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耶穌受審到被埋葬

 

耶穌在官府前受審(18:28-19:16; 27;15;23)

 

    耶穌先受猶太人的審判,是在黑夜裡。公會判定耶穌必須受死刑。但是猶太公會卻沒有執行死刑的能力(18:31)。猶太人因此需要借用羅馬官府的權力來置死耶穌。

 

「彼拉多」是猶太地的第五任羅馬巡撫。當任時期為公元26-36年。從其他猶太文件的記錄(Philo Leg.ad.Gaium 38Josephus Ant.18.2.2;18.3.1;18.6.5)說他是一位殘忍固執的官長,常領受貪污的錢。彼拉多曾問耶穌關於作王的事。可見猶太人是藉著耶穌說他是基督(彌賽亞),也就是猶太人的王,來指控他。

 

    猶太人不以耶穌褻瀆上帝的名或說他是的兒子在官府面前提控他。羅馬人本來接納多神的觀念。可見猶太人在彼拉多面前卻會“變通”控狀指耶穌要作猶太人的王。這是羅馬官府不能忍受的。

 

    約翰有意帶出耶穌帶來屬靈天國的教導(18:36)。彼拉多也意識到耶穌所說的天國並不會與羅馬帝國對抗而想放掉耶穌。路加福音(23:6)說彼拉多後來知道耶穌是一位加利利人而把他交給希律王(巴勒斯坦地分封王)審判。另外,約翰巧妙地引入彼拉多問「真理是甚麼」這神學性的問題。目的不只是要說明猶太人不懂得真理,而連羅馬人也不懂得。

 

    根據當時的傳統規矩,每年在逾越節前羅馬巡撫都會釋放一位罪犯為了要討好猶太人。彼拉多原本要藉著這機會把耶穌放掉。但猶太人卻寧願要求釋放殺人強盜巴拉巴(18:40;15:7)。彼拉多意想不到,還以為猶太人人會喜歡耶穌作他們的王(27:18)。群眾也受了聳動呼喊要把耶穌釘十字架。彼拉多這時也只好服從群眾的情緒。另一方面也怕有人告上羅馬該撒王帝那裡。約翰甚至記錄說彼拉多反過來問猶太人他是否可以把他們的王釘十字架。馬太記錄彼拉多以猶太人的規矩洗手不參與這殺人的罪(27:24)。不過他後來還是不能逃避這殺義人之罪(4:27)

 

耶穌被釘十字架(太27:27-31;15:16-20;19:1-5

 

耶穌先被帶進衙門;羅馬兵士聚集的院子。

 

「全營」共有六百兵士。這些兵士怎樣對待耶穌都有清楚說明:

 

(一)為他被上紅色(應是紫色)袍子,這象徵王帝

(二)戴上荊棘作的冠冕,這代表王冠

(三)手上拿著一根葦子,代表王杖。

 

    然後,兵士們折磨和污辱耶穌。這情形可回應賽52:14所形容這"受苦的彌賽亞"(彼前2:23)。

 

27:32-38(可15:21-28;路23:26-34;約19:17-27

「古利奈人名叫西門」是從北非洲一住有許多猶太人的城巿而來。

「背十字架」真正只是十字架的橫木。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律法之下最嚴重的死刑。

 

「各各他」在亞蘭文的意思是髑髏地,是在耶路撒冷外加利略(Calvary)地方。

「苦膽調的酒」含有麻醉作用,為了要減輕被釘十字架的痛苦。耶穌拒絕喝是因為要真正感覺死亡的痛苦,嘗嘗為人背負因罪而來的死亡。

兵士們也拈鬮分他的衣服。按當時的規矩,死囚的衣服可分給行刑的士兵。這正應驗了詩22:18的預言(約1924)。

 

「罪狀」是寫著「猶太人的王耶穌」。是以亞蘭文、拉丁文、希臘文寫成(約19:20)。雖然大祭司反對這樣的寫法,彼拉多卻拒絕刪掉(約19:21-22)。耶穌也被釘在兩個強盜之間。

 

27:39-44(可15:29-32;路23:35-43

 

    當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他被「經過的人」譏誚。其中一個譏誚是耶穌曾說過他可以用三天的時間建起聖殿(參約2:19;26:61)。現在似乎沒有能力可以這樣做了。另外,耶穌自稱為上帝的兒子,那麼他應該有能力從十架上走下來,也有人挑戰耶穌說,如果他這樣作,就會「相信他」。

 

    除了經過的人,「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與「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路加記錄其中一位強盜有悔改的心(路23:39-43)。

 

    以上的事情再證明當時的猶太人如何失去理解耶穌基督為人類受苦而死的意義。

 

27:45-50(可15:33-37;路23:44-46;約19:28-30

 

    馬可指明耶穌被釘的時間是「巳初的時候」約早上九時(可15:25)。馬太清楚記錄說「從午正到申初」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三時,而且「遍地都黑暗了」(太27:45)。

 

    這正是耶穌為世人獻贖罪祭的時間(約1:29;羅5:8;林後5:21;彼前2:243:18)。因為這樣父上帝要離棄他,以致耶穌以亞蘭文呼喊詩22:1的預言。有些人還以為他喊叫以利亞來幫助他呢(太27:47)。其中一人給他酒醋喝,希望他說得清楚。藉著最後一口氣,耶穌把靈魂交給父上帝(路23:46)。

 

27:51-56(可15:38-41;路23:44-49

 

    耶穌死時,三件意義重大事情發生:

 

(一)上帝親自使聖殿裡隔開聖所與至聖所之間的幔子「從上到下」裂開兩半,說明人人可以藉著大祭司耶穌而直接的進入至聖所(來9:2-310:19-22)。

 

(二)地震出現(太27:51),說明這驚天動地的獻祭工作(來12:26)。

 

(三)這震動也引起墳墓的裂開(太27:52),說明耶穌是死人的初熟果子(林前15:23)。這些人也到城裡去向許多人見證耶穌的復活。

 

    當時看守耶穌的百夫長和兵丁都驚奇這樣的事情而承認說「這真是上帝的兒子」。另外有好些熟悉耶穌的婦女也在場(太27:55-56)。

 

附: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七句話 / 最後七言:

 

1.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2.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3.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約19:26-27)。

4.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太27:47;可15:34-36)。

5.我渴了(約19:28)。

6.成了(約19:30)。

7.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23:46)。

 

耶穌被埋葬(約19:38-42;27:57-66;15:42-47;23:50-56

 

    通常一位被釘十字架的罪犯屍體只被草草埋葬,但是耶穌卻得耶路撒冷一位官員幫助埋葬。

 

「約瑟」向彼拉多要求耶穌的屍體來埋葬。相信這位約瑟,是猶太公會一位成員,不同意要把耶穌釘十字架(路23:51),因此才這樣作。

 

約翰福音記錄尼哥底母也幫助約瑟埋葬耶穌(約19:39)。他們按著當時埋葬死人的習俗來埋葬耶穌。他們必須盡快的辦理這葬禮,因為安息日(下午六時)就快來到。約瑟把耶穌的屍體安放在自己早已買下來的新墳墓裡。並用大石頭把墓門口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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