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天主教解經理論 , 中世紀時期的解經 , 中世紀的解經法 ,
2020年12月27日 星期日
聖約神學之評價
(1)聖約神學一再強調恩典,這是一個正確和重要的真理。恩典的救恩是應受到重視和保衛的;這教義也正是改革者所爭持的。不錯,任何時代,無論是舊約或新約,信徒都可靠恩典得救。
(2)行為的約的概念可能是正確的,因為聖經中包含這個約的基本綱領︰上帝以順服為立約的條件,應許亞當得著生命;而且預告不順服就要接受死亡。但聖經沒有清楚說明,上帝與亞當之間的是一個真正的約。
(3)救贖的約是三位一體上帝,在亙古以前就為人類的救贖,和這計劃的實踐作好安排的。雖然聖經中沒有清楚提及此約,但這是一個合理的推論。
聖約神學的教義觀點
<行為的約(Covenant of Works)>
[定義]
這約又稱為生命的約,因為它表明了順服的賞賜;這約稱為行為的約,是因為行為是此約應許的條件。
行為的約可作以下定義︰上帝與亞當立了一個約,以亞當為全人類聖約的元首(代表);上帝並且應許,亞當若順服,就得著永生的福氣,他若不順服上帝,就要接受死亡的刑罰。
[聖經根據]
雖然創世記開首的數章,沒有特別提及這約,但卻暗示了此約的存在。這個約是包括了雙方的協議,在這約,協議是關乎上帝與亞當;在創世記二章16至17節,上帝提出約的條件。約的原則在利未記十八章5節,以西結書二十章11、13、20節,路加福音十章28節,羅馬書七章10節,十章5節,及加拉太書三章12節已經說明了。這些經文說,律法的目的是要給予生命。
[特徵]
(Ⅰ)應許︰行為的約的應許是,若亞當順從上帝的命令,他就不會死;這是創世記二章17節的反面陳述,那裡說︰「你吃的日必定死。」換句話說,若亞當沒有吃那果子,他就會活下去。這個給亞當的應許,和其他經文的記載是一致的,所要強調的,是上帝將人放在約或律法之下。順服的應許不單是讓能朽壞的生命得以延續,因為這生命已是他所有。「所應許的生命,包括了靈魂和肉身的快樂、聖潔和不朽的靈魂和身體存在。」這叫做永生。這是一個「將永遠長存的福樂和榮耀,提升至最高層次的生命。」
(Ⅱ)條件︰上帝加諸亞當身上的條件是完全的順服。這個是聖經其他地方也提及的接納的條件(比較加三10 ;雅二10)。亞當受到指示,不可吃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創二17),這是一個條件。這是要考驗人,是不是要順從上帝,抑或按照自己的判斷而行。
(Ⅲ)刑罰︰在行為的約中,不順服的懲罰,就是所謂「死」(創二17)。這字眼應作廣義的理解,包含所有敗壞的刑罰。死是亞當所得一切生命應許的反面;亞當要失去肉身的、靈性的和永遠的生命。「所應許的生命……包括一切靈魂和肉身的快樂、聖潔,及身體和靈魂不朽的存在;因此,死不但包括今生的一切愁苦,和身體的消失,也包括靈性的和永遠的死亡。」
(Ⅳ)行為的約現今的地位︰這可從兩面去理解。
第一,行為的約並未廢止,上帝仍然要求人完全的順服,正如他要求亞當一樣(利十八5;羅十5;加三12);死的咒詛,正是此約還未廢棄的證據。
但是另一面,這約又可視作已經廢上,因為基督已經履行了此約的責任。一些聖約神學家十分強調,行為的約已經不再生效了。
<救贖的約(Covenant of Redemption)>
聖約神學家對聖約有不同的看法。一些認為,聖約只包括行為的約和恩典的約,而另一些則認為,聖約包括工作、救贖和恩典的約。但,救贖的約和恩典的約不應該理解為兩個不同的約,其實二者只是「同一個慈愛的福音之約的兩個模式,或兩種用語。」
[定義]
