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聖經權威的根據

              先知和使徒

          
教會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而以耶穌基督為房角石。(弗二:20)那就是說,教會的教義、道理是建基於先知和使徒的教訓上。
 
           
舊約是先知們受上帝的啟示而寫成的;新約則是使徒們或他們的代筆人被聖靈感動而完成的。這就是說,只有這兩種人的作品才有資格成為聖經,其他人的著作,即使是非常好,也不能列入聖經裡。那麼誰是先知?誰可以稱為使徒?人自我宣稱可以不可以?

               作先知和使徒的條件
       
不是人人可以稱為先知或使徒,寫聖經的先知和使徒們都不是自稱的,他們都是有其條件的。

       1.被人認同

首先他們是 被人認同的,而且是普遍被認同。舊約裡的先知都是被當時的人認定的,大家因為見到他們的行為表現,和他們所傳講的信息,認定他們是神人,是代表上帝的。而 且不但喜歡他們的人如此認定,就連反對他們的人也是如此認定,絕不是一廂情願,自吹自擂的。摩西、以利亞、但以理等等莫不是如此。新約裡的使徒也是這樣, 當時的人,無論是信主的或不信的,都認定他們是有權威的,敬畏他們,尊重他們。彼得、保羅、約翰都是這樣被敬重。
 
                2.
被屬靈人認同

更重要的是,他們被屬靈人認同。屬靈人的認同,是更有分量,因為這樣才確證他們實在是由上帝而來。群眾的認同雖然寶貴,但群眾有時仍會被騙,會跟風而不知分別 ; 屬靈人卻是一些有分辨力的人,他們的認同就更可靠了。摩西被所有人認同不用說,耶利米書被但以理認定是上帝的話(但九:1-2),而但以理又被以西結書認同(結十四: 1420;廿八:3),是舊約中明顯的例子。在新約裡,彼得雖曾被保羅當面指正過,但這位屬靈人還是力證保羅的書信是從上帝而來,不可隨便解說。(彼三:15-16)

          
由此看來,先知和使徒的身分是不能自取和自稱的,是必須得到認同的。舊約的先知到施洗約翰為止(馬太福音十一:13),新約被主耶穌召的使徒則只有十三個,此外就再沒有別的使徒。

因此,今天已沒有被認同的先知和使徒,所以今天沒有新啟示,亦不能有新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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