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使徒行傳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確定文獻的寫作目的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作 者的自述;二是分析文獻內容。釋經學者往往只能自文獻內容得知。然而路加所著的這兩部書,卻可以同時使用這兩種方法探究。路加在福音書的序中向「提阿非 羅」(也包括他代表的群體)指出,他定意要將拿撒勒的耶穌所開創的基督教運動準確和按次序的講述出來(路1:1-4)。路加於使徒行傳開篇又提到前書(路加福音)記敘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仍在繼續,他正在寫的續篇則意圖記敘基督教如何從巴勒斯坦傳至羅馬之事(徒1:1-8)。

  申辯路加為何要向提阿非羅講述這些事呢?路加福音一章4節扼要的指出:「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不言而喻,路加著書的目的是在為基督教辯護;對加於基督教的莫須有的罪名和種種歪曲、誤解予以糾正和反駁。路加兩部著作的內容(尤其是使徒行傳)都表明了這個目的。

  當時,社會上對基督教的產生和發展,存在著 種種誤解和偏見。其一涉及基督教與猶太教的關係。無論是教會內部還是羅馬當局,有許多人以為基督教信仰只是猶太教的一種特殊表現,以為基督教是猶太教內部 的一個流派。路加針對這種錯誤的觀念,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中提出了一個宇宙性的觀點。

  路加先在福音書中宣佈耶穌為救世主(路2:29-32), 繼而在使徒行傳中又以司提反在猶太公議會面前的答辯(第七章)、以彼得與哥尼流在約帕的經歷(第十章)及保羅在雅典的演說(第十七章),證明基督教絕不慬 是猶太教的一個流派或某種狹隘的彌賽亞運動,而是一個普世性的信仰。當時另有一種誤解,即把基督教的信仰與形形色色的宗教和羅馬帝國內的神祕教派等同起 來。使徒行傳記載早期教會如何嚴譴行巫術的西門(第八章),以及保羅和巴拿巴如何嚴拒路司得人欲向他們獻祭之事(第十四章),便可明白一般人所謂「迷信」 的指控是絕無根據的。基督教與那些利用神祕和狂熱的儀式以求人神聯合的旁門左道,是毫無共同之處的。路加指出,基督徒崇拜的上帝是顯現於歷史的真神,祂在 巴勒斯坦的生平只是不久以前的事,也是眾人目睹的(參徒二,十,十三等章所記彼得與保羅的講話)。

  因此,路加的主要目的是為基督教申辯,駁斥 加之於他的所謂擾亂帝國秩序、危及帝國安定的罪名。這種指控當然也事出有因。首先,基督教的創始者是被羅馬巡撫以騷亂的罪名釘十字架處了死刑;這個尊奉祂 的名的運動,到處傳播時,似乎也引起騷動、混亂和暴行。路加的記敘,直接駁斥這些詰難。路加福音明確指出彼拉多對耶穌的判決殊不公正。彼拉多一面承認耶穌 無罪,一面卻又把祂送去釘十字架;希律安提帕也同樣找不出可控告祂的任何理由(路23:13-16;徒13:28)。路加的使徒行傳多處記載,證實羅馬許多官員對基督徒領袖和基督教運動所持的態度大多保持中立,甚至頗為友善。如居比路的總督士求保羅不僅款待保羅和巴拿巴,且贊成他們所講的道(13:7-12);再如腓立比的官長為保羅和西拉遭非法責打和監禁而道歉(16:37-39);亞該亞總督迦流認為保羅未犯羅馬律例而拒絕受理猶太人的控告(18:12-16);以弗所官員制止眾人對保羅及其同工的攻擊,並指斥他們控告無理(19:35-39);羅馬駐軍的千夫長在耶路撒冷逮捕了保羅,目的卻是在保護他免遭亂民的傷害;千夫長致巡撫腓力斯的呈文中,承認從羅馬法規來看,保羅是無罪可控的(23:26-29);經腓力斯、非斯都和希律亞基帕二世審訊,其判決也是一樣:「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26:31)。路加記載的高潮,是保羅在帝國的中心羅馬的傳道活動,而且保羅的傳道得御林軍的准許(28:30-31)。經路加這一有力的辯護,真相已大白於天下:隨基督教初創與發展而出現的種種擾亂,絕非來自運動本身,主要是由於猶太教的敵視和誣告所致。

  聖靈的能力在路加為基督教的正義和清白所作 的長篇辯護中,他的神學觀也表露得一清二楚。他前後二書顯示了救贖歷史的全面計劃,從以色列時代(路一,二)而耶穌時代而教會時代,給以色列人的喜訊也推 展至萬國萬民。除了強調這一點以外,路加也指出上帝是藉聖靈親自參與歷史的。路加福音寫耶穌是個聖靈充滿的人,聖靈降臨其身,使祂有大能力作祂的工作(路3:224:1, 14, 18);使徒行傳寫耶穌的門徒是聖靈充滿的群體(徒1:82:1-8);耶穌以聖靈的能力展開祂的事奉,教會也靠賴聖靈的能力秉承祂的工作。施洗約翰宣告耶穌將以聖靈使祂的門徒得著能力的應許(路3:16);耶穌於結束在世事奉時予以確定(路24:49;徒1:5)。這個應許於五旬節的聚會中首次得到的應驗(徒二),繼而也可見於基督教信仰從耶路撒冷傳至羅馬的拓展過程。

  路加的記述顯示,聖靈大能的臨在即體現於新信仰所具備的能力、正直與堅忍不拔上。聖靈使教會有能力忠心