料編輯成書
-         背後假定:這個編輯者的確存在,而且聖經經卷都曾經歷過編輯過程
-         限制:由於沒有原來未經編輯的材料,因此難以斷定編輯是否曾發生過,更遑論要清楚知道編輯的過程和目的

    既然歷史批判所牽涉的研究法是有利有弊,那麼,它本身也必然受到批判。以下我們略述歷史批判法在神學界中的認受情況。

[結論]

當然,歷史批判法所受的詰難也不少。有人認為,由於歷史批判太注重人的理性,聖經的權威性就盪然無存。此外,信心在事事講求證據的歷史批判面前完全找不到立錐之地,因此有人認為這方法只會拆毀信仰。

或許有人說,這樣的詰難只會來自一般不從事研究的教會信眾。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歷史批判法在學術界亦受到批判。一直以來,聖經研究的方法可歸納為兩大進路「歷史」和「神學」。

歷史批判法當然就是歷史進路的支柱。然而,近二十年來,後現代主義的興起直接衝擊著固有的聖經研究方法。因後現代主義影響而興起的詮釋方法很多,其中最有名的是源自法國學者Jacques Derrida的解構主義(Deconstruction)

解構主義指出,任何從單一詮釋理論尋求文本意義的方法都有其困難,因此舊有的「歷史」與「神學」兩大詮釋向度均受到很大挑戰。解構主義反對死守以往的二元向度,而以一種多元批判的取向取而代之。

歷史批判法對一些講求信心和聖經權威的信徒來說,的確是一個很大的挑戰,甚至是一種攻擊,因為歷史批判事事講求證據,講求理性。

然而,我要指出,歷史批判法既是講求理性和證據,我們就更明白「信心」並不是我們不用腦筋思考的藉口。另一方面,歷史批判法既有其限制,我們就更能體驗到理性並非一個終極的標準,而我們所信靠的上帝才是我們生命與價值觀之所繫。

歷史批判學者正是由於對聖經十分認真,因此想盡辦法對它認識更多,希望在其中找出更豐富之意義。歷史批判法其實正表達了這群學者在上帝面前的努力和掙扎。

對「後殖民主義詮釋」的批判

    後殖民主義詮釋對許多曾被殖民地的國家,或後來被“政治和經濟殖民”的國家來說是一個直接回應處境的詮釋學。這樣幫助信徒從聖經文本去回應處境,按「社會位置」角度來說,它是適合的。

    但是,福音派學者對這個新興的詮釋法卻有保留:

. 它太過份地強調/針對帝國主義的權力和角色。的確,今天許多剛脫離了殖民地的第三世界國家,卻是要緊緊依靠前殖民國的幫助去重建自己的政治、教育、經濟、神學等等工作。太強調前殖民國的「霸權」,或太高舉自己國家的「霸權」也不是一個好方法。今天我們知道,在這個“地球村”的世界中,國家與國家之間互助互惠是必須要走的路。孤獨自己,過份高舉民族主義都不會為人民取得什麼好處,反而會帶來許多困難。

. 後殖民主義把許多曾被殖民地的“國家的位置”單單和“歐洲前殖民國家”比較,造成一種極端的對抗局面,製造許多種族和種族之間負面的情緒,不能好好地為人民謀求更多的利益,只會在社會中製造更多的“反帝國主義”的情緒。

. 「後殖民主義詮釋」只是隨著自己的需要而抽取經文,然後按自己的「社會位置」加入許多獨有的意義,這並不是整全的詮釋。

. 「後殖民主義詮釋」也像其他處境學詮釋一樣,過份強週“讀者”的意義,造成意義多元化,甚至在社會中製造更多“霸權”。

文化詮釋的原則

美國溫得伯特大學的施高華(F. F. Segovia,Vanderbilt University)在其名著《從這裏讀出來》(Reading From This Place),提出六個文化詮釋的原則。

意義是由現實讀者與文本的相遇下而形成(Location of Meaning is Construct in the Encounter between Text and Reader)

文化詮釋必須在現實讀者面對文本時才建立(construct)起其意義。可見一個文本的意義並不依附在文本的作者或文本的歷史背景(如歷史批判學及文化批判學所獲得的意義),也不依附在文本中(如文學批判學或敘述/修辭詮釋所獲得的意義),而是在現實讀者與文本的相遇下形成。現實讀者在此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是主動的,文本的意義要在此才會顯示出來,或在相遇時才由現實讀者提出或爆發出來。換句話說,意義是因此藉著一個社會和歷史的文本與一個社會和歷史的讀者的相遇而產生。這現實讀者也在這樣的相遇情況下更顯示出他是現實讀者,不然我們還見不到現實讀者的完全顯示。

在這原則下,一個文本,不管它是什麼形式的(文字或圖畫),永遠是不變動(unchanging)和非自主(non-autonomous)的,在那裏等待被現實讀者去詮釋。文化詮釋這樣定義的「文本」,是可以從不同的角度等待現實讀者去詮釋的,也在這樣的相遇中被建造(construct)出來。換句話說,文本之真正成為一個文本是在於現實讀者和文本的相遇中被現實讀者創造出來(the text as a creation on the part of readers),文本的意義也在此產生。這種“意義的創造”是繼續不斷地發生的;當不同的現實讀者按各別的社會處境(social locations)和各別的興趣去閱讀或詮釋(read and interpret)。藉著這樣的看見,「文本」是不定性的(arbitrary),是按各別讀者而變成不同的「文本」(texts)。

