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約伯記之啟示

約伯記被編置在舊約聖經的中央部分,為五卷智慧詩歌書之首,它能使人認識苦難的原由、意義和益處,明白遭難者之痛苦感受、含冤心態、和憤恨情懷,使人更認識真神之偉大,更了解世人的軟弱,從中獲得屬靈的智慧以造就靈性。
. 認識撒但本質
「撒但」是敵擋、反對之意,其思想行動專門反對真神,抵擋良善。牠本是犯罪的天使、害人的 魔鬼。「魔鬼」是讒謗、誣告之意,牠不但向人毀謗上帝,且在上面前謗讟人、控告人。牠又稱為「大龍」,是吞噬、殘忍之意,牠要殘忍待人,且吞吃上帝的兒 子。故有學者如此詮釋:「撒但在地上為上帝作了人類的檢查官,卻在天上作了人類的死對頭。」
. 遭難並非偶然
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裏發生(伯五6),苦難來臨並非偶然。苦難之背後,看不見的靈界裏,撒但與上帝已在爭辯;若非真神答應,患難也不會臨身。因此,基督徒遭遇患難都有上帝的美意與安排,正如約瑟所說:「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五十20)。
. 患難是有限度的
上帝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他。」「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伯一12,二6
可見上帝給人的考驗是有限度的,祂決不容許我們遭受患難超過我們所能忍受的程度(參:林前十13);倘若過於所所能受的,祂總要給人開一條出路,叫我們忍受得住。是故,信主的人有主可靠,就可將一切憂慮卸給上帝,因為上帝顧念我們(彼前五7)。
. 要明白神的美意
慈愛的真神憐愛祂的子民,祂願意萬人得救進天國,祂盼望每個人都追求像天父一樣完全;為此,祂藉百般的試煉,熬煉人的信心,要人忍耐到底而成功完備;好比被火試煉過的精金,得以永存不朽壞的天國;並藉試煉中能靠上帝忍耐,而顯出上帝的榮耀來(彼前一37)。
. 上帝答應撒但試探的原因
上帝在稱讚完全人約伯之後,上帝以約伯為榮,撒但卻妒忌他,開始找理由控告他;然而,上帝之所以答應撒但對約伯進行試探,乃為證實聖民對上帝之忠心──約伯信仰之堅貞。倘若對撒但的控告置之不理,則上帝對約伯的稱讚豈不成為虛謊﹗再者,約伯若經不起考驗而離棄上帝,撒但則能證實控告的話是真理。因此,上帝遂應允撒但去攻擊約伯;然而祂卻會代替人的軟弱(太八17),以有限度的應允來保守約伯。
. 人對苦難偏差的觀點
約伯的四個朋友──以利法、比勒達、瑣法和以利戶,代表了一切 人類對於破壞約伯安穩和幸福的天災人禍,人所能表達的意義及看法。然而,前面三個老朋友所作的論斷,嚴重地被一種無情的態度所限制,就是把苦難與罪惡完全 混為一談的肯定解釋,令當事人約伯始終無法忍受,因而強辯不休,否認他們錯謬的判斷。可見人類的眼光不足以恰當地了解受苦的問題,因此絕不可輕易論遭難受 苦者;誠如約伯所云:「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伯六14)。以慈愛對待受難者是最正確的態度。
. 不切實際的關懷最難應付
財失兒亡、身患毒瘡是極大的苦難,但約伯都能以堅定的信心來面對,但三好友似是同情和關心 的話語,竟然攪亂了約伯先前不被一切災難所破壞的安寧心境。可見,仇敵的攻擊還能看透而知好好對付,然而親友不切實際的一片好心或一份關懷,卻常讓我們招 架不住而不易對付。顯然,撒但凶猛的攻擊對真教徒或許還能對付,但牠詭異的伎倆,藉親友而來婉轉的攻勢,往往使人無能為力,此乃人性之弱點。
. 人生最難學的是認識自己
真切地認識自己的幼稚與有限,是人生最難學的功課。事實上,約伯與友人所辯論的焦點,是在 於各持己見,互不相讓,自以為是,毫無結論;因此,上帝不得不出聲干預。上帝從旋風中回答約伯,又不住地詰問他,要他思想,自行尋求答案;直到他親眼看見 上帝,認識自己的無知、自義和固執,而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上帝也責備其三友議論不如約伯,當為自己獻上燔祭(伯三十八1~四十二9)。可見,惟有上帝的提醒和作為才能使人真正認識自己。  
. 義人約伯為何要受熬煉﹖
約伯之缺點乃是「義人自義之心」,這本是雞蛋裏挑骨頭,極不易顯露的。但受苦當中的他,與朋友的辯論裏,自義就嶄露頭角了。在第廿九章至卅一章裏,可發現中文和合譯本聖經中約伯說了157次「我」,廿九章有四十二次榮達的「我」,卅一章有六十一次行善的「我」,足見自我中心的人,其自義觀念何其大﹗上帝因而允許撒但攻擊他、苦煉他。其目的在消滅義人自義之驕性,使成為謙卑、虛己、順服、完全的屬靈真信徒。
. 約伯記為人解開受苦之謎
本卷使基督徒了解:
1. 好信徒不免受苦,苦難並不一定因犯罪,乃上帝要造就人,使之純成聖潔,好榮神益人。
2. 信徒信心越堅強,越能忍耐熬煉。
3. 信徒越試煉,信心越堅定,使其靈程長進,領受天國好得無比的榮耀。

