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得說:“一
個最好的老師不把自己的意思帶進聖經去,卻把聖經裡的意思帶出來。解經的目標是:把經文的意義解出來,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思解釋進經文中。但是,人讀聖經時
很難摒棄自己的偏見和先入為主的觀念。所以擁有一套神學的體系也是危險的,因為這樣很容易就會按照這一套體系來解釋聖經。所以,我們在選擇聖經注釋的書
時,要非常謹慎。很多作者是按著他們的一套神學的體系來解釋經文,而不是用不偏不倚,最客觀的方式研究經文,把經文意義解明出來。譬如,馬太福音第二十五
章的十個童女的比喻,亞米紐斯派的神學家引用這個比喻,証明基督徒可以從恩典中墮落。還有些人把這比喻中的油作為聖靈的象徵,希望從這比喻中找到有關聖靈
的教理。可是,這一段比喻是耶穌將猶太人沒有準備的悲劇,用戲劇化的方式表現出來。比喻的重點只有一個,在屬靈上我們要常常作好準備。
要把經文的意義解出來,最好的方式就是根據語言學的原則。這是一套具有良好學術根據的方法,以批評性從事經文釋義。它所涉及的包括字義和文法的研究、歷史、文化環境、和文學的批評等。它是和寓意和神秘法解經相對的。
中
世紀末期,文藝復興運動期間,人們熱衷於發掘古代希臘和拉丁作家的古典著作。他們不只學習古代語言,如單字和文法的研究,他們還研究古代世界的歷史和當時
的文化。宗教改革家如路德和加爾文都受到當時這些學者的影響,所以在解釋聖經時,他們都採用當時的語言學解釋法。那就是說,除了研究一本書和其語言外,還
要了解這本書的歷史和文化背景。所以他們主張的解經方法,不但是文法的,也是歷史的、文化的。今天更正教的解經者也站在改教家們的傳統上,他們接受的是“語言學的解經法”。
在研究聖
經中的某一卷書時,適當了解其文化、歷史背景和地理等因素是絕對必要的。這一點從考古學對了解舊約方面的助益,就可以更清楚看出來。雖然前幾輩的學者對於
舊約中的單字和文法都有認識,可是有些經文還是無法解明。經過一個世紀考古學的努力,許多原文暗晦不明的經文,因為發現了其文化和歷史背景,而真相大白。
在解釋新
約經文時也不例外,一定要了解其文化和歷史背景。但重要的是,不是古典希臘文化,而是巴勒斯坦的文化。現在的學者都知道,研究兩約之間的拉比的著作比研究
希臘古典著作更能幫助我們了解聖經的背景。在許多情況下,研究亞蘭文反而比研究古典希臘文有用。今天新約研究,已經了解到新約聖經的文化背景已經由希臘雅
典轉移到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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