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詮釋學而言,「原意」的崇信與誇大了「原文解經」是同祖同宗的。
任何拘泥於「原文解經」的做法,均是一種「原文崇拜」,是一種古老文字崇拜的異教思想,「真理」成了被古代文字壟斷了的化石殘骸。「原意」的強調變成了
「原文崇拜」,結果是訴諸「原文解經」的權威,成了對「具有原文解經能力者的權威」的崇拜,反倒糢糊了對「真理」的崇拜、「真理」的權威。更嚴重的是,這
還限制了聖靈自由的工作,限制了聖經對不同的人、對未來的人發言的可能性。
把聖經的權威繫於「原文」的做法,也就是將聖經「真理」的權威讓給
了聖經「文字」的權威,最終喪失了聖經本身的獨特性。「原文崇拜」把真理限制在那些文字的年代和產生那些文字的意義,強化了作者、文法、字彙、字典意義、
語境等等的作用。結果,「真理」的現在性和未來性就被架空了;「真理」成了某種「過去的考古學材料」,受限於那一個文字、那一個表達那種文字的意義,和那
一個時代的文字經驗的作者。這的確是一件可笑的事。
可是話又得說回來,詮釋學根本就懷疑有所謂「穩定的原文」、「固定
的意義」。所以,把聖經的「真理」建立在原文,等於把聖經的「真理」「建立在沙土上」,因為任何一種對原文的理解,必然是經過翻譯的結果;所謂「準確的原
文解經」,也不過是一種相對地接近的翻譯,仍是「一種翻譯」——只是「這一種翻譯」而不是「另一種翻譯」,但卻沒有「唯一的翻譯」。
所以,詮釋學不接受有所謂「純粹的讀經」:以為讀者主觀的關心、興趣和問題意識可以輕易的從閱讀過程中抽離出來,並藉此證明「還原」到「原意」的可能。傳統以來的這一套「信以為真」的釋經學,都是接受了某種呆板的實證主
義式的真理觀,以為這種真理觀即是無誤的、正確的;其實,其背後的意識形態是誇大了「人的解經(原文)能力」,這種毫無批判就信以為真的看法,是與聖經的
真理觀相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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