馬可福音概論

a.作者:
1) 馬可原為羅馬名字意「鐵鎚」,而他的猶太名字是約翰意「上帝的恩賜」。
2) 母親名馬利亞,而使徒巴拿巴是他的表哥,西四:10,他的家為初期教會的聚會地方,徒十二:12。
3) 馬可首先跟隨保羅及巴拿巴出來佈道,但於旁非利亞的別加離開他們而回家。
4) 保羅第二次佈道時不願帶馬可去,因以他曾離開他們而去,此事引致保羅與巴拿巴分開。
5) 得巴拿巴的幫助,馬可再得以堅立,後為保羅賞識,提後四:11。
6) 解經家以他的家為初期教會聚會之處,故他與彼得的關係密切,故以馬可福音為彼得的口述,而由馬可筆錄。並因書中有多處為特別題及彼得。
 
b.時間:大約在主後五十至五十七年之間
 
c.地點:可能在羅馬寫的
 
d.特色:
1) 書中多有猶太人的城邑及規矩,而在此之後隨即加上解釋,可見對象不是猶太人。且在書上的羅馬字式,比其他的福音書所記為多,如拉丁字常有出現,足資證明。
2) 主要對象為羅馬人,而他們以一生最有價值莫過於服務及工作,並十分講求效率,故書中介紹主耶穌為大有能力來作工並為上帝的忠僕。祂用盡時間甚至捨命,藉服務人去服務上帝。全書語氣又反應出彼得強勁有力的性格,因此對於好動的羅馬人,其領受閱讀極為適合。
3) 以主耶穌的行多於言。記主的廿八個神蹟,一言論及三比喻。
4) 記事詳盡清楚,及刻畫入微,如致身其中。
5) 因記主為上帝的忠僕人,故沒有記載家譜及身世,只有殷勤作工。「就」、「隨即」、「立刻」為出現很多。
6) 本書十分著重主為人的一面,亦記人與人之間的感情。
7) 本書記上帝僕人的鞠躬盡萃,單是受難的一週就佔全書五份之二。
 
e.主題:上帝的忠僕主耶穌基督
 
f.鑰節:可十:45
 
g.分段:
1) 上帝僕人背景 可一:1﹣15
2) 上帝僕人工作 可一:16至二:22
3) 上帝僕人被棄 可二:23至八:38
4) 上帝僕人訓練 可九至十章
5) 上帝僕人受苦 可十一至十五章
6) 上帝僕人復活 可十六章

文法解經之重要

          聖經,容我們再強調,惟獨聖經才是更正教的信仰。此句出至十七世紀英國更正教徒 William Chillingworth 的名言,總結了宗教改革運動對聖經的態度。但我們不要忘記,十七世紀詩人德來敦(John Dryden)在他的著作中也說:不單只是正統信仰訴諸聖經,就是異端也訴諸聖經作為支持。請看他的詩作:

不是起初的亞流、現今的蘇西尼否認聖子為永生神嗎?
他們也不是單憑著福音書否定我們的教義和堅持他們自己的嗎?
不是所有異端都同樣裝著,訴諸聖經以作自己的辯護嗎?


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我們一定要好好地學習釋經/解經,以免誤人誤己。
如果單字是語言的單位,那麼句子就是思想的單位。我們看過研究單字的價值,接著我們要從單字在句子裡的排列次序,按文法來了解一個句子的意思,更好地掌握解經的技巧,以免誤解聖經。

詩篇概論

 讀經心得: 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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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篇概說  ,  詩篇的價值詩篇屬靈的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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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彌賽亞詩篇另一組的詩篇 ,

    詩篇第一篇介紹  ,  詩篇第二篇介紹  ,   詩篇第二篇:主和祂的受膏者  ,

    詩篇第 3 篇概論詩篇第 4 篇概論   , 

   詩篇第八篇:首先和末後的亞當

   詩篇18篇:一篇皇室的感恩詩篇   , 詩篇二十三篇詩篇第廿四篇:榮耀的王  ,

   詩篇第四十八篇 錫安的上帝   ,   詩篇第七十二篇:主在千禧年作王  ,

   詩篇第八十九篇:大衛的約   ,  詩篇第九十一篇背景

    詩篇 106 解讀與靈修應用  ,

   詩篇第一百一十篇:基督的祭司職任    ,  詩篇119篇介紹 ,

   詩篇一三九篇  ,

詩篇介紹

<作者>

作者
1
1 ~ 41 
大衛
2
42 ~ 72
大衛 / 可拉之後裔
3
73 ~ 89
亞薩
4
90 ~ 106
佚名
5
107 ~ 150
大衛 /佚名
  
<名稱>
    詩篇之意思為讚美之書。詩篇有150首詩歌,是歷年用來敬拜上帝之詩歌的集合。詩篇是一本頌讚禱告之書,尤其是當猶大人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之後,使用此書於敬拜之時。後來在會堂敬拜的時代,也是常常使用。