. 交叉式的閱讀策略(Matrix reading strategies)
  
也就是說,詮釋者不可以單單從一個角度或一個方向去閱讀他的文本。詮釋者時常要在兩個核心(現實讀者和古時文本)之間走動,互相較量,來回調整,然後才落定在一個“最適合”(或最適用)的意義。

. 多元意義原則(multiple significance principles)

因為文化詮釋承認「文本」的意義是不定性的,因此其意義也可以是多元化的。多元化是詮釋者必須按著其「社會位置」去反應或詮釋。詮釋者對多元化意義是不必懼怕的,因為這些詮釋是針對其社會位置而發出,因此是適合的。

. 讀者霸權原則(hegemony principle)

霸權原則是指從本文中找出霸權的背景並給與解除。解除霸權也是適合的動作,因為這樣的詮釋是針對社會的位置而發出。

. 神學性的原則(Theological Presuppositions)

文化詮釋對神學的看重不會比其他的詮釋模式少。文化詮釋看重社會位置加於每一個現實讀者身上的總經驗,即使每一個現實讀者可以說他的詮釋是何等客觀及公平,但他還是不能否定或遮蓋他個人的宗教或神學思想背景,因為每一個現實讀者皆受其社會位置(不只是當中的性別、社會政治背景,更包括其社會宗教背景(socioreligious dimension)在內,並且這社會宗教背景的影響力是何等的大)的影響。這裏所指的社會宗教背景包括了現實讀者的信仰系統、當中的神學和宗教生活習慣、因宗教產生的意識型態。這些社會宗教背影是不能隱藏的,反而要呈現出來讓它們接受批判。另外要說明的,文化詮釋也是一個注重文本中的社會宗教層面的詮釋法。當現實讀者針對著其社會宗教背景去詮釋及尋找一個文本的意義,這找到了的意義更加肯定該文本是“神的話語”(The Word of God)。

對文化詮釋來說,所有的現實讀者都是神學家,不管是明顯或不明顯的,因為現實讀者的閱讀或詮釋皆算是一種的神學工作,為了要從文本中獲得宗教或神學的意義,目的是要把這意義應用在現實讀者活生生的生活裏。這宗教或神學意義”對現實讀者來說才是真實的,才是“有意義”的。也因為每一個現實讀者皆有其特定的社會位置(包括社會宗教背景這因素),因此每個文本是沒有或不可能在任何時間及文化中擁有“一個意義”(a meaning for all readers at all times and in all cultures)。

. 教育性的原則(Pedagogical Implications)

文化詮釋看重於社會位置的實際情況及現實讀者從文本中獲得意義的重要性,因此它對讀者的教育性是獨特的。

第一,過去強調只有一個方法去獲得文本意義的原則已不復存在,這時每一個現實讀者都要去認識其他不同的現實讀者如何理解一個文本,每一位現實讀者都不能申明他的意義是唯一的,必須開放自己去接受其他現實讀者的看見。

第二,對某文本那傳統及流行的意義不再擁有權威或霸權,每個傳統的意義必須受每一位現實讀者的挑戰。換句話說,每一位現實讀者在每一時刻都可以挑戰傳統及流行的詮釋。

第三,面對著許多現實讀者,每一位現實讀者必須時時醒覺,常常自省(或常常自我批判),可見每一位現實讀者不只是要面對文本,甚至要面對其他的現實讀者。霸權意義已不復存在,即使有,也立刻要面對其他現實讀者的挑戰。

簡單的說,過去那種被動式的教育及灌輸某個傳統意義已不復存在,現在是一個隨時開放、自我醒覺、留意世界各地不同的現實讀者的詮釋。這種教育性原則是超地域、超民族、超語言的、超性別的。

以上的「文化詮釋」原則就是「後殖民主義詮釋」或「霸權主義詮釋」的詮釋原則。



文化詮釋簡介

    就在第二個千禧年要終結的最後數年,聖經研究學界出現了文化詮釋學(Biblical Studies/Cultural Studies),使傳統的「歷史文法」釋經學再次受到一個新的挑戰,也相信這文化詮釋法會繼續跨入第三個千禧年,並且流行在各個國家的教會中,特別是第二及第三世界的教會。聖經學者相信「文化詮釋」將是釋經學的第四典範。

簡單的說,文化詮釋就是要處理一個文本(例如聖經經文)和一個詮釋者(interpreter)的社會位置(social location)之間所產生的關係或之間所出現的意義。「文化詮釋」對這三樣東西有自己的交待和定義。

「文本」(text)就是聖經,或是一段經文,是神的話藉著一位作者及人的語言被表達/寫出來的。這文本是在某個聖經歷史時期,針對著一群特定的讀者被表達及形成。可見我們這裏所指的「本文」是擺在我們面前的聖經。

「社會位置」(social location)是指那些形成詮釋者的經驗世界的社會因素總和。可從三個層面去認識:

. 聖經中的人物所經歷的社會位置,

. 聖經作者及其讀者在不同時期所經歷的社會位置,

. 古代至現今不同的詮釋者/讀者所經歷的社會位置。

這三個社會位置是影響著詮釋者/讀者,不管他是否意識到它們的存在。這社會位置的形成是由於它們的文化、語言、政治、經濟、意識型態、信仰/信條、思想型式、人生價值觀、地理,加上性別、種族、社會階層這些基本社會位置要素。可以這樣說,文化詮釋是比較注重於第三層面的社會位置。

過去第三世界的解放神學(Liberation Theology)式的解經及當代女性神學式解經(Feminist Hermeneutics)的確影響了文化詮釋對這第三層面社會位置的注重。

「詮釋者/讀者」是指任何一個閱讀/聆聽一個文本的人,這閱讀/聆聽是為了要從中獲得生活的意義。這詮釋者/讀者可以是富有或貧窮、白種人或黃種人、學者或學生、已婚或寡居、工作或失業、聖工人員或平信徒、國家公民或偷渡寄居,不管是個人在閱讀或是一個群體在閱讀。

可見文化詮釋是看重讀者的社會位置,因此是比較屬於處境詮釋的,也比較是讀者反應詮釋的。

    明顯的,文化詮釋面對著兩個主要核心:一個是古時的文本(the ancient texts),對詮釋者來說,就是他們的聖經或一段經文,另外一個核心是現實讀者及他們的閱讀(the real readers and their readings),也就是現實讀者對一個文本的理解或所獲得的意義。當然這個現實讀者是在某個社會位置中,並且是從這個社會位置去作其閱讀。

這兩個核心是互相依賴和互相牽涉的;古時文本中的許多資料直接影響現實讀者,而現實讀者也按著自己的社會處境去理解古時的文本,因此古時的文本似乎又要依賴現實讀者把它的意義在現今的社會處境中呈現出來。

處境詮釋之意義

處境詮釋就是要把古代經文在當時處境中的意義,遷移到今日讀者的處境裡,以致該經文昔日在聽道者或讀者身上所產生的影響,同樣能夠產生在今日讀者的身上。

處境詮釋認為要瞭解一個文本/經文不只繫於解經者/讀者個人身上,並且該讀者的社會動力、文化模式、意識型態、歷史背景等等因素皆被看重。

處境化(Contextualization)這一詞,是普世教會協會的神學教育基金一九七二年年報上首次使用的概念。那時所提出的處境化,不單只包含了本色化(indigenizaion)的內容,並且涵蓋一切第三世界國家於歷史的發展中,邁向世俗、科技及人類公義的社會發展過程。處境神學本質上是一種宣教學的概念。(處境詮釋不像解放神學詮釋那麼激進,而是循著“文化”的進路去解經。有些地方,例如中國或華人教會,也稱這個詮釋法為本色化詮釋。比較宣教式的處境詮釋可參考溫以諾的《中色神學》一書)

處境詮釋返回聖經去尋找聖經的基礎。「道成肉身」就是一個將上帝的道翻譯到處境裡去的典範。衪的生平與教訓都成為處境化的楷模。

對社會批判詮釋的批判

    社會批判理論最明顯的地方是“讀入”的詮釋模式,因為它一直認為一個文本是有特定的“價值系統”。一方面聖經學者或者會同意一些聖經文本是含有極重的宗教價值,但是,另一方面又怕詮釋者使用社會批判理論時太隨意讀入個人的“價值系統”。雖然,今天基督教會同意說,基督教也分為不同的系別,有加爾文主義的教會、阿民念主義的教會、基要派教會、福音派教會、靈恩派教會等等,他們一樣會把自己固有的價值觀“讀入”經文裏面來詮釋。

    福音派學者針對社會批判詮釋提出以下的好處:

一.   提醒詮釋者更多去留意聖經文本中的“生活世界”(相同的行為處境和思想視野)和當中的“溝通語言”(語言的變化)。這是過去解經者所忽略的工作。

. 提醒詮釋者,基督教之間也時常按著自己的“價值系統”把個人所想要的意義讀入。當然,這有時是無法避免的,但是,也提醒詮釋者不要太隨意的讀入,而是要盡量去分析文本的資料才進行詮釋。

    福音派學者針對社會科學詮釋提出以下的缺點:

. 社會批判理論是當今社會一個含「意識型態」(ideological tool)的學術。或者它適合今天某些社會,可以針對某個社會作更多的解放工作。但是,古代的社會並不一定是如此。例如,郭鶴得(Gottwald)以社會解放模式來解釋當時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情況,認為是以色列人,因為出埃及的背景,到了迦南地,急需要有更多的社會建立和糧,因此要作“社會經濟的改革”,這樣迫使迦南人退出迦南地。這完全忽略了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主要是宗教的因素造成。

. 社會批判理論認為聖經歷史是一個解放歷史。這並不是聖經歷史的真正性質。

. “讀者”反應的成份過重。這也造成多意義,令人無可適從。這忽略了“作者”該佔有的位置和角色。一向以來,聖經文本的形成是因為作者有一個信仰/意念要傳給讀者,可見“作者”在詮釋過程中應該佔有優先的地位。