救贖的約是遠古以前,父上帝與上帝的兒子建立的。他們「為救贖人類互相立約。父設立子作為中保,作為第二個亞當,他要為全世界的救恩而付出生命;而子接受了任務,保證他會完成父交給他的任務,並順從上帝的律法,以滿足一切的義。」
[聖經根據]
不少經文部強調,救恩計劃的永恆性(弗一3至14,三11;帖後二13 ;提後一9;雅二5;彼前一2)。而基督又說,他的來臨是帶著一個任務(約五30、43,六38至40,十七4至12),他是作人類的代表,和約的元首(羅五12至21 ;林前十五22)。
按著上帝永恆的計劃,父會按照揀選和預定來安排救贖;子會以贖罪的死來完成救贖;聖靈會借著重生信徒和給信徒印記,實現這個計劃(弗一3至14)。
[特徵]
救贖的約的特質,和委托給子的工作有關。為要達成人類的救贖,基督要真實成為肉身,接受人性(羅八13)。作為人的代表,基督作了一個更好的約的保證人——能真正實現救恩的人(來七22)。基督服從了律法的指示,完全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使他能救贖在律法捆縛下的人類(加四4至5)。基督贖罪的死令律法捆縛,得到最後的釋放(加三13
)。
<恩典的約(Covenant of Grace)>
[定義]
恩典的約是上帝與蒙揀選者所立的,上帝將救恩給予那些在基督裡蒙揀選的罪人。改革宗神學家對立約的另一方,有不同的見解︰一些提出是「罪人」;另一些說是「在基督裡蒙揀選的罪人」。
[聖經根據]
恩典的約所根據的經文,是一個常被重復引用的句子︰「我要作你和你後裔的」(創十七7;比較耶三十一33,三十二38至40;結三十四23至31,三十六25至28,三十七26至27;林後六16至18;來八10)。
[特徵]
(Ⅰ)這是恩慈的約,上帝以他的兒子作我們救恩的保證,上帝藉著他的恩典,讓人得到聖靈的恩賜,去達成此約所要求的責任。
(Ⅱ)這是一個二位一體論的約,這約起源於父揀選的愛,子的救贖和聖靈的實行(弗一3至14)。
(Ⅲ)這是一個永恆的和永不能破壞的約,這約是不更改的。上帝所應許和預備的約,是永遠可信的。
(Ⅳ)這是一個個別的約,這不是一個普世性的約,因為它並不是伸展至所有的人。只有蒙揀選者是立約的對象。
(V)所有時代都是一樣的,概括的一句話︰「我要作你的上帝」,是貫串舊約和新約的一個句子(創十七7;出十九5,二十1;申二十九13;撒下七14;耶三十一33;來人10)。我們可進一步看,不同時代的人,是靠著同一個福音得救(加一8至9)。
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創一至十一章所表達的意義
承認創—至十一的文學技巧、形式,及背景,並不對它描述的「真相」(事件)構成威脅。我們不必視之為神話︰當然,也不可像現代稱之為見證式,或報導性的客觀歷史。它以事實來傳達神學真理,用了大量的象徵性和圖像性的文學方式。這並不是說創一至十一是歷史謊言,如果作品本身聲稱自己記錄了客觀事實,我們才可以指其為謊言︰聖經作者沒有如此聲稱。另一方面,若說這十一章毫無客觀基礎,也是不對的——他們肯定了基本的真理︰上帝創造萬物︰在創造第一對男女時,上帝亦特別介入其間;人類的統一性;創造原先是美好的,包括人是美好的︰第一對男女因為不順服,罪便進入世界;墮落之後,罪不斷蔓延,敗壞人性。這一切,都是真理,都是事實,並且反映了事實的真相。
創世的原始事件,在時間條件、人為因素,及經驗基礎各方面,都不可以讓我們作一個歷史性的類比,所以,聖經作者都以手頭的文學傳統,以及象徵手法,來描述那些事實。在描述末世時,亦有同樣的事實產生——啟示錄的作者,豈不也是用了超現實的意象及啟示文學的技巧嗎?