<上帝子民的詩歌書>
    詩篇有許多類型之詩歌:喜歌、悲歌、遭難的歌、歡樂的歌,所有之詩歌都是唱給上帝聽的。這意味著上帝的子民可以告訴祂生活中之任何事,因為上帝不但關心且注意聽。

聖經文體(1) — 律法體裁

通常是指聖經的首五卷書。律法體裁出現在出二十至四十章、利未記全書、民五至六、十五、十八至十九、二十八至三十、三十四至三十五、申命記大部分內容。
有兩類律法體裁:第一種是明文法律(apodictic law),是直接的命令,常以你不可這樣的字眼開首,如十誡(出二十:3 - 17)﹔或用不可”(利十八:7 - 24)第二種是決疑法律(casuistic law),屬於個案法,通常在特殊情況下才引進該律法,如利二十:9 - 1820 - 21。這些律法跟我們基督徒還有關係嗎?下列準則可供大家參考:
·        舊約的律法是耶和華跟以色列人立的約(convenant):這不是人與人之間的立約,而是上帝主動的和人立約。這是有條件的約,只要以色列人遵守約文,上帝就會賜福給他們﹔若他們違背律法,上帝就會降禍與他們。摩西五經大約列出600條這樣的律例和誡命。
·        舊約的律法不是耶和華跟我們立的約:除非這些約文在新約被更新,我們應該先假設它們對我們沒有約束力。(羅六:1415)
·        舊約一些約文在新約裡肯定的沒有被更新:如以色列的民事律(civil laws)和宗教的禮儀律(ritual laws)。當耶穌說:…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路十六:16 - 17)並不是說律法對我們也有約束力﹔他指的是如果人們不趕緊進入上帝的國,他們還要活在律法之下,而這律法的條文一點都沒有改變。
·        舊約一些約文在新約裡已被更新:這是指一些道德律(etnical laws)(太二十二:37 - 40,太五:21 - 48)
·        舊約律法雖然不是上帝給我們的命令,但它們仍然是上帝的話語,只是聽眾不同罷了。
·        只有那些在新約裡已被更新的舊約律法,才配得上稱為基督的律法”(加六:2),如十誡、申六:5、利十九:18等。

聖經文體(4) —智慧文學體裁(wisdom literature)

智慧書包括約伯記、箴言和傳道書。所有智慧文學都是詩歌,但並非所有詩歌都是智慧文學。聖經的智慧文學有兩種:一種是箴言文學(proverbial literature), 正如箴言書。箴言或格言是普遍的真理,建基於廣泛的經驗及觀察。箴言是一般的指引,通常都是正確的。它們是指引,不是保証﹔是教訓,不是應許。例如,從生 活中觀察到懶惰會導致貧窮,一般而言都是對的,甚少有例外。若干的箴言指出,敬虔的結果是長壽,但間或有例外。另一種是反思文學(reflective literature),包括對人生奧秘的探討,如約伯書和傳道書。以下列出一些解釋智慧文學(以箴言書為例)的原則供大家參考:
·        箴言的希伯來文是mashal,其意義為格言、寓言、比喻、成語、謎語及譏諷等。所以它的詞句都是短小、精悍、有力,使人容易存記在心,像英文的格言 Look before you leap A stitch in times saves nine。因為太短小,它沒將真理完整的表達,只是指向真理,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將一句箴言當作一本通書放諸四海而皆準。譬如,箴言六:32 - 33
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
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
他必受傷損,必被凌辱﹔
他的羞恥不得塗抹。

這則箴言指向一個真理,要遠離奸淫。但犯奸淫者是否必喪掉生命或必受凌辱是細節,並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
箴言十六:3 -
你所做的,要交托耶和華,
你所謀的,就必成立。

這裡不是 上帝應許我們,不管我們做的是什麼,只要將它交托給耶和華,他保証事情一定會成功。若是真的如此,我們考試前一點都不準備,只是將考試交托耶和華,考不及 格了誰該負責?其實,這則箴言只是教導我們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事情就會按著祂的旨意成就﹔若按著人的旨意成就,結果可能恰好相反。
·        箴言不是從上帝來的法定保証書,按著箴言的教導行,上帝就保証事情會怎樣怎樣…箴言只是一個路標,提醒我們該留意什麼。譬如,箴言二十九:12 -
君王若聽謊言,
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

上帝不是簽了一張保証書,保証我們若不聽謊言,身邊的人就一定是好人。
·        要把箴言彼此對照,或和聖經別處的經文彼此對照,這樣才能給我們一個平衡的教導。譬如,箴言六:20 -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
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

這裡絕對不是教我們一生都要聽從父母的教訓,也不管他們說的是否正確,我們都要遵守。
·        箴言的遣詞用字都是為了使人容易存記在心,在這方面太過挑剔,反而誤解了它的意思。譬如,箴言三十一:10 - 31 的賢婦篇是以希伯來文的字母排列的字母詩,為了方便記憶,有的例子如制作繡花毯子,可能只是為了遷就開頭的那個字母。

聖經文體(5) —福音書體裁(Gospel)