社會批判詮釋

社會批判詮釋是以社會批判理論藉著詮釋學的方法來研究一個社會情境或是一個文本。

社會批判詮釋是結合了社會批判理論和詮釋學而成。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和詮釋學原本各有不同的研究對象。社會批判理論主要是研究社會現象,而詮釋學主要是討論“理解”(理解的過程和方法)這一個問題。因此批判詮釋是結合了批判理論的代表人物哈伯瑪斯(Jurgen Habermas)和哲學詮釋學大師伽達默(Hans-Georg Gadamer)的理論而成。

批判理論並不是指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或是實證社會學(positivistic social science)的一些批判理論。批判理論在此完全是指稱德國法蘭克福學派(Frankfurt School)的批判理論。它由德國新馬克思主義者(Neo-Marxist)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於一九二0年所創立。

它主要是繼承馬克思(Karl Marx)的批判傳統,認為社會研究必須含有社會批判。這社會批判是指研究者自覺地加入價值判斷。這是一個強烈的價值介入(strong value involvement)論點。這與社會科學的“價值中立社會研究”(如藉著問卷調查法等的量化(quantitative)研究方法)有別。

社會批判理論認為社會早已含有文化意義(cultural meaning)或價值系統(value system),因此要瞭解或把握一個社會現象的意義,是不能單純用自然科學模式的客觀觀察(observation),一定要加上研究者的演繹。


對社會科學詮釋的批判

  學者對社會科學詮釋即又愛又顫驚。愛是因為它提供了許多清澈的技巧可以從社會結構的角度分析當時一個文本的背景。顫驚主要是因為這樣現代的科學技巧是否也可以應用在古代的文本,特別是聖經的文本。

    福音派學者針對社會科學詮釋提出以下的好處:

. 為聖經文本的社會和風俗習慣作了更深入的研究,也發現這些社會因素的確對聖經本文有極深的影響。這使今日的讀者更能體會到當時的處境和文化,更能置身處地的和這些文本交通,使詮釋更準確。

. 社會科學理論更看重文本的整全性,更能把所有的歷史和文化元素擺在一起分析。也就是說,社會科學理論本身是一門極完整的學術,更全面地去考慮社會結構(整個社會網絡)、歷史、文化、社會活動、人物、經濟、政治等等各方面的元素。我們也深信,任何一個歷史時段都有其獨特的社會結構,這個社會結構是有其濃厚的背景和構成元素。

    福音派學者針對社會科學詮釋提出以下的缺點:

. 社會科學詮釋太容易把古代的資料用今日社會科學的方法讀過來。也就是說,不是古代社會所有的社會元素都適合以今日社會科學的方法去解釋。例如,社會科學詮釋把當時的耶穌當著今日社會中的一位激進的社會改革者,這忽略了看耶穌是一位宗教改革者。

. 社會科學詮釋假定過去的歷史—文法解經法的資料是不正確或不完整的,現在需要重新編寫。這抹殺了過去的研究,自認社會科學才是對的。

. 使用資料問題。今天的社會科學研究是收集了許多社會的數據,經過實地的觀察,然後才提出可能性的結論。在今天的社會並不難去獲取這些數據。但是,針對古代的社會,今天是無法獲取那麼多的數據,也無法實地考察,因此許多結論可能是猜測性的。

. 社會科學相信他們的研究是客觀和中性的。這是有可能,因為今天的學者可以實地去觀察,但是,聖經的歷史資料許多是宗教性的,並不一定是客觀的。

. 社會科學理論只關注物質性的數據,但是,聖經文本往往含有許多屬靈的元素,這些屬靈元素是數據和科學無法去衡量的。

呂雷特(J. H. Elliott)曾列下九個社會科學詮釋的步驟

一.誰是讀者?(當然,是從社會科學角度去發現。以下數點都是以此角度去找資料)

二.誰是作者-寄書人?

三.文本中的社會情況。特別是當時的經濟、地理、政治。

四.作者如何分析這情況?

五.文本的結構和修辭。

六.作者要求讀者有何種反應?

七.作者如何說服和激勵讀者?

八.探討當時的社會科學情況。(當然以社會科學的方式去分析)

九.寫這文本的目的和動機。

社會科學詮釋面對經文時應有以下三個步驟

社會科學詮釋學可算是受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社會科學研究(過去我們稱為社會學, sociology,但是七十年代後,社會學更趨科學化而稱這新興的社會學為「社會科學」)興起而有的一種詮釋學。

社會科學詮釋就是藉著當今社會科學的方法(社會科學的看見、理論、模式、研究)來分析經文的社會和文化要素。

社會科學詮釋使用於詮釋經有︰

一.不只是探討經文的社會歷史背景(historical background),連那些影響經文形成的社會因素(social background)都要探討。
二.分析經文中的文字、文學、神學與社會之間的關係。
三.研究這經文為何成為當時社會的一個文本。

