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無誤並非指聖經手抄本,因為在抄寫過程中可能有筆誤。既然默示是聖靈保守,引導作者逐字逐句記錄上帝所要寫的,手稿就一定無誤的。
聖經不但在信仰和道德上的教導絕對可靠,那些有關信仰和道德的歷史記錄,以及無關信仰和道
德的歷史、事實、和數目方面都是可靠和無誤的。但聖經的無誤論必須按上帝啟示的性質來加以判斷。上帝的啟示是以人所講的言語,人所生活的文化背景,臨到人
類的。啟示若是要讓人能明白,就必須以先知或使徒當時的言語,以及他們當時的文化背景下所使用的象征性語法、例証、類比、和語言傳達方式表達出來。我們不
可把人為的、抽象的聖經無誤論強加在聖經上。譬如:
1. 耶穌在墳墓的時間是三晝三夜,七十二小時嗎?我們必須按照猶太人的看法來解釋,而不是現代人的時間觀念。路二十三:50 至二十四:3 是記載耶穌被埋葬到復活的時間記錄。二十三:54 說埋葬是在星期五下午安息日以前。56節說那些婦人在安息日安息,然後在二十四:1 說他們星期日大清早來到墳墓。聖經裡有提到“第三日復活”(共七次,如太十六:21),“三日後我要復活”(太二十七:63),“三日三夜”(太十二:40),這些都是要參照路加的記載才能明白。猶太人的一天是從日落算起是人所共知的,所以星期五傍晚的部分作為一天,星期六是一天,然後星期日的清早也算為一天。
2. 哥林多前書十五:5 說,我們主復活後顯給“十二使徒”看。按著人為的無誤論,十二個使徒就是十二個,可是猶大已經死了,而他遺留的空缺在耶穌升天以前還沒有人填補。在這裡的“十二使徒”其實是一個總稱,意指“使徒們”。
3. 馬可一:2 引用了瑪拉基書和以賽亞書的經文,可是馬可卻只提出以賽亞的名字。按著猶太人的習慣,如果同時引用兩三個先知的話,只有提那個最著名的先知就行了。
4. 馬太二十七:9 引用一節撒迦利亞書的經文,卻注明是出自耶利米書。按照猶太人的傳說,耶利米的靈居住在撒迦利亞身上,所以這樣的引用方法並不違反他們的歷史觀念。
總括的說,要判斷聖經的無錯誤性,我們必須按照各卷書被寫成時代的風俗習慣、規條、和標准來衡量,而不是按照一些抽象的、人為的聖經無誤論之觀念。這裡有幾個原則可作參考:
1. 相信聖經無錯誤性並不表示所有的經文含義都是清楚的。
使徒自己對他們所寫的東西也有迷惘(彼前一:10以下),何況是我們。彼得也承認保羅所寫的,有許多事情很難理解。(彼後三:16)
除了聖經本身說到有些經文是晦暗難解之外,我們還要考慮到聖經的本質。因為聖經是用古代的
語言寫成的,其文化背景是我們所陌生的。而且聖經所提到的人物、地點、和事件都沒有其他的文獻可以拿來加以確定,所以我們可以預料到,經文中一定有一些難
解的地方。令人興奮的是,考古學的發現,部分澄清了原來晦暗難解的地方,如聖經提到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二十三:19),原來這是一種異教的儀式。
主禱文裡的“我們日用的飲食”一直困惑很多聖經注釋家。考古學家戴斯曼在蒲草文獻上發現了這句話,它是指所發給工人或士兵的次日之口糧。所以他將這句話重譯為“求你今日就賜下我們明日所需用之口糧。”
2. 相
信聖經無錯誤並不是說聖經單獨的一段經文,就能把某一個主題的內容全部說出來。我們說聖經沒有錯誤,必須按歷史的角度,從整本聖經來看。一夫一妻制的婚姻
理想,一直到新約的時代才清楚說明出來。在舊約時代,因為人類在倫理和神學觀念上尚屬幼稚期,所以有許多事情上帝都容忍他們。在新約時代,上帝啟示的光輝