有人閱讀 福音書時,把它當作歷史敘事看待,好像福音書僅是為了記載基督的生平而已。顯然福音書不是一般的傳記,因為其中省略了許多基督生平的體裁,是一般歷史傳記 應該包括在內的。福音書的確包含許多有關基督傳記的資料,但是它們不單是傳記,同時也是教義、敘述,要提供有關耶穌基督個人的資料。福音書記載耶穌的神 蹟、與人的接觸,以及比喻和講論中的教導。
何以要有 四本福音書呢?這其實是上帝的奇妙安排,因為當時不同的團體有不同的需要:馬太的寫作對象是猶太人﹔馬可的對象是羅馬人﹔路加的是外邦人﹔約翰的則是普世 教會,對付當時興起的靈智派異端。門徒們從四個不同的角度給我們描繪歷史上的耶穌,使我們對他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語得窺全貌。
解釋福音 書的第一步是對事件發生的來龍去脈有個認識。對一般讀者來說,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方面要對當時的文化、宗教、地理有個全面的認識,另一方面又要明白每 個細節的背景,還要了解福音書作者記載該件事的目的。不要忘記,在主耶穌升天後的三十年內,福音的內容都是以口傳的方式流傳在巴勒斯坦,發生的每一件事和 耶穌的每一個教導的來龍去脈(也就是上下文)是不可能用口傳遞下來的。以後因著不同地方,不同團體的需要,使徒們才用文字把福音內容記載下來。他們隨著聖靈的指引和滿足讀者的需要,他們在記載的過程中,採納不同的結構和次序編輯成書。譬如,馬太福音是由五大段落組成,每段的結尾有點像…耶穌講完了這些話…。這五大段是:在天國裡的生命(第五至七章,也就是登山寶訓),給天國事奉者的教導(太十:5 - 42),天國在地上的比喻(太十三:1 - 52),在天國裡的人際關係和紀律(太十八:1 - 35),天國的終末來臨(第二十三至二十五章,也就是末世論)。因為路加的讀者是另一群人,所以他採納不同的結構和次序,譬如,上述的給天國事奉者的教導,遍布在路九:2 - 5,十:3,二十一:12 - 17,十二:11 - 12,六:40,十二:2 - 951 - 53,十四:25 - 27,十七:33,十:16。明白了這一點,會幫助大家了解耶穌所說的話。
若能明白作者寫作的目的也會幫助我們解釋福音書。譬如,馬可要刻畫的是受苦的彌賽亞耶穌。雖然他從開頭就知道彌賽亞是上帝的兒子(可一:1),在加利利帶著能力和充滿憐憫地傳揚福音(可一至八:26)﹔他也知道耶穌不斷地隱藏自己彌賽亞的身份(可一:3443,三:12,四:11,五:43,七:2436,八:2630),因為耶穌自己明白,彌賽亞這個受苦的僕人,只有走十字架的道路才能完成他的使命﹔雖然耶穌三次將自己的使命告訴門徒,他們卻不明白(可八:27 - 33,九:30 - 32,十:32 - 45),他們需要復活的那一幕來震醒他們。所以馬可故意等到耶穌第一次將彌賽亞的使命告訴門徒後(可八:31 - 33),他才將耶穌給門徒的教導一一的記載下來。他的目的是要讀者明白,耶穌經歷的十字架和僕人的身份是真門徒的標誌,主耶穌為門徒受苦給他們留下榜樣,叫他們也跟隨主的腳蹤行。我們沒有理由不相信,傳說彼得在羅馬殉難後,馬可福音就跟著面世,給那些受逼迫的基督徒安慰和鼓勵。
在解釋任何一本福音書時,記得要考慮別的福音書,看它們的作者怎樣記載同一事件。特別是前三本福音書,又被稱為對觀福音,或符類福音(Synopsis),這是因為它們在編法、材料、結構和字語上大體一致。許多新約學者認為,馬可福音是最早出爐的福音書﹔馬太和路加這兩位作者以馬可福音為藍本,再參照當時流傳的一本記載耶穌的教訓的文獻(Q 文獻),分別寫成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最後是使徒約翰從不同的角度寫成約翰福音。根據學者的分析,
在馬可裡的105段中,
馬太占有93段,
路加占有81段,
在馬可的105段中,只有4段是馬太和路加未于記載﹔
馬可經文有661節,
馬太有1068節,
路加有1149節,
馬太至少有606節,路加有320節取自馬可﹔
在馬太所沒有取用的馬可55節中,有31節為路加所用,因此在馬可中,只有24節經文是未被兩者採用,而且所引用的不抵是大意,連字句亦引用。在馬可的字句中,馬太用了51%,路加用了53%

