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聖經修辭手法

當施洗約翰說:看哪!上帝的羔羊。”(約一:29)大 家都明白,施洗約翰指的不是一只動物,而是指耶穌,他將耶穌與羔羊相比。這就是修辭手法,又稱象徵性語法。聖經是上帝用人的手寫成的,所以它像一切的文學 作品,充滿修辭手法。簡單地說,修辭是運用詞或短語,表達超出字面和自然的意思。有人將聖經中的修辭歸納出兩百多種,舉了八千多個例子!由於聖經有那麼多 的修辭,因此我們必須辨別它們,並找出它們表達的意義。不然,我們就會變成死板板的字義主義者,以為聖經說的末世大戰,還要用什麼弓、箭、矛之類武器。基要主義者就是因為缺少對文體類別和修辭手法的認識,才會作出這般荒謬的解釋。
如何決定語句是運用了修辭手法,還是表達字面意義?一般而言,當一句說話與其主題特徵不相符,或是與事實、經歷、觀察有矛盾時,便很有可能是運用修辭手法。下列指引或可幫助辨認修辭用語:
· 一 般而言,經文應按字義來解釋,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不過,我要提醒讀者,一定要注意經文是什麼文體,如果是啟示文體或詩歌體裁,我們就要小心,不要將那些象 徵性的語法也照字義來解釋。譬如,啟示錄里的許多象徵性語法,十四萬四千人、六百六十六、一千、羔羊的婚宴、巴比倫、馬軍有二萬萬、三分之一、一千二百六 十天等,這些是不能照字面意義來解釋的。當挪亞六百歲”(創七:11),我們沒有理由不按字面意義來解釋這句話。
修辭手法有哪幾種?
1。明喻(simile):用好像如同等字將兩件事物相像之處作一比較。譬如,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彼前一:24)
2。隱喻(metaphor):常用就是等比喻詞,將一物直接說成另一物。譬如,你們是世上的鹽。”(太五:13)
3。借喻(hypocatastasis):用直呼其名的方法暗示比較的相似之處。當大衛寫道:犬類圍著我。”(詩二十二:16)他將敵人直呼為狗。
4。借代(metonymy):將一物代替另一物的方法叫借代。來吧!我們可以用舌頭擊打他。”(耶十八:18)這里的舌頭是話語。
5。舉隅法(synecdoche):以部分代表整體,以整體代表部分的方法。如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路二:1),這是整體代表部分,就是羅馬人。
6。相代(merism):是舉隅法的一種,用兩個相對或相反的部分來代替整體。當詩人寫道: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詩一百三十九:2),他不是將上帝對他的認識限制在坐下或起來,他是說上帝知道他所有的行為。
7。擬人法(personification):將人的特徵、行為加於死物或動物之上。如賽三十五:1 “曠野和乾旱之地必然歡喜
8。神格擬人法:用人的特徵、行為、情緒來形容神,例如說上帝有指頭(詩八:3),說上帝為錫安大發烈怒。(亞八:2)
9。誇張法(hyperbole):作者故意誇大,言過其實,以達到強調的目的。詩人說:我每夜流淚,把床榻飄起,把褥子濕透。”(詩六:6)你們十次羞辱我”(伯十九:3),實際上約伯的朋友只有五次發言。
聖經還有很多修辭手法,如似非而是(paradox),反語法(irony)等,我們不能一一列出。當然,聖經也引用當時一些成語,如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約二:4)這些我們可以參考解經工具書,就不會誤解它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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