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以上歷史性“原作者”(Real author)的探討,新文學詮釋也從另一方面去探討本書敘述者(Narrator)的問題。
約翰福音如其他福音書都是講述耶穌的事蹟,因此它是一個敘述故事(Narratives)。按照敘述詮釋,每個敘述故事都有敘述者、讀者、情節、佈景等等。從敘述故事的角度來看,敘述者就是作者。他是整個故事的述說人。
讀
者只有從他的聽音來認識這個敘述故事。當然,原作者可以是敘述者,或者不是敘述者。如果原作者抱有一個特別的目的和對象,他可以藉著一個敘述把他所要講的
說的都放入去,因此他自己可以“化身”為敘述故事的敘述者,藏在敘述故事背後來講述。他將按著讀者所要知道的來講述。通過文本中的意見是認識敘述者最好的
途徑。
一般上,敘述者喜用第三人身來講述,當然也有例外的時候(約1:14;21:24的「我們」)。可從三個角度來認識敘述者。
敘述者知道各人的感受和心中的思想。他常常為各人物解釋心中的感受。讀者無法知道敘述者不知道些什麼,或他不想告訴我們些什麼。他知道耶穌知道萬事(2:24),並且把許多事告訴讀者,甚至提早告訴讀者(1:43)。他知道耶穌心中的想法(4:1 ;5:6 ;6:6 ;6:15 ;6:61 ;6:64 ;11:5 ;11:33 ;11:38 ;13:1 ;13:11 ;13:21 ;16:19 ;18:4 ;19:28)。也知道各門徒心中所想的事(2:11;2:17; 2:22;4:27; 12:16;13:28;13:29;20:9;21:4)。
敘述者可說是一位超越空間的人物。他可自由地在各空間走動,向讀者報告事情的發生經過。當耶穌和撒瑪利亞婦人談話時,敘述者就在井邊,當婦人在自己的家鄉報告時,他也在那裡,也同時報告耶穌和門徒在井邊的談話(4:31)。他與大臣一起回去迦百農(4:51),也與瘸腿的人一起去向猶太人報告(5:15)。只要留意敘述的發展,可發現敘述者是如何在時空之間自由移動,也有時從敘述的背後移進敘述中。
敘述者的觀念(Ideological point of view)是最可信及最權威的。「耶穌在門徒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20:30-31)。約13:1-6這段引言指出耶穌離世的時間和處境,也把耶穌為門徒洗腳的事排在這裡。同感於並說出耶穌的自知能力。
敘述者與耶穌的關係:這敘述者認識耶穌,也知道耶穌所知道的東西。他們倆知道“萬事”。這敘述者是文本中最權威的聲音。敘述者為讀者解釋門徒所誤會的意思:「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拉撒路)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還有多處敘述者為耶穌解釋(2:21; 6:6; 6:71; 7:39; 8:27; 12:33; 13:11; 18:32; 21:19; 21:23)。可見敘述者完全明白耶穌的話語,也解釋、改正讓讀者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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