從耶穌給五千人吃飽的記載中,我們可以更清楚的看到四本福音書的關係:
1. 所用的字數(根據原文)
馬太 - 157馬可 - 194路加 - 153約翰 - 199
2. 前面三本福音書相同的字數:53
3. 約翰福音和其他三本福音書相同的字數:8
4. 福音書之間有多少相同的字:
馬太與馬可:59%馬太與路加:44%路加與馬可:40%約翰與馬太:8.5%約翰與馬可:8.5%約翰與路加:6.5%
可見約翰的記載是相當獨立的。
這裡我舉一個例子。如果我們要明白耶穌說的行毀壞可憎的意思,只要把符類福音並排在一起就能明白。
馬可十三:14 - “你們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的地方。
馬太二十四:15 - “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
路加二十一:20 - “你們看見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就可知道它成荒場的日子近了。
馬太把更多的資料給讀者﹔路加則為了幫助外邦人明白猶太人的用字,他將句子解釋得清楚。
福音書裡有基督的律法(加六:2),但不要把它和舊約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律法相提並論。以色列人要遵行摩西律法裡的每一細節才能得救,當然這是不可能的。今天,我們信耶穌基督得救,可不要誤解以為福音書裡耶穌給十誡新的詮釋,以及許多可望而不可及的訓條,如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五:38),我們若不遵行這些基督的律法,就會失去救恩,不能成聖了。耶穌是將在基督裡的新生命描繪出來,給我們一個效法的榜樣,但他並不是不知道我們的軟弱,所以聖經告訴我們要積極地學習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加五:13 - 14),還有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基督的律法就是愛律,學習在愛中生活就是完全基督的律法了。
最後,我要再次提醒大家,福音書的作者在選擇題材上是配合他們的寫作目的。明白這點,就不會被所謂福音書的記載有不一致的說法所難倒。譬如,在耶穌的咒詛無花果樹,馬可記載(十一:12 - 1420 - 25)的著重點是神學上的象徵性 - 猶太教這個舊的皮袋一定要破裂,是不能裝新酒的。在咒詛和枯乾之間,潔淨聖殿的行動也有著同樣的象征性。至于馬太的記載(太二十一:18 - 22),就比較著重在信心的功課,所以咒詛和枯乾兩件事同時發生。

聖經文體(6) —書信文體(Epistles)