社會科學詮釋並不是一門可以獨立運作的解經法,而是須要配合其他的解經法來輔助並完成詮釋的工作,尤其是需要配合歷史文法式的解經資料。


讀者反應詮釋之定義


讀者反應理論(Reader Response Theory)和解構主義(Deconstructionism)都屬於後現代(Post-modern)的理論,這兩個理論強調「讀者」(reader),以「讀者」作為中心來閱讀「文本」,成為「文本」意義的生產者。讀者反應理論認為「文本」只是一個客觀的物體(an objective text),因為意義是在「讀者」的閱讀(頭腦)中,所以“反應”(對文本的反應)把「讀者」和「文本」聯合起來。這反應是一個主觀的詮釋動作(a subjective interpretative action)。可見按讀者反應理論,主觀性並不是一個須要避免的事,反而應該鼓勵如此作。在詮釋過程中,「文本」最終就會消失,只剩下「讀者」在那裡“創造”意義。

廿世紀中的現象主義(phenomenianism)和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可算是這理論的先驅,認為現象(或「文本」)只是一個無意義的客體(object),意義是存在(exist)於主體(subject)/「讀者」中。「讀者」才可以決定一個客體的意義。英國著名讀者反應理論學者腓斯(Stanley E. Fish)認為意義必須藉著「文本」和「讀者」的結合才會產生。他提出一個“解釋策略”(interpretive strategies),認為一個「文本」被一個解釋群體(interpretive community)解釋就會產生解釋策略。這種解釋策略藉著解釋群體和「文本」的結合就產生出來。換句話說,當解釋群體按著自身的需要來看一個「文本」,自然地,解釋策略就會出現。

德國著名的讀者反應理論哲學家愛色爾(Wolfgang Iser)卻認為「文本」和「讀者」是處在兩端,當中有一個“鴻溝”(gap/distance)。當「讀者」與「文本」互相對話時,「文本」的主題就會影響「讀者」,讓「讀者」去理解它,甚至這「文本」還會不時的調正「讀者」所收到的意義。「讀者」將按著這調正的過程吸收「文本」的意義。因此愛色爾認為「文本」是多意義的,不同的意義將由不同的「讀者」去發現。例如,耶穌的登山寶訓可能會使同一位「讀者」在不同的時間閱讀時,因著不同的處境,意義會有所改變。

讀者反應理論的弱點屢次被指出來,不外有:

一.主觀性成份過重,造成「文本」意義必須按著「讀者」的處境來決定它的意義,因此意義似乎是因時地而變化,沒有一個絕對的答案。

二.認為「文本」是多意義的。如果把這樣的理論應用在聖經的詮釋上,這與聖經的特別啟示論相衝突。

三.選擇性的詮釋,也就是「讀者」必須按著一個特定的處境選擇某些「文本」(經文)來詮釋才有意義,因此忽略/輕看了其他的「文本」(經文),造成“正典中的正典”的問題。


對解構理論的反應

    無可否認,解構理論是對結構主義的一種反動(reaction)。因此,解構理論也可說是一種「後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者,特別是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反對結構主義的假設,否定語言符號為一個文本提供了直接的意義。解構理論向語言本身的溝通能力挑戰,認為要用簡短的幾段話,說明一位思路複雜思想的意義,是不可能的。解構理論的中心思想,是要將語言和修辭學從哲學思想的牢籠中釋放出來。

    解構理論有其優點:

一.    強調語言具隱喻本質。這是正確的,特別是宗教性質的語言。指出解釋者必須正視文本中一些具隱喻性的字眼。

二.    強調一個文本可能有不同的「視域」。這裏要求解釋者從新或以新態度去接受有不同的視域的可能性。不只是固守在一個傳統的典範上。

    福音派學者對解構理論有以下的批判:

一.     贊成語言有其隱喻性質,也有其修辭性質。認為一個文本中的用字不都是隱喻性的,也有其修辭的層面。解釋者必須先分析其字的歷史意義,也必須分析其修辭用法。福音派學者,格蘭.奧邦斯,指出我們不需要完全反對解構理論。在福音派許多的講道和查經中,已出現了解構理論所主張的技巧,就是忽略聖經經文歷史層面,直接抽取某些經文或字眼作隱喻解釋,甚至隨意加上自己的意義,問:「這和我現在的情況有什麼關聯?」

二.     與文本「自由遊戲」式的「對話」不可太過隨意。雖然語言符號(具隱喻的語言)的潛能和意義的可能性是無限的,但解釋者也需要仔細衡量。奧邦斯指出,漫不經心的閱讀和嚴謹的閱讀的情況並不一樣。認為在某個細節上,不同的學者雖然會有異議,但是一個文本的基本尺度,大約七、八成的學者會有共識。


解構理論有兩大動作

一.讀者把自己加入文本中,參與當中的辯論或填補文本的空缺(gaps)/不足之處。解構理論主義者堅持語言的隱喻性(metaphorical nature of language),認為語言是不完整的(incompleteness)(不能完全表達文本的意義,因為文字不能完全表達人的思想),所以讀者應該參與當中的情節,讓讀者來填補那些空缺,決定不完整部份的意義。另外,解構理論也認為文本中的文字是不定性的(uncertain),同樣的字可隨著情節的進展而擴大或縮小,必須由讀者和文本「對話」,藉著「自由遊戲」去感受和加添這些字的隱喻意義(也就是語言分析所說的「所指」(signified))。

例如:耶穌與尼哥底母談話(約3:1-15)時曾使用「重生/第二次生出來」,「靈/風」這兩個雙關語(paronomasia)的字眼來表達不定性的意義。好讓讀者自己去想像和發掘。

