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字是我們思想和寫作中的思想單位,單字是我們觀念形成過程中的磚塊。若要慎重研究聖經,一定要研究單字。若誤解一個單字的意義,可能會造成很大的破壞。
譬如:保羅說基督是“首生的”(西一:15),原文是prwtotokoj ,英文是firstborn 。否認基督的神性的人,都喜歡引用這個字。他們說,基督在時間上是有開始的。可是如果我們探討字義和這個字在上下文的用法,就會對首生一詞有新的理解。在舊約,這字是用來說明長子的地位。長子擁有雙份的產業(申二十一:17)﹔他比其他家庭成員有更大的優惠(創二十七:1 - 4,35 - 37)、更多的特權(創四十三:33)和更大的尊敬(創三十七:22)。長子是優先的地位,和無上權力的一個象徵稱號(出四:22,耶三十一:9)﹔而這字就是按這意義,用在基督身上。歌羅西書一:18 把基督首生地位說的最清楚不過了:作為首生的基督,做了教會的頭和萬有的元首。所以,首生的、作長子的基督是強調他作為彌賽亞的卓越地位,而不是時間上的先後。
約翰說耶穌是“獨生子”(約三:16,約壹四:9),原文是monogenh,英文是 only-begotten。這個字也沒有提供一個時間開始的觀念。它只是說明,耶穌是上帝獨生的兒子,是“獨一無二的”、“沒有相同的”及“在這範疇裡,是唯一的”。獨生說明了耶穌是獨一無二,超乎所有在地上和天上的存有。創世記二十二:2,12,16 提到,以撒是亞伯拉罕“獨生的、所愛的”兒子。約一:14 說上帝獨生子所發出的榮耀 - 從來沒有人這樣發出過父的榮耀。不但如此,子也表明了父 - 除了這位獨生子外,沒有人能表明父。這位獨一的兒子是由上帝差到世上的,永生只能由上帝獨一的兒子所賜。所以仔細研究這些經文,“獨生”一字,並不是表明存在的開始﹔反之它表明了存有者的獨特性。基督是獨一無二的上帝的兒子,由父從天上差派而來。
<單字可以按字源學(etymologically)研究>
這就是說,我們按照一字形成的方式來了解那一個字。無論希伯來文或希臘文都有字首(prefixes, 即加在字根前面的字母)和字尾(suffixes, 加在字根後面的字母),有時由幾個單字合成一個新字。比如說,“主教”的希臘文是一個字,由 episkopos 而來。這個字的字首是的epi, 意思是“在上”。字根是skopeo,意思是“看”。把這兩個字合在一起意思是“在上看”、“在上監察”的人,可以用來指管理員、看園的、或監察員。
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單字的字源分析價值不大。有時字源分析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那個字的意思。不過,更重要的是要學會希臘文單字合成的原則,以及合成後的意思。這就是說,使用什麼“字首”時是什麼意思,使用什麼“字尾”時是什麼意思。用這方法研究一個字的字源,反而比研究由兩個單字以上所合成的新字更有用。譬如,“默示”的希臘原文是 theopneustos(提後三:16),字尾音消失tos 所強調的是“產品”,所以是指聖經。這個字所強調的不是上帝所默示的人,而是上帝默示所產生的“產品” - 聖經。
但是,語言學專家也提醒我們,一個字彙的意思不是一定由它的字根來決定的。譬如,林前四:1 的“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上帝奧秘事的管家。”來描述自己。執事的原文是 huperetas,由hupo 和 erethj 結合而成。不少解經家就以字根 erethj 是在荷馬(Homer 主前八世紀) 著作中的“搖槳者”,推論說保羅指的執事就是船上最底層的搖槳者,是一個非常卑微的人。其實,這個字在語義上和下文的管家 diakonos (執事)幾乎沒有差別。
另一個我們熟悉的字“使徒”,原文是 apostolos。這個字和 apostello (我差遣)是否同源字,仍是有爭議的。但在語義的討論上,新約經文並不將意思集中於“被差遣的人”,而將重點放在“報信者”。通常,報信者是被差遣的,但報信者涵蓋這個人所攜帶的信息,並且暗示他代表差他的那一位。換句話說,新約的 apostolos 通常用來表示“特殊的代表”或“特殊的報信者”,而非指“被差遣的某個人”。
十八世紀的恩尼斯提(Johann August Ernesti)曾提出警告,反對完全倚靠字源來決定字義。他說:“字的用法變幻不定,沒有一種語言例外,因此字的意義常常改變,能夠保持其原意不變的字實為少數。因此,解釋的人必須十分小心,不可輕率地以字源解經,因為那通常是靠不住的。”
希臘字eirhnh 原意為戰爭止息後的和平,然後變為平安、寧靜之意,後來又有福利的意思。到了新約時代,則通常指和上帝有良好的關係。由此可見,字源學不能說明字的意義,只能說明其歷史。
近代的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Saussure,Ferdinand de)也認為詞彙的意義並不等同其組成部分意義的相加。譬如,butterfly(蝴蝶)絕對不能解成是由butter(奶油)和fly(飛)而組成。他也認為詞彙的意義不能從字根的意義來理解。譬如,希伯來文的“kabod”意為“榮耀”,但其字根有“重量”之意,因而有些解經家盡量去想像榮耀與重量之間的關係。又榮耀的希臘文為“doxa”,其字根有“意見”、“顯明”之意,於是有人嘗試將榮耀與看見混為一談,以為借此能對榮耀有更深的見解。這都不是正確的。所以,要了解一個詞彙在文本的意義,一定要注意它的上下文或語境,以免落入“拆字靈意解經”的陷阱。
因此,我建議大家還是多參考幾本好的工具書才作決定,特別是你要把教義建立在這些字上。
<單字可以用比較的方式來研究>
