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預言的功能,首先就要明白先知在以色列國裡扮演的角色。
<先知是執約調解人或中保(Convenant enforcement mediators)>
上帝跟以色列人立約,要他們在萬民中作屬上帝的子民,歸上帝作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出十九:3 - 6)以色列民必須守十誡及上帝的一切誡命條例,這樣他們必得安息,得到各樣的福氣。這些福氣都記載在利二十六:1 - 13,申四:32 - 40,二十八:1 - 14。但假如他們不遵守這些律例誡命,上帝就要懲罰他們,降災禍給他們。這些災禍都記載在利二十六:14 - 39,申四:15 - 28,二十八:15 - 三十二:42。
先知的職
責就是代替上帝執行這個約的調解人,他們向民眾宣告律法的執行,使他們明白要來的究竟是福還是禍。我們一定要明白先知並沒有捏造或虛構一些福氣和災禍,而
是根據舊約五經裡上帝早已明言的。一般上,上帝要賜的福可歸納為幾大類,如生命、健康、繁榮、豐收、領土完整、安全﹔至於災禍則分為死亡、疾病、干旱、危
險、毀滅、戰敗、放逐、赤貧、恥辱。先知所做的只是將這些禍福以不同的方式呈現出來,譬如,阿摩司書九:11 - 15 上帝用先知阿摩司宣告他未來的賜福給以色列,他用了許多隱喻,如豐收、歸回、建立帳幕,這些隱喻其實都是引用自摩西五經。在何西亞書八:14 和九:3 ,當先知要宣告上帝對以色列的審判時,他用了燒滅城邑、吃不潔淨的食物等隱喻,這些也是引用自五經的。當然,這些用隱喻表達的祝福或災禍可能也會按字義來應驗。
<先知的預言不是出自他們的,是源自上帝>
彼後一:20 - 21 說預言不是出於人意,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所有的先知都是被上帝所揀選的(出三:1,賽六,耶一,結一至三,何一:2,摩七:14 - 15,拿一:1 等),他們也明白自己的身份,從來不敢說一句自己的話,總是在說話之前,提醒聽眾這是從耶和華來的。若有任何人背信離教,違背律法的事,他們不單毫不客氣地代上帝警告違法者,甚至施行上帝給的權柄,立王或廢王(王上十九:16,二十一:17 - 22),宣戰或停戰都是他們的職責。(王下三:18 - 19,代下二十:14 - 17,何五:5 - 8,耶二十七:8 - 22)
<先知的預言不是原創的,說得不好聽,都是“抄襲”的>
怎麼說呢?先知預言裡的祝福和咒詛其實都是跟上帝給摩西的同一版本,並不是什麼新的材料。當然,為了要抓住聽者的注意力,先知會用不同的形式來表達。譬如,何四:2 的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竊、奸淫、行強暴、殺人流血等都是出自十誡,只是用字不同,次序顛倒罷了。不要以為以賽亞書第四十二、四十九、五十和五十三章有關彌賽亞的預言是新的材料,若是真的,耶穌就不會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路二十四:44)因為在舊約裡很多處經文都有基督留下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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