二.認為意義並不是去發掘原作者的意義,並不是把文本中原初的意義(解構理論認為文本的原初意義已無法真正/完全被今日的讀者找出來)顯明出來,而是認為文本是向讀者的世界展開(新的視域,open horizon),向讀者挑戰,要求讀者有創新的意義。當然,藉著讀者和文本繼續不斷的「對話」去尋找新的意義。許多時候,這些新的意義是與傳統的意義不同,甚至是反傳統的(解構理論喜歡用「顛覆的」這詞來形容新的意義)。

例如:創28描述雅各因逃避哥哥以掃的追殺,到曠野伯特利伏在地上睡著了,後來夢見耶和華在天梯之上,而有天使在天梯上下。原本的意義可能指上帝如何保守以撒給雅各的祝福繼續看顧雅各。可是從解構詮釋來看,認為雅各原本是一位很有理想的青年,這時卻落得要逃命的下場。在意志消沈時,常作許多夢(夢想)。可是上帝仍然看顧保守他的理想而有此天梯的異象。

這兩大動作已足夠讓讀者去解構任何的文本。讓讀者有更多的空間,更擴大的視域(horizon)去創新意義。也讓讀者不必理會過去的意義,不需向傳統負責,最重要的是我作為今日的讀者按著以上兩大動作可以得到新的意義。

米格福柯(Michel Foucault)和德里達(Jacques Derrida)是當代兩位最特出的解構詮釋學者。福柯認為文本含有“能力”(power),這能力(藏在意義中),必須藉著讀者被釋放出來。德里達的理論複雜難懂。引用他的一段話:

「在閱讀和分析一個文本時,當我們發現一個無法解釋或矛盾的字時(unresolvable contradiction),這個字有時含有這個意義,有時又含有別的意義,這說明該文本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意思(a unified meaning)。我們這時必須捉住這個字。如果它是含有特別的隱意(metaphor),我們必須捉住這隱意。我們必須跟隨這個字在不同地方的出現,觀察它在不同地方的“不定性”(undecidability)的意義。我並不是說隨便的尋找它的不明意義或是反面意義,而是它如何威脅著文本欲把文本推毀(threatens to collapse the system)」。


解構詮釋之定義

解構(deconstruction)是一種閱讀(看事情)的態度,從不完整(incompleteness)及不確定性(uncertainties,不邏輯性、矛盾性、混亂性)的文本,尋找新的意義(不是過去所認為的意義)。尋找過程是藉著一種「自由遊戲」(free play)方法,也就是與文本自由地對話來發現當中的意義。這種態度目的是要拆毀(deconstruction)而非為了建設(construction)。

解構理論可算是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或是後結構主義(Poststructralism)的一個產品,一種對傳統社會的新態度。一種對傳統,對規矩的反動。因為認為過去的「解釋」都沒有真正為人類提供最好的答案,沒有真正滿足人,或說沒有真正滿足後現代的人。


福音派學者對結構主義的反應

    福音派學者欣賞結構符號詮釋認為人類的思想是透過封閉的符號系統架構而成,這種系統是依據人的大腦而成的。這種思想的架構成為了文化的橋樑,基本上也決定了一個人對實體(世界觀)的觀點。所以,這個系統/架構是存在於潛意識的層面。

    福音派學者也屢屢指出結構符號詮釋的弱點:

一.   歷史的否定:結構符號詮釋不能用歷史法來閱讀經文,以詮釋在過去它的「意義」是什麼。

二.   人類自由的喪失:如果個人被封閉的符號結構所取代,就會造成宿命論。個人毫無意義,惟有在團體的思維才能有了解。

三.   過份強調符號在封閉系統中的地位。這些符號都是以二元論成了以偏概全。

四.   簡化了文本的組成。結構符號詮釋把一段經文的思想和情節人工化/機械化。這忽略了其中文本的複雜性。

結構理論在解釋聖經的應用

按著柏特(Daniel Patte)所建議的六個步驟應用於約翰福音3:1-21(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

結構符號詮釋的六個解經步驟:

一.確定一個完整的文本。
二.找出文本中明顯的相對動作。
三.找出這些相對動作的人物。
四.找出受這些動作的人所受的影響。
五.藉著以上步驟,寫下作者的目的/企圖。
六.說明該結構的特點。

一.確定一個完整的文本(Identification of a complete discourse unit

一個完整的文本(text)也就是一個完整的經文段落(bible passage)。這裡的要求是必須按結構學原則來確定,不管該段經文是敘述、談話、詩歌、先知信息、比喻、書信等等聖經文體。有兩個方法可幫助我們作這確定:

A.讓一個文本的特點來決定它的完整性。例如該段經文的傳統、歷史背景、神學主題。你可借助經文鑑別學(textual criticism)或是形式批判(Form Criticism)的研究成果來確定。要知道,結構詮釋的目的只在文本,因此不需要考慮如何建立(reconstruct)該文本的歷史,這樣比較容易作決定 。另外,可以以“主題的改變”(a change of theme)來觀察一段經文的頭與尾。也就是說通常作者在改變主題時表示已完成了一段的談話。

