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概聽過人家說:“聖靈是真理的靈,我只要多多禱告,祈求聖靈的引導,就可以解釋聖經。看一看今天教會的發展,不是印証了我們一路來所做的是對的。”
說這些話的人不是等閑之輩,很多是有高深學歷,很虔誠,很熱心事奉,很愛主,為主受盡逼迫的僕人。他們說的話對嗎?我們不否定解釋聖經的必備條件之
一是,要完全倚靠聖靈的引導和指示,不過,我們也得承認,聖靈的帶領無法像當初默示聖經時那麼清楚、明確。我們應把默示和光照二者加以分別。默示是不會錯
誤的,但是光照卻不然。沒有人能夠說,他從聖靈得到絕對不會錯誤的光照。聖靈的光照不是傳達真理,傳達真理乃是聖靈默示的工作。
安格斯和格林在他們的Cyclopedic Handbook to the Bible 說:“為了把這真理說得更完整,我必須再說,無論一個基督徒是如何的可教導、如何的順服、如何的敬虔,上帝的聖靈不會向他傳達任何超越聖經本身已有的教義或意義。聖靈可以使人聰明到能了解聖經所記載的,當不會凌駕在這一切之上。”
事實上,不管我們怎樣禱告祈求,我們都不會得到聖靈的啟示,告訴我們希伯來書的作者是誰。同樣的,關於聖經導論的其他方面,人也不能禱告求上帝給他答案。
聖靈在釋經和解經中扮演的角色是:
· 祂的參與並不代表人的解釋是無誤的。“聖經無誤”是指聖經的原稿,不是指解釋聖經的人。每個人都有權利去解釋聖經,但這權利並不表示每一個人的解釋都一定是正確的。
· 聖靈在解經中的工作,不表示祂會給予解經的人一些偏離經文正常字面意思的“隱藏”意義。
· 一個基督徒若犯了罪,祂對經文可能會作出不正確的解釋,因為他的心思意念與聖靈不調和。
· 信徒不是自然就受到聖靈的引導,使他明白聖經。順服是明白真理的必要條件。
· 聖靈在解經中扮演的角色,意味著祂不是突如其來地使人靈光一閃。不少經文是清楚易懂,但有些是必須謹慎查考才會漸漸明白。
這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學習釋經學,以恐懼戰兢的心,謹慎的確定上帝在聖經裡說了什麼,決定他所說的話語的意義,如此才不致於把上帝的聲音和人的聲音相混淆。
奧古斯丁(Augustine)有關路加十章好撒瑪利亞人的精彩講解: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 - 這個人是亞當
耶路撒冷是代表天上的樂園,亞當是從樂園被驅逐出來。
耶利哥的原意是月亮,表示亞當有歸於塵土的一天。
落在強盜手中 - 他們是魔鬼和他的使者。
他們剝去他的衣裳 - 指亞當的必死。
把他打個半死 - 引誘亞當犯罪。
半死 - 肉身是活的,靈魂卻死了,所以是半死。
祭司和利未 - 代表舊約的祭司制度。
撒瑪利亞人 - 代表基督耶穌。
包裹他的傷處 - 罪被轄制。
用油和酒 - 油代表有盼望的安慰﹔酒代表熾熱的靈事奉。
騎上自己的牲口 - 牲口指的是耶穌的道成肉身。
帶到店裡去 - 店就是教會。
第二天 - 復活以後。
拿出兩錢銀子 - 應許今生和來生。
店主 - 使徒保羅。
他不是泛泛之輩,他是主後四世紀對中世紀西方教會影響巨大的天才神學家。他是用釋經學裡被稱為寓意法(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來解釋聖經。寓意法是在一個故事上加上另外一個故事,它通常主張一段經文的字義或歷史的意義是“肉體的”,但寓意的內容是“屬靈的”。這樣的解經不錯是很新穎和有趣,但可以肯定的是,主耶穌在說這比喻的時候沒有此意。
奧古斯丁不是唯一這樣解經的,比他早兩百年的教父俄利根(Origen)已經使用這種釋經法。他說落在強盜手中那人是亞當,那些強盜是他的敵人、魔鬼和敵黨。祭司代表摩西的律法,利未人代表先知,而好撒瑪利亞人是基督自己。驢子是基督的身體,旅館代表教會。好撒瑪利亞人應允再回旅館是象徵基督的再臨。這種寓意式 的解經後來發展成為“四重理解”—即寓意式、神秘式、字面式和道德式。中國的 宋尚節 博士也是以寓意或靈意解經而著名。
由於這些人被上帝所用,在基督教的圈子裡影響頗大,所以人們以為他們的釋經和解經應該是對的,也就競相模仿。上帝用人的軟弱成就他的旨意,並不表示
他們的解經是對的。當這些人引領一百個人歸向主,熱心服事主的同時,很可能有一千個人因對上帝的話語有誤解,而在基督教圈子裡造成很多的破壞。
這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學習釋經學,確定上帝在聖經裡說了什麼,也決定上帝所說話語的意義。這樣我們在解釋經文的時候,就不會如脫開疆繩的馬,一發不可收拾。
你大概注意到,凡識字的人都好像都可以解釋聖經,在團契和其他場合分享他們對經文的學習心得。稍微有學問的,甚至還會被邀請在主日學教聖經課,在講
台講道
等。我不是反對有教導恩賜的信徒參與這些事工,我只是提醒他們要先裝備自己,平時多花時間在查考聖經上,不要冒冒然就做聖經老師或上講台講道。雅各書三章
一節說:“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提前一:7說:“有人…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
除了聖經的教導以外,大概沒有任何專業會有這樣的事發生。譬如說,我不是醫生,雖然我參考了很多醫書,預備了一篇關於高血壓之類的講章,講得頭頭是
道,但誰會聽我的?因為我沒有這門專業的訓練,根本就沒有資格在人前講解。這是為什麼我們應該學習釋經學,至少明白一點原則,就像踢足球要有規條一樣,不
是說有氣有力,有股熱心就能下場較量。這樣在解經時,就不會因為得了一點亮光,就如天馬行空,不受約束,自己還以為在造就人。我時常說,在靈修時得到的一
點亮光,不是解經,就算它能造就自己和造就人,它仍然不是解經。
我想就算我不說,大家也知道,聖經這六十六本書是由四十多位作者,在不同時期被上帝所用,在聖靈的默示下用文字記錄下來的。因著文化、歷史、地理、
風俗、
文字、體裁、修辭等等和我們今天隔了一段大鴻溝,除非我們認真地學習釋經學,在我們的心和作者的心之間搭一座橋梁,我們是很難明白上帝在聖經裡說了一些什
麼。
以上之理由足夠說明為什麼我們必須要學習釋經學。提後二:15 “你當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更是我們必須學習釋經學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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