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卅九19~四十23
約瑟的主人使他脫去奴衣,卻換上囚衣,更降低了一步,成了罪犯和國奴,被鐵鏈和腳鐐捆拘。在這裡上帝的話試煉他(詩一O五 18-19),難道一個敬畏上帝、不肯犯罪的人,就落得這樣的下場嗎?上帝的異夢和啟示到哪裡去了呢?上帝的公義、憐憫和信實又如何證明呢?
其他古時聖徒都曾疑問,且與上帝爭辯,並發怨言如約伯、摩西、以利亞、耶利米等(民十一11-15;王上十九4、10;伯三l;耶廿14)。但約瑟毫無怨言,沒有喪氣,監獄沒有使他與上帝的愛隔絕,在獄中滿有平安、喜樂和上帝的同在,他在那絕望之地,也能遇見特別的機會。
由於為法老臣僕解夢,希望酒政能救他出來,但酒政卻忘記他兩年之久,使他在監裡的日子似乎無限的延長,永無出頭的一日,難道上帝忘記他了嗎?然而上帝所懷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是要叫他末後有指望(耶廿九11)。因他不甘心使人受苦(哀三33),所以絕不會忘記屬他的人(賽四十九15),乃是要在苦難的爐中揀選他,直到將他煉淨成為精金(賽四十八1O;瑪三2-3;伯廿三10),使他學習了謙卑、忍耐、信靠、順服(來五8),除盡他天然的雜質,滿有屬上帝的性情,形成基督的樣式,能憐憫別人,甚至愛仇敵。自己居高位而不驕傲,有權柄而不誇耀,當有成功而不歸功於己的時候,上帝就將他釋放了,因他已學會作上帝的俘囚。
若是早兩年釋放,他可能 就回到迦南,不能作埃及的宰相,救他一家的人和埃及全國的人了。二位同囚的牢友,猶如與基督同時釘十架之罪犯,一得生、一處死;一蒙救,一淪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