這種方式的研究就是使用希臘文或希伯來文的“經文彙編”(concordance),查看同一個單字在聖經中不同地方出現的一切經文。如果我們能夠一覽即知某一個希臘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的次數,它每次出現時的上下文,我們就可以開始“感覺”到這個字的含義。另一方面,這種方式的研究也可以讓我們看到同一個字有那些不同的用法,這樣就可以解釋聖經的人對一個字太早、太簡單就下斷言。
最常用的工具書是:
· Strong’s Exhaustive Concordance of the Bible
· Young’s Analytical Concordance to the Bible
· 聖經引得,香港聖經公會出版
· 聖經原文字彙中文彙編,王正中編,浸宣, 1982
· 原文編號新約經文彙編,林志理編,証主代理,1989
· 舊約希伯來文中文彙編,王正中編,浸宣,1989
譬如,約二十一:15 - 19 耶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和彼得的回答:“你知道我愛你。”不少解經家和講道者都因這裡用了兩個不同的“愛”字 - agapaw 和 filew 而大做文章。不錯,希臘文有幾個不同的愛字,如性愛、友愛、父子之愛等。但如果我們查考聖經彙編的話,就會發覺 agapaw 和 filew 有時是可以通用的,如底馬貪愛世界,用的是 agapaw (提後四:10)
對“靈”和“魂”這兩個字,如果我們可以好好的查閱經文彙編的話,就可以矯正一些人對這兩個字膚淺的、不正確的認識。
在一些比較狹窄的基督徒圈子中,有些人主張,上帝若說某一個單字的意思是什麼,那麼這個字在聖經中其他地方出現時,也都含有同樣的意思。這些人應該坐下來,查考經文彙編,看看“心”(heart)這個字在聖經中有多少不同的意思。
還有,舊約聖經說到上帝“後悔”(relented),如拿三:9,我們可以用經文彙編查考這個字,看它在別的地方是怎樣用的。我們就會很驚訝,其實上帝“後悔”都是對我們有益處,絕對不是像人的三心二意,說了不算數的意思。
我們讀經時可以注意,作者使用那一個字作為另一個字的同義詞(synonyms)。這樣可以給我們一些有價值的線索,以了解他原來所用的那一個字的意思。譬如,保羅在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談論到相同的觀念,特別是以弗所書第四至六章和歌羅西書第三至四章,都是談論基督徒應當怎樣行事為人,才能與基督的恩召相稱。弗五:18 說的“要被聖靈充滿”在歌羅西書第三章是用不同的方式來表達。這對我們了解“要被聖靈充滿”有很大的幫助,因為只有在弗五:18 才有用“被聖靈充滿”的詞彙。研究四福音書的同義詞也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譬如,太二十:21 說到基督坐在“祂的國”裡,而可十:37 卻說祂坐在“祂的榮耀”中。因此,“在祂的國”和“在祂的榮耀中”是相同的觀念。太十八:9 使用“進入永生”一詞,可九:47 卻用“進入神的國”,這兩個不同的詞事實上是指同樣的東西。用這種方式研究的一個好處是,如果我們能找到另一段說到同一個觀念的經文,而其含義很清晰的話,我們可以了解這個含義不太清楚的“字”或“詞”的意思。另一方面,這種方法也可以讓我們從作者所使用的不同的同義詞,看到祂所要表達的觀念。
< 單字可以按文化的方式來研究>
希臘文 oikos 的意思是“房子”,oikia 的意思是“家人”。今天我們對“家人”和“房子”的觀念可能就不一樣。這個問題在解決嬰孩洗禮的爭論上很重要,因為有的教會引用徒十六:31 “你和你一家(oikos)都必得救。”和徒十六:33 “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建立教義。既然“全家”是包括兒童或嬰孩,所以應該行嬰孩洗禮。然而,這樣的觀念可能強調得太過分,因為有些經文,oikos 或 oikia 把動物也包括在內,我們當然不會給動物施洗的。因此,在我們給“全家”下定義之前,我們必須在第一世紀的文化中來思考“家人”的觀念。
往往在一個新約或舊約的單字背後,含有某種文化上的慣例。要了解這個字的豐富含義,我們就必須了解他們的文化慣例。譬如,來五:7 說的我們主的“禱告懇求”,這個字背後的文化慣例是:送給尊貴的人一支橄欖樹枝,然後向他陳請。這一支橄欖樹枝代表他的陳請是真誠的。
在這裡順便一提,在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中,約有一千三百字只出現過一次﹔在希臘文的新約聖經中,約有兩千字只出現過一次。這些字稱為“hapax legomena”直譯作“只說一次”。因此,無法透過與聖經中其他地方的用法相比,來決定這些字的意義。不過這些字在其他著作中的用法則可以幫助我們決定其意義。譬如,箴言二十六:23 中的希伯來字 “sprg” 就是“hapax legomena”,在新美國標準譯本(NASB)中譯為 silver dross (銀渣),但是新國際譯本(NIV)則根據與希伯來文很相近的烏加利文(Ugaritic)中這個字的用法,譯成 glaze (上釉的光滑面),後者顯然較切合經文的意思。聖經學者發現阿拉伯文及亞蘭文的用字,常能幫助我們了解該字在舊約希伯來文中的意義。通行希臘文(Koine Greek) 之用字有時能幫助我們決定新約的字義。譬如:帖後三:6 和 11 節的 ataktos ,在欽定本(KJV) 中譯為 disorderly (不按規矩而行) 。然而,在較接近聖經寫作年代的蒲草紙文獻中,ataktos 多用於形容逃學的學童。因此,更切合上述經文的翻譯應為“游手好閑”,而非“不按規矩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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