這是指新約中由羅馬書至猶大書的書信。書信和信有什麼分別?嚴格的說,”(letter)是一個人,或一個團體寫給另一個人,或一團體。書信”(epistle)是以信的形式而流傳在一班人之間。所有新約的書信也是可以被稱為的。 書信的體裁是雙方在信息上的交流,是寫信者對收信者的關懷,是寫信者解答收信者的疑難,或對方心理上的問題、環境上的危險、信仰上的挑戰。新約書信都是按 著當時的書信格式而寫的:有問候、禱告、謝恩、內容、祝詞及囑筆問安。解釋書信的困難是,我們沒有對方的信是作者要回答的﹔我們不知道作者要應付的情況﹔ 我們只能從書信本身中推論出促使他寫這封信的情形。這裡有一些步驟是解釋書信體裁不可缺少的:
· 把整卷書信閱讀至少三、四遍,千萬不要讀一章兩章或者幾段就想嘗試解釋那段經文,這是很危險的。
· 查考書信的歷史脈絡:由於新約的書信都是應時的 文件,也就是這些書信是因作者或讀者的特殊狀況而寫,因此重新回溯當時的狀況便顯得非常重要了。我們不是專家學者,所以必須借助一些工具書,查考誰是收信 者及其有關的情況,那些是書信中明顯提出的?那些是暗示的事?是否有收信人需要改過的行為?或缺乏什麼認識?他們需要安慰、勸誡、或糾正?若是牽涉到某些 特殊問題,該問題是來自外界或內部?作者如何知道這些情形等?
· 確 定文學文脈:每一個寫信的人不會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他一定會先有個構思才動筆的。所以我們一定要探討作者的思路,追蹤整封書信的主題是什麼。如果我們肯 花點時間詳讀經文的話,是不難發現作者的思路,特別是保羅的書信,因為他是一個大思想家,思路清晰,有條不紊,我們甚至可以用圖解的方式把他的思路描繪出 來。嘗試簡潔而確實的寫出經文的邏輯內容主題,注意鑰字和一些重復出現的詞句,查考經文匯編,看看這些字在這段經文中有沒有不尋常的用法?將書信按內容重新分段,不要管聖經原來的章節,這是結構分析,目的是分析經文的段落的結構關系,我們在下文有詳細的探討。
下面列出一些解釋書信文體的原則供大家參考:
· 那段經文的意思若不是作者要收信人明白的,它也一定不是給我們的。譬如,林前十三:10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有人這樣解釋:當完全的,也就是新約來到的時候,那些不完全的,如方言、先知預言就在教會停止了。收信人當時絕對不可能知道新約這回事,保羅不可能寫一些他們不明白的東西。
· 第二個原則剛好和上面的相反。如果我們現在的處境和第一世紀的處境一樣,經文的意思對我們和對他們都是一樣。譬如,羅三: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弗二: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西三:12 “…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這些有關救恩、行為的事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
· 如果經文的細節和上下文跟今天的教會相似,這段經文是否可以引用到今天別的情況呢?譬如,林前三:16 - 17 “豈不知你們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毀壞那人﹔因為上帝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這裡指的是上帝的教會,是上帝的靈居住的地方,是神聖的,若有人要毀壞教會的話,就一定會受上帝嚴厲的懲罰。這段經文是否也適用於信徒的身體呢?上帝是否會懲罰信徒若他們糟蹋自己的身體呢?同樣的道理,林前三:10 - 15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這裡指的是那些負責建立教會的人,他們若建造的不當,在上帝面前將難辭其咎。既然這段經文提到用火來試驗工程,是否也適用於信徒事工的審判呢?我們認為除非在別處經文有支持這樣的教導,這樣將經文的應用引伸至別的情況是很危險的。
還有一個例子:林後六: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傳統上,這節經文被用來禁止信徒和非信徒結婚。但是,在古代,”(yoke)這個隱喻是很少用來指婚姻這回事的。從上下文,我們也看不出它和婚姻怎樣扯上關系。其實,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這裡的是指什麼,也許是關於禁戒參與拜祭偶像的筵席。(林前十:14 - 22)
· 碰到經文所談論一世紀的問題,在我們這個世紀找不到相對應之時,怎麼辦呢?在林前八至十章,保羅就談論到三個這樣的問題:(A)哥林多信徒爭論是否可以在偶像的廟裡坐席,吃祭偶像之物?(林前八:10,十:14 - 22)(B)哥林多信徒質疑保羅的使徒身份。(林前九:1 - 23)(C)是否可以吃在市上賣的獻過祭的物?(林前十:23 - 十一:1)在今天的西方社會,我們找不到這些相對應的問題。我們認為,從保羅的回答可以找到一些原則來遵循:
對問題(A),保羅提出食物若叫弟兄跌倒,他就永遠不吃肉。(林前八:7 - 13)這個原則不是用在會得罪”(offend)弟兄的情況下,而是他因良心軟弱,也跟著你放膽去吃,以致沉淪”(destroyed)的情況。保羅卻完全禁止人在廟裡坐席,因為這是等於和魔鬼相交。這個原則是可以應用在今天的情況,信徒不能參與任何有關邪術、占卜、交鬼、觀兆等活動。
對問題(B),現在雖然已經沒有使徒,但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九:14)的原則應該適合今天的情況,因為別處經文也支持它。(提前五:17 - 18)
對問題(C),保羅說,在市集賣的肉儘管吃,也可以在別 人的家中吃,不要過問究竟它們是祭拜過偶像沒有。不過,若有人提醒你,那是祭拜過偶像的,就要為那告訴你的人,並為他良心的緣故不吃。我們可以或吃或喝, 都為榮耀上帝而行,只要不叫弟兄跌倒。這裡的難題是,這些對上帝,對保羅來說,是無關痛癢的食物,對別人來說可能不是。羅十四裡的百物(羅十四:2)或日子,西二:16 - 23 的節期、飲食都是有關的例子。對不同的種族、文化、團體,各有不同的無關痛癢的東西,如電視、音樂、衣著、跳舞、美容等等。那些不沾染這些東西的人,也會像那些論斷保羅吃祭物的自由一般,絕不會把這些東西當作是無關痛癢的。我們要怎樣決定什麼是無關痛癢的東西?這裡有幾個建議:
1.      書信裡列出的飲食、節期等東西。
2.      不是與道德有關,只是文化上的差異,譬如喝酒文化和不喝酒文化。
3.      那些罪項沒列在羅一:29 - 30,林前五:11,六:9 - 10,提後三:2 - 4,也不是羅十二,弗五,西三等所明文禁止的。
肯定的是,不是每個人都會同意我們所說的。我只希望大家能按著羅十四不要論斷弟兄的精神,彼此包容。
· 最難解決的問題是書信裡文化的相對性(relativity)。我們都知道書信有大部分材料反映了他們時代的文化背景。按新約學者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 - 1976)的理解,文化並不是真理,所以這些材料不能被接受為上帝的啟示,對我們是沒有約束性的。在這裡,有一些原則可以遵循:
1.      首 先,我們要分辨聖經裡什麼是核心信息,什麼是次要和附帶的信息。一方面,這可以保証福音不會因為文化的相對性或宗教的風俗習慣以至於淪為律法規條,另一方 面,也不用為了適應各種不同的文化,將福音改頭換面。譬如,人類的墮落、借著基督的受死和復活,人從墮落中得拯救、基督的再來等信息是福音的核心,其他如 女人蒙頭、說方言、受洗的方式則是次要的。
2.      我們也要分辨什麼是新約裡視為道德性的,什麼不是。道德性的東西在不同文化圈子裡都是一樣的,如羅一:29 - 31 和林前六:9 - 10 的罪項。至於洗腳、 女人蒙頭、不結婚、婦女在會中閉口不言、吃市集獻過祭的肉等,並不是道德性的東西,在不同文化場合可能有不同的表達方式。
3.      我們要注意在新約裡什麼教導是一致的,什麼不是。譬如,彼此相愛、不報復、不懷恨、不殺人、遠避奸淫、不醉酒等教導是一致的。至於女人在教會的事奉就有點不一致了:羅十六:有非比的女執事,林前十一:有提到女人禱告或是講道,但提前二:12 又說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管轄男人。會不會提前二的教導是局限於地方性的以弗所?
4.      我們要分辨什麼是絕對的原則,什麼是個別的應用。在書信中,作者有時用一個絕對的原則來支持一個相對的應用,這樣就使得那個應用變成絕對了。譬如,在林前十一:2 - 16,保羅訴諸於創造的次序(十一:3)來支持教會裡一個女人要蒙頭的相對性問題。從十一:16 說到規矩這件事,可能蒙頭不蒙頭只不過是關於當時教會裡的規矩。現在我們要問的是,什麼衣著在今天的教會裡是不合乎規矩的?
在離開書信文體之前,我再要提醒大家:書信中偶然有提到神學的問題,它不是有系統的講述,只是點到為止。譬如,林前六:2 - 3 說 聖徒一天要審判天使,既然如此,信徒就不該將彼此相爭的事帶到不信主的人面前求審。除了這裡,我們對這審判天使的事一無所知,我們最好還是不要在這不清楚 的問題上大做文章。對於一些新約當時的讀者沒有問的問題,如墮胎、再婚、嬰兒洗禮等,我們當然也不會從書信中得到什麼答案。