當我們比較創—至十一和米所波大米的文學傳統時,其實,不同點比相同點更加鮮明。若我們單注意相同點,並以之為創世記最出色的地方,那就走錯路了。事實剛好相反。聖經獨特之處,把它從當時的世界分別開來,以及有別於最接近以色列的文獻。而它的特色是如此鮮明,如此清楚,使所有一般的讀者,都能一眼辨明。但若要找出共同點,就需要一位受過訓練的學者,對那些流暢的文體作出判斷。當然,對於明顯的洪水故事,這種說法會過份了點,但一般而言,把創—至十一與米所波大米傳統分開的那些特點,遠比那些相似點更重要、更明顯。米所波大米的文獻充斥著多神主義。它那些由自然力量人格化後變成的神祇,沒有任何道德原則,他們撒謊、偷盜、奸淫、殺戮。裡面描寫的人全沒有按著上帝的形像被造,至於身為創造物的人又有什麼特殊角色,他們只不過是那些地主的下等奴僕,之所以被造也是為了供奉食物和祭品。
反之,聖經有相去天壤的記載︰唯—、真實、聖潔,及全能的上帝,創造萬物,獨立於世界,他命立,事物便產生︰他的創造美好、和諧、完整;縱使人類背叛叛,他卻慈愛地收回審判,並以恩典和忍耐,支持和保守他們。聖經終極的作者是崇高又完美的,他透過人的作者,反映了他的美善,令聖經的性質獨一無二,就算與當代思想形式緊密相聯,也保持著它本身的魅力。
那麼,我們應該怎樣了解創一至十一這段獨特的文獻呢?我們也許可以如此設想︰受感的作者,了解上帝對以色列的啟示,認識有關自然、世界,及人性,也知道人與上帝及其他人疏離,因此,受感的作者便領會宇宙起源的性質,並以那時代的語言表達出來;尤有進者,他把當代的文學傳統重新安排,利用它們來說明人類原始歷史的神學真理。創—至十一的作者不是為了滿足生物學或地質學方面的興趣,他只想告訴讀者︰若要知道人類的本性是怎樣的,就必須知道人類從那裡來——他們乃從上帝而來,按上帝的形像被造,卻因犯罪腐敗,而扭曲了上帝美善的工作。
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舊約啟示的途徑
除了透過創造和歷史之外,上帝又以夢境、異象,及說話向人啟示自己。說話的方式有時稱為「命題式啟示」。
嚴格來說,命題式啟示意味著日常的溝通方式,即以普通人能了解的語句說話。但這種方式如何發生呢?聖經從沒有清楚說明。但經驗告訴我們,以語句溝通、聆聽及說話,必有生理及物理反應伴隨。
然而,若說屬靈的上帝必須以物質化的方法說話,無疑是可笑的。不過,用人的言語來形容,上帝確是「說話」。
聖經清楚地表示,人聽到上帝的說話,就好像聽到人說話的情形一樣。先知們確信上帝以言語向他們說話,讓他們明白後再向別人傳達,並且要求他們順服上帝所啟示的旨意。
上帝對人最終極的啟示,是道成肉身的上帝子耶穌。聖經肯定以往的啟示,都在耶穌的言行中實現和成全(來一1—3)。
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基督受洗的意義
「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我們的主用這一句話批駁了他忠心的先鋒想攔阻他受洗的主意。這是基督在沉寂了十八年之後,第一次被記錄下來的話語;這也是他在公開事奉中所說的第一句話,因此值得我們特別注意。他沒有說,「我需要受你的洗」;也沒有說,「你不需要受我的洗」。他沒有用長篇大論解釋為什麼大的要受小的洗,或者為什麼全然無罪的他要守認罪的儀式。這短短一句話就足以使約翰明白,他這項必要的行動,使他和主都成為上帝計劃的一部分,他們都共守順服了上帝的旨意。「因為我們(你和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在他受洗的行動中,我們的主承認了這位先鋒的神聖權柄。他是最後,也是最偉大的先知,因為「眾先知和律法說豫言,到約翰為止」(太十一13);他是主來臨之前,先知以利亞的代表;他是猶太人羊欄的看門者——約翰這特殊的地位,是差他來的父所給與的。耶穌認識到他的職分,所以要受他的洗。