例如:形式批判學認為約3:1-21為一經文單元,約3:1-15是耶穌和尼哥底母的談話,約3:16-21是作者個人對這談話的反省,合起來成為一個形式。約3:1-21明顯地是談論重生/永生的主題。前後兩章的談話是屬於另一個主題。約3:1-21是最明顯的段落。

B.以倒轉式平行(inverted parallelism)特點來決定文本的開始和結束。也就是說在開始和結束時均有同一樣的主題/描述。倒轉式平行也可能多次出現在各小段落。

例如:約3:1-2說尼哥底母「夜裡來」(代表黑暗),而約3:19-21說明光和黑暗的分別。約3:1「猶太人的官」比約3:10「以色列人的先生」,約3:2「知道你所行的神蹟」比約3:11「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

二.找出文本中明顯的相對動作(Identifying explicit oppositions of actions

這步驟比較容易辦理,只需要小心觀察文本就可。

相對動作有以下特徵:
A.相對動作均由兩個動詞來表達。
B.相對動作通常是正(positive)負(negative)動作。
C.相對動作通常是出自對比人物或是對比事件/情節。

例如:約3:2 耶穌行神蹟(+) 人不能行神蹟(-)

約3:4-5 耶穌回答(+) 尼哥底母說(-)

約3:5-6 靈生的(+) 肉體生的(-)

約3:9-10 耶穌回答(+) 尼哥底母回答(-)

約3:15,11-12 信耶穌的(+) 尼哥底母不信,不領受見証(-)

約3:13 人子/耶穌升天(+) 沒人升天(-)

約3:16 神賜永生(+) 〔假神〕賜滅亡(-)

約3:17 神的兒子拯救(+) 〔假神〕定世人的罪(-)

約3:18 信神兒子的人(+) 不信神兒子的人(-)

約3:19 愛光的人(+) 愛黑暗的人(-)

約3:20-21 行真理的人(+) 作惡的人(-)

約3:20-21 來就光的人(+) 不來就光的人(-)

三.找出這些相對動作的人物(Identification of the qualifications through which the opposed subjects are contrasted

相對動作的人物有以下特徵可尋:
A.通常人物皆有名字
B.人物必有他的特徵(身份的形容)
C.特徵(身份的形容)說明一個人的能力

我們必須為每個動作分柝,例如:

約3:2 耶穌行神蹟(+) 人不能行神蹟(-)

耶穌也叫拉比,他能行神蹟,他是從神那裡來的,他有神同在。相比之下,尼哥底母沒有這些特性。

約3:4-5 耶穌回答(+) 尼哥底母說(-)

耶穌有見/進神的國(永生)的認識和能力,尼哥底母沒有這知識和能力

約3:5-6 靈生的(+) 肉體生的(-)

這對比不需要說明。  

約3:9-10 耶穌回答(+) 尼哥底母回答(-)

再次兩人成對比,耶穌明白受聖靈的意義,而尼哥底母不明白受聖靈的意義

約3:15,11-12 信耶穌的(+) 尼哥底母不信,不領受見証(-)

耶穌的見証是真的,尼哥底母卻沒有這樣的見証。與這位「以色列人的先生」相比,耶穌才是真正的“先生”。這裡用「誰」(whoever)信耶穌的,可見不只是耶穌與尼哥底母對比,甚至是任何信耶穌的人與尼哥底母對比。尼哥底母立刻代表了不信的人。

約3:13 人子/耶穌升天(+) 沒人升天(-)

耶穌曾升過天,因此擁有「從天上來」的見証,尼哥底母只認識地上的事。

約3:16 神賜永生(+) 〔假神〕賜滅亡(-)

這裡是「神」與〔假神〕對比。這「神」是一位愛世人,賜給世界神的獨生兒子,賜人永生的神。〔假神〕只會引導世人滅亡。  

約3:17 神的兒子拯救(+) 〔假神〕定世人的罪(-)

說明神的兒子可以拯救罪人,而〔假神〕只是定世人的罪。  

約3:18 信神兒子的人(+) 不信神兒子的人(-)
約3:19 愛光的人(+)   愛黑暗的人(-)

這兩個對比一起說明信神兒子的人是愛光的人,不信者是愛黑暗/罪惡的人。

約3:20-21 行真理的人(+) 作惡的人(-)
繼續說明信神兒子的人是行真理的,不信者是作惡的人。

約3:20-21 來就光/好行為的人(+) 不來就光/罪行的人(-)

繼續說明信者的行為和信者的罪行。

四.找出受這些動作的人所受的影響 (Identification of the effects uponthe receivers through which the opposed actions are contrasted

一般上,是指受影響的人如何被改變,有兩個方面的改變:
(一)受影響者的存在問題,滅亡或重生/得生,
(二)生命素質的改變,快樂/痛苦/悔改等等。

約3:2(耶穌行神蹟(+) 人不能行神蹟(-))

這裡沒有指出受影響的人。

約3:4-5(耶穌回答(+) 尼哥底母說(-))

尼哥底母是領受耶穌話語的人,這裡耶穌只是提供一個信息(人必須重生才可見神的國),沒有指明影響如何。

約3:5-6(靈生的(+) 肉體生的(-))