聖經文體(7) —使徒行傳文體(Acts)

使徒行傳是敘述文體,有關敘述文體的解經原則都適合用在這裡。問題是,很多人把使徒行傳的記載當作是今日教會應當遵循的榜樣,我們不時聽到這種口號回到新約教會,究竟我們對使徒行傳的記載採取怎麼樣的態度呢?這裡有幾項建議:
1.      除非聖經明確地告訴我們什麼是一定要做的,那些通過敘述文體告訴我們的東西不應成為我們的規範。這是很有理由的。一般上,教義的命題分為三種:(A)有關基督徒神學的(信徒相信的)(B)有關基督徒道德的(信徒該行的)(C)有關基督徒經驗的(信徒所做的)。在這三種命題中,我們還可以將它區分為兩個層面:一是首要的,聖經明確地教導,如上帝是獨一的、上帝是愛、世人都犯了罪、基督的神性等命題﹔另一層面是次要的(並不是不重要), 是從首要的引伸出來,如基督的神性和人性怎樣同時存在。我們特別要注意的是,那些從敘述文體的先例引伸出來成為規範的東西都是屬於上述的第三種,也是屬於 次要的。譬如,基督徒要繼續虔守聖餐是首要的命題,是基督親自教導的,書信和使徒行傳都有記載。但虔守聖餐的次數是屬於次要的,是按照傳統和先例實行,聖 經沒有明文規定。同樣的道理,洗禮是首要的,洗禮的方式是次要的。
2.      歷史上的先例要成為我們的規範,除非作者敘述這個先例的原意是真的要給後人樹立一個規範。譬如,徒六:1 - 7 有關教會揀選執事的事情,路加記載這件事的目的何在?這要仔細研究使徒行傳的結構形式和文脈才能知曉。我們明白這不是容易定奪的問題,我們最好還是看聖經別處有沒有類似的教導才來定奪。
3.      我們最好不要採用對比(analogy)的原則,把歷史上的先例當作是權威,要今天的教會也照章實行。譬如,因為耶穌是聖靈感孕生的,而他要在受洗的時候領受聖靈的大能才開始事奉,我們重生之後,也需要受聖靈的浸(the baptism in the Holy Spirit) 才能得力。這種採用對比的原則建立教義是很危險的,難道耶穌被釘十字架,受死埋葬,三天後復活也成為我們的規範?
4.      雖然作者在敘述中沒有給後人樹立規範的原意,使徒行傳仍然有說明一些教義的價值和有時設立一些典範的作用。其實,新約裡偶然也有應用舊約一些敘述問題來警戒後人,如林前十:1 - 13 保羅怎樣引用出埃及的故事作為鑒戒,可二:23 - 28 耶 穌怎樣引用大衛吃陳設餅的故事為門徒在安息日的行動辯護。我們都沒有上帝這種解經的權柄,但有一點我們可以肯定的,歷史的先例雖然可以為今天的行動辯護, 但它並沒有成為我們的規範。譬如,今天我們不用吃陳設餅,或在安息日掐麥穗以証明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的。這裡我要提出一個警告,若你想用先例來為自己今日的 行動辯護,你還是要在聖經的別處經文找到相似的教導才行。譬如,耶穌潔淨聖殿,並不等於你也可以動義憤潔淨宗教場所。說方言不能單單根據使徒行傳的敘述, 也要看林前十二至十四章怎樣的教導才行。

聖經文體的結構分析

為什麼我們要認識文體的結構?理由很簡單,每一個寫作的人在沒有下筆之前,一定會先 構思,看怎樣把自己的信息用最佳的方式呈現給讀者。就好像室內設計,假設你有一盞燈、一個衣櫃和一面鏡子,你如何安排這三件物品,取決於你的目的及希望造 成的效果。這便是結構,或每一部分之間的關係。聖經文體的結構分析是致力於分析經文的段落的結構關係。
<     較大的結構分析>
這是指整本的經卷。每一個人都要將整本書卷一口氣先讀幾遍。在辨明了它的文體後,接下來,就是分析作者的思路,將經文的結構描繪出來。
譬如,使徒行傳可以分為三部分,以耶穌在使徒行傳一章節中所提的地域為根據: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証。
A。徒一至七章:耶路撒冷
B。徒八至十二章: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
C。徒十三至二十八章:地極
路得記的結構顯示一個有趣的平行結構,稱為倒裝法(inversion),如下所示:
A     家庭歷史、親族、伯利恆的婦女(一章)
    B     波阿斯、路得(二至三章)
A’    家庭歷史、親族、伯利恆的婦女(四章)
第二及第三章有如下的平行:
第二章
第三章
 
