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2 - 11 章
約翰福音中有七個重要的「談論」(discourses)。這剛好與七個神蹟(約翰特用「記號」(Semeion)來稱呼神蹟)相合。學者們相信這些談論與神蹟有密切關係。
著名的翰福音學者布郎(R. E. Brown)說:「這是約翰的手法,把談論放在每個神蹟之後」。他認為約1:19-12:50這記述主要目的是神蹟,而談論卻是對這些神蹟的解釋。
約翰稱這些神蹟為記號。陶特(C. H. Dodd)提醒我們說:「對約翰來講,一個記號,按內容來說不是一個神蹟,而是一個有象徵意義的事蹟。」
學者們把七個談論與記號排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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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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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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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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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水變酒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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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 (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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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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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治官長的兒子 (4: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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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 (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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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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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治瘸腿的 (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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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神兒子的談論 (5: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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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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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飽五千人 (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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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糧的談論 (6: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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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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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上行走 (6: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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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棚節時的談話 (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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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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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子看見 (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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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光 (8: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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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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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拉撒路復活 (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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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牧人 (1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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