說明受靈生的人就是靈/屬靈的,受肉體生的人就是屬於肉體/血氣的。對出之下,屬靈的人就是重生的人或是由水和靈生的人,他們可以看見/進入神的國,也就是永生。

約3:9-10(耶穌回答(+) 尼哥底母回答(-))

尼哥底母不明白受聖靈的意義。只有受靈生的人才得著重生。

約3:15,11-12,16,18

這些對比皆說明信者得永生(3:15,16),不受審判(3:18),而不信者受審判並且滅亡。
相信者是指相信耶穌的教訓(3:11,12),神的兒子(3:16),神的獨生兒子(3:18),信者也相信耶穌是真實的。

約3:17(神的兒子拯救(+) 〔假神〕定世人的罪(-))

說明是整個世界/世人(cosmos)可領受救恩,並不是某些人。得拯救的條件也指明是“相信”。如果不信,就被定罪。  

約3:19(愛光的人/愛黑暗的人),20-21(行真理的人/作惡的人),(來就光的人/不來就光的人)

光的果效是它顯明人的行為。這裡也有意說明那些願意來就近耶穌的人,他們有好行為/行真理。不信者不願意來就光,或是就近耶穌/真理,他們仍在黑裡。

五.藉著以上步驟,寫下各人物之間的關係(/信念conviction)。
Drawing conclusions regarding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uthor’s faith

  作者的信念可從三個方面來分析:
  A.神與各人物/事物之間的關係  
  B.耶穌(中保/中間人)與各人物/事物之間的關係
  C.宗教領袖與各人物/事物之間的關係

A.- 神對世界/世人的心意是愛,衪甚至將衪的獨生兒子賜給他們。  
- 神拯救相信耶穌的人,定不信者的罪。
- 衪審判罪惡/黑暗的世界。

B.- 耶穌擁有真正的知識,他與尼哥底母相比,是一位真正的“先            生”。
- 衪向人見証衪所知道和看見的。
- 只有衪從天降下來並且升過天。
- 衪是神的獨生兒子,衪帶給世界救恩。
- 耶穌作為光照亮人們的行為。

C.- 相信者願意領受耶穌的見証。
- 相信者將得到永生,並且不必受審判。
- 相信者是相信「神獨生兒子的名」。
- 相信者愛光,並來就近光。
- 相信者行真理。

(對宗教領袖的信念)
- 他們必須重生,並且進入神的國。
- 他們是靈生的以致是屬靈的人。
- 他們必須接受耶穌的見証。
- 他們必須懂得重生的意義才能作為以色列人的先生。

六.說明該結構的特點
Elucidation of the specific features of the discourse unit

藉著以上五個步驟,我們已把文本中的要素/符號找出來。接下來是清楚列下文本的特點。

3:1 尼哥底母是一位「法利賽人」「猶太人的官」「以色列人的先生」。說明他是一位宗教領袖。可是當中的對比說明他是一位“不太好的”宗教領袖。他自願來見耶穌是一個可見的優點。

3:2 尼哥底母是夜裡來見耶穌。可見這樣的形容有意說明尼哥底母必有不好的意義;或是懼怕別人看見或是有意說明他是一位在黑暗中的人。  以上兩點已足夠說明尼哥底母是與耶穌對比,接下來的談話幾乎都是比較兩人的符號。

3:3-6 藉著談話,可見尼哥底母是代表肉體所生的,所以不能明白重生這屬靈的生。所以尼哥底母自然會想到Anothen這字是從母腹再生出來的地上意義。既然他是屬地的,只能懂得地上的事,因此連聖靈如風一般的工作皆不能明白。

3:7 「你不要驚奇」指明尼哥底母或是「你們」(讀者)不要認為重生是一件怪事。猶太人的律法可能告訴你神國的事,但是重生卻是可以使你進入神的國。

3:8 聖靈如風,風如聖靈是一個隱喻(metaphor)。這如風一般走動的聖靈被形容是按旨意(隨意)而行。這不能捉摸的重生必須按聖靈的旨意去成就。

3:9-11 這時尼哥底母的「你」已離開,換上「你們」。對比也一的你我,變成了複數的你們和我們。談話也從重生改成見証。我們是指一班基督徒一起與耶穌作見証,這些見証是真實的。許多時候,「你們」並不相信這些見証。

3:12-14 耶穌是從天降下,他懂得天上的事,既使在地上,當他被舉起來時,眾人只要仰望他就必得救,正如當日摩西在曠野舉蛇一樣。

3:15-18 這段的敘述顯出約翰的目的,「神的兒子」這名稱被指出來。他也是因為神對世人的愛而從天上被賜下來的。只要相信神子的名就可得永生。主題已由重生進入神的國改為相信神兒子的名而得永生。可見重生可比較相信神兒子的名,進入神的國等永生。相信者也不會得到神的怒氣和審判。

3:19-21 這兩節的特點是把出光、黑暗、好行為、惡(惡行為)提出來談論。信耶穌的人就是來就光,在光中有好行為,反之,不來就光者是在黑暗中,在黑暗中行惡。

結論:藉著以上六個結構符號詮釋步驟,我們在符號對比下,看見多了一些文本的意義。其他的詮釋法並沒有如此注重符號的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