 
1。路得得到拿俄米
的許可,到田間去。

1。路得受拿俄米的
指示,到禾場去。

2。路得去到田間。
2。路得去到禾場。
3。波阿斯詢問路得
身份

3。波阿斯詢問路得
身份。

4。波阿斯接納、讚
賞路得,並供應她
食物。

4。波阿斯接納、讚
賞路得,並供應她
食物。

5。路得向拿俄米報
告及聽取意見。

5。路得向拿俄米報
告及聽取意見。

                在馬太福音書,有一句話重復出現了五次,是這卷書結構的線索:耶穌講完了這些話”(七:28)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十一:1)耶穌說完了這些比喻”(十三:53)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十九:1)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二十六:1)根據上述的五句話,這本書的大綱如下:
A。彌賽亞的準備(一:至四:11)
B。彌賽亞的宣告(四:12 至七:29)
C。彌賽亞的顯現(八:至十一:1)
D。彌賽亞的敵擋(十一:至十三:53)
E。彌賽亞的引退(十三:54 至十九:2)
F。彌賽亞的表現及遭棄絕(十九:至二十六:2)
G。彌賽亞的受難及復活(二十六:至二十八:20)

< 較小的結構形式>
現在我們寫一篇文章,如果我們要強調某一要點,我們可以用不同字體,不同顏色把它突 出﹔我們也可以在排版上花點心思,使讀者一眼就注意到那個要點。以前可不同了,書寫的材料,如羊皮紙不是便宜的,寫作的人不可能用現在的方式把要點突出。 況且,當時都是在會堂或其他公開場合誦讀這些經文,作者如果要強調某一要點,惟有通過經文的結構,使讀者在聆聽的時候可以分辨出來。這是為什麼聖經的書 卷,不論是希伯來文的還是希臘文的,均帶有許多不同的結構形式。這也使聖經的文學素質增加了絢麗繽紛的色彩。
1.     平行結構(parallel patterns):在解釋詩歌文體時,我們已經談過這種結構。932. 循環結構(ring pattern):在這種結構中,一個中心部分的前後均有平行的內容。    譬如,創世記第三十七章記載約瑟被賣到埃及(A),第三十八章說到猶大及他瑪(B),第三十九章則重提約瑟的故事(A’)。第三十七及三十九章好像一個環圍繞著第三十八章,目的是對照猶大醜惡的罪和約瑟的純潔。
3    . 交叉結構(chiasm pattern):這種結構在新舊約經常出現,即第一點及第四點為平行思想﹔第二點及第三點亦為平行思想,它的結構形式是 ABB’A’。如詩篇一百三十七篇節:
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記你,(A)
情願我的右手忘記技巧!(B)
情願我的舌頭貼於上膛!(B’)
我若不記念你。(A’)
不是詩歌體才有交叉結構,敘述體裁也常有,如馬太七:6
不要把聖物給狗,(A)
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B)
恐怕它踐踏了珍珠,(B’)
轉過來咬你們。(A’)
4    . 交替結構(alternating pattern):在交替結構中,第一點及第三點平行﹔第二點及第四點平行。(ABA’B’)譬如,約伯記第一章13 - 19 節,約伯遭受四個大災禍:
13 - 15   遭受示巴人搶劫(A)
16 節 上帝從天上降下火(B)
17   遭受迦勒底人搶劫(A’)
18 - 19   上帝用狂風襲擊(B’)
有的交錯配合比較復雜,如林後五:18 - 21,結構是ABA’B’B”A”
18  他借著基督使我們與上帝和好(A)
      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B)
19  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
      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A’)
       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們(B’)
20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
      就好像上帝借我們勸你們一般
      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B”)
21  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
       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上帝的義。(A”)
保羅用這種交錯結構,強調的是,上帝是借著基督使人與他和好,方法就是不將過犯歸到人的頭上,反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成為上帝的義﹔既已和好,人就有了兩個新的責任在他的身上:和好的道理要去明白,以及和好的職分要去履行,以致他要替基督求人與上帝和好。
5    . 倒裝結構(inversion pattern):這和交叉結構相似,但內容多過四點,有更多對照及比較。譬如,
詩六十七全篇就是一首倒裝結構的詩:
第一節與第七節相對
第二節與第六節相對
第三節與第五節相對
第四節是全詩的中心。
創世記的洪水記載中可以看出另一個倒裝結構:
1。上帝與挪亞立約(六:11 - 22)
2
。挪亞帶潔淨的畜類入方舟(七:
1 - 5)
3
。挪亞帶不潔淨的畜類入方舟(七:
6 - 10)
4
。挪亞進入方舟(七:
11 - 16)
5
。洪水往上長(七:
17 - 24)
6
。水勢漸落,方舟停在山上,上帝記念挪亞(八:
1 - 5)
7
。洪水減退(八:
6 - 12)
8
。挪亞出方舟(八:
13 - 19)
9
。挪亞獻祭(八:
20 - 22)
10
。挪亞的食物(九:
1 - 7)
11
。上帝與挪亞立約(九:8 - 17)

在這段經文, 11 相對, 10 相對,相對,相對,相對,是結構的中心,是作者所要強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