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 星期三

但以理書作者

 

  舊約大先知書第四卷。該書的主要特點是:有大量生動而深刻的象徵和比喻,以及反映猶太人被擄巴比倫時期一些發人深省的英雄事蹟。但以理書寓意深奧,需要仔細研讀和思想方可理解。連但以理本人論及所見異象時也說:「我因這異象驚奇,卻無人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但八27)

按猶太聖經分類法,但以理書當歸 第三類,即「著作」,與詩篇、箴言、約伯記等同屬一類。傳統分類法未將但以理書歸為「先知書」;因該書的一部分雖可從先知預言的角度解釋,但以理本人卻從 未被視為先知。但以理書可分兩大段:但以理在巴比倫的經歷(一至六章)和但以理所見之異象(七至十二章)。


  但以理書本身既未明說,也未暗示作者是誰,這在古代是不乏其類的。現有之抄本有書名「但以理」,只表明該書所講的主要對象。


  書的前6章均使用第三人稱來講說但以理其人的故事,及至七章2節才轉用第一人稱,儼如是但以理自述其經歷。雖然基督教中承襲猶太教傳統觀點,認為但以 理書是但以理所著,但沒有足夠證據。耶穌雖曾指出是「……先知但以理所說的……」(太二十四15)。但也沒有明確說明誰是全書的作者。耶穌徵引的話是出自 但以理書的後半部,也清楚表示是但以理的話,但前半部究竟是誰人所著,仍不能確定。


  無論如何,但以理是這部書的主人翁,這一點倒是無可否認的。迄今為止,關於但以理的資料全在此書。但以理是來自猶大國的希伯來人,生於主前七世紀後 期,大概是一位宗親貴冑;主前605年,但以理尚在少年時期即被擄至巴比倫(今伊拉克南部),經過3年學習宮廷禮儀、語言文學(但一4、5)之後,即入宮 為侍。前6章雖寫但以理的經歷,但並非一篇全面、完整的生平傳略。


  「但以理」之名的希伯來原義為「上帝是我的審判官」;但徙至巴比倫後,被更名為「伯提沙撒」,巴比倫語義為「(求神)保祐他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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