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聖經文體(7) —使徒行傳文體(Acts)

使徒行傳是敘述文體,有關敘述文體的解經原則都適合用在這裡。問題是,很多人把使徒行傳的記載當作是今日教會應當遵循的榜樣,我們不時聽到這種口號回到新約教會,究竟我們對使徒行傳的記載採取怎麼樣的態度呢?這裡有幾項建議:
1.      除非聖經明確地告訴我們什麼是一定要做的,那些通過敘述文體告訴我們的東西不應成為我們的規範。這是很有理由的。一般上,教義的命題分為三種:(A)有關基督徒神學的(信徒相信的)(B)有關基督徒道德的(信徒該行的)(C)有關基督徒經驗的(信徒所做的)。在這三種命題中,我們還可以將它區分為兩個層面:一是首要的,聖經明確地教導,如上帝是獨一的、上帝是愛、世人都犯了罪、基督的神性等命題﹔另一層面是次要的(並不是不重要), 是從首要的引伸出來,如基督的神性和人性怎樣同時存在。我們特別要注意的是,那些從敘述文體的先例引伸出來成為規範的東西都是屬於上述的第三種,也是屬於 次要的。譬如,基督徒要繼續虔守聖餐是首要的命題,是基督親自教導的,書信和使徒行傳都有記載。但虔守聖餐的次數是屬於次要的,是按照傳統和先例實行,聖 經沒有明文規定。同樣的道理,洗禮是首要的,洗禮的方式是次要的。
2.      歷史上的先例要成為我們的規範,除非作者敘述這個先例的原意是真的要給後人樹立一個規範。譬如,徒六:1 - 7 有關教會揀選執事的事情,路加記載這件事的目的何在?這要仔細研究使徒行傳的結構形式和文脈才能知曉。我們明白這不是容易定奪的問題,我們最好還是看聖經別處有沒有類似的教導才來定奪。
3.      我們最好不要採用對比(analogy)的原則,把歷史上的先例當作是權威,要今天的教會也照章實行。譬如,因為耶穌是聖靈感孕生的,而他要在受洗的時候領受聖靈的大能才開始事奉,我們重生之後,也需要受聖靈的浸(the baptism in the Holy Spirit) 才能得力。這種採用對比的原則建立教義是很危險的,難道耶穌被釘十字架,受死埋葬,三天後復活也成為我們的規範?
4.      雖然作者在敘述中沒有給後人樹立規範的原意,使徒行傳仍然有說明一些教義的價值和有時設立一些典範的作用。其實,新約裡偶然也有應用舊約一些敘述問題來警戒後人,如林前十:1 - 13 保羅怎樣引用出埃及的故事作為鑒戒,可二:23 - 28 耶 穌怎樣引用大衛吃陳設餅的故事為門徒在安息日的行動辯護。我們都沒有上帝這種解經的權柄,但有一點我們可以肯定的,歷史的先例雖然可以為今天的行動辯護, 但它並沒有成為我們的規範。譬如,今天我們不用吃陳設餅,或在安息日掐麥穗以証明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的。這裡我要提出一個警告,若你想用先例來為自己今日的 行動辯護,你還是要在聖經的別處經文找到相似的教導才行。譬如,耶穌潔淨聖殿,並不等於你也可以動義憤潔淨宗教場所。說方言不能單單根據使徒行傳的敘述, 也要看林前十二至十四章怎樣的教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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