已經照耀一切。我們不可拿舊約早期的一些事來和新約作比較,以為這是互相矛盾。上帝對某一個主題的全部心意,應從啟示中所含有的相關資料,按照歷史的、對
照的方式來加以了解。我們不能把某一個教義單獨從整本聖經的發展過程中孤立出來,而指責聖經內容矛盾。
3. 相信聖經沒有錯誤,可以引導我們確信,聖經內容並無矛盾之處。聖經裡所謂矛盾的地方,其實少之又少。達慈明
確指出新約聖經有六個互相抵觸的地方,並以此作為他不接受聖經無誤論之理由。其實在一些保守派的聖經注釋,都已經對這所謂矛盾提出可以令人滿意的解釋。譬
如,在醫治格拉森那個被鬼附的事上,原來人們很難相信,那些豬會跑到三十五哩之外的湖邊,然後跳下去。因為格拉森城距湖有那麼遠。經過經文鑒定學者的研
究,格拉森原來是寫為格拉沙尼斯才對。而這一座城也經過考古學家發掘出來,它的位置是在海邊的一個懸崖上。
有些問題,特別是在數字方面,很可能是因為抄本字體腐蝕而造成的。例如,在林前十:8,保羅說,在一次瘟疫中死了二萬三千人,但是民數記二十五:9卻說,死了二萬四千人。林前的抄本在這裡大概是被腐蝕了。
王上七:23 說銅海的直徑是十肘,圍是三十肘。徑和圓周的比例不正確。可是,如果作者的意思只是要大略說明圓周的長度,那麼根本就沒有衝突。
馬太記錄的家譜是縮略的,並且以十四代為一個單元,而且每一個單元都有其各自的目的。所以這份家譜不能和路加的完整家譜相對照。
醫治瞎子巴底買的事件,馬太說有兩個瞎眼的(太二十:29),路加和馬可卻說只有一個。(可十:46 - 52,路十八:35 - 43)在醫治格拉森被鬼附的人,馬太也是說有兩個(太八:28),路加和馬可卻說一個。(路八:27,可五:2)馬可和路加可能只是挑選出二人中比較有名的那個,而就以他作為整個事件的主角。
醫治巴底買的記錄,一說是出城時(太二十:29),又一說是進城時(路十八:35)。原來耶利哥有兩個,一個是新耶利哥,另一個是舊耶利哥。假如醫治巴底買的事發生在新舊耶利哥的中間,那麼這兩種說法都是正確。
我們可能把兩件不同的事當作是同一件事:潔淨聖殿的事,可能有兩次。(約二:13 - 22,太二十一:12 - 13)上山訓眾可能講過好多次。(太五,路六)
4. 相
信聖經無誤論並不需要原始手本,也不需要一份完美的手抄本。當我們說現在的聖經經文和原始手本有出入,並不是否認默示,或默示中的一個問題。根據抄本與原
本有出入,就說沒有默示之存在,那是不合邏輯。我們主張聖經經文乃是上帝所默示的,但在抄錄傳遞過程中發生了一些錯誤,其間並無矛盾。現在新約聖經最古老
的手抄本是一份約翰福音的蒲草碎片,(P52 John Rylands Papyrus Fragment, 只有3.5” X 2.5” 記載了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31 - 33,37 - 38節)可能屬主後一百二十五年之作品。在發現死海古卷之前,舊約聖經最古老的抄本是列寧格勒抄本(Leningrad Codex),其年代是主後九百一十六年。現在我們有以賽亞和但以理的抄本,以及其他舊約經文抄本碎片,年代約在基督降生以前一百多年。在鑒定這些相隔一千多年的抄本內容時,學者發現幾乎沒有什麼出入。格林說:“我們可以相當有把握的說,沒有其他任何古典著作能像聖經這樣,被正確的保存傳遞下來。”有位學者Hort 主張,新約經文有出入之處,不到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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