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聖經本身所作權威性的宣告

     當我們翻看聖經的頭五卷『摩西五經』時,幾乎隨處都可以讀到這樣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或是『耶和華如此說』。在其他的經卷中也常有這樣的話。在先知書中除了許多這樣的說法外,還經常有這樣的話:『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耶1:4. 6:1)『耶和華對我說』(賽8:1)等等。

  在新約的四福音中也都詳細記載了主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和言行。使徒保羅在書信中也是再三的宣稱:『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1:11-12 

另一處又說:『上帝賜恩給我,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弗3:2,3.帖前2:13)。

     使徒彼得也一再在書信中要信徒『紀念聖先知預言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彼後3:1,2.1:15

     使徒約翰也宣稱,他所寫的啟示錄本是『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上帝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啟1:1,2

     有人作過統計,在摩西五經中類似『這是耶和華說的,』或『耶和華如此說,』約有五百次;在以後幾卷經書中又約有三百次,在先知書中又約有一千二百多次,在全部新舊約聖經中共有三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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