另外,約翰的洗揭開了屬天國度的序幕。那是屬靈的事用物質表達了出來。那只有亞伯拉罕後裔可享特權的舊制度,已在洗禮的行動中成為過去,上帝能在路邊的石頭中為亞伯拉罕興起後裔,因此人若要進上帝的國,必須從水和聖靈而生。這是外在、可看見的記號,顯示猶太主義已無法滿足人的靈最深處之需要,而一個嶄新的、更屬靈的系統即將誕生。基督實際上這麼說,「我雖然是君王,仍要服從國度的律法,低下我的頭,藉著這個像徵我最微小順服的記號,我可以向王座邁進。」
可能還有另一個更深的理由。流向死海的約但河,是一種表號。它的源頭是黑門山的融雪,那純潔的水源象徵人最初的光景,上帝照自己的形像造人時,他看人「甚好」;然而下游奔向死海的急湍,多麼適切地象徵了人的歷史——被這世界的邪惡、情慾所纏繞,以至於必須承受罪的代價,就是死。如今我們的主正式將他自己與人類(包括人的罪和敗壞)聯合。他受洗代表他願意與我們這墮落、犯 罪的族類聯合,雖然它知道自己是無罪的,他甚至能夠向那些在一旁嚴陣以待,要拿他話柄的仇敵發出挑戰︰「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八46)
他受洗難道是因為他也需要悔改認罪嗎?不!絕對不是。他的純潔無瑕疵一如黑門山頂的皚皚白雪;但他必須成為罪,好叫我們藉著他在上帝面前成為義。猶太人獻祭時,照例是由一家之主在三天之前就挑選好羊羔,帶到祭司那裡,打上聖殿的封印;同樣的,主在受死之前三年,也必須藉著施洗約翰,透過聖靈直接的行動被分別出來,加上印記。「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約六27)
「我們理當這樣」。我喜歡「理當」一詞。如果主對將要作的事這麼確定,我們也該如此。若某一件事是我們理當作的,我們就不應該猶豫——這樣作會不會有害處,是否會被我們的基督徒朋友認可,聖經裡是否有清楚的禁令。
「我需要守這儀式嗎?」
理當如此。
「我一定得放棄這方面的自由嗎?」
理當如此。
「我必須表現得這麼卑微嗎?」
理當如此。
每當有人猶疑不決,因膽小或緊張而裹足不前時,耶穌就會前來,用手臂摟著他的肩膀說,「你不是單槍匹馬,有我與你同在。『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哦!你若尚未聽到它在你後面的腳步聲,尚未明白基督參與你每一項公義的行動,說,「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那麼你千萬不要將腳步踏上任何一條崎嶇難行,人跡未至的小徑。
有一位朋友建議說,這裡主耶穌基督是指但以理書第九章第二十四節的預言。他要止息罪過,引進永遠的公義,因此上帝的羔羊必須將人的罪孽當作他自己的罪孽來承認。這是他通向十字架的第一步,他跨出的每一步都是在盡諸般的義,好叫他能引進永遠的義。
「於是約翰許了他」。有些事我們必須為基督而作,有些事則必須「許」他作。積極的美德是很好的,但消極的美德則很罕見,並且付上的代價更多,特別是對像施洗約翰這樣個性強烈的更是如此。然而,在我們人類的生命中,沒有甚麼比一個強壯的人向另一個人屈服,接受對他責任更深一層的解釋,在冷靜、溫柔的聲音面前甘願放棄自己強烈信念的這一件事更吸引人的。
親愛的朋友,向基督屈服吧!許他照他的意思行。負他的軛,心裡柔和謙卑,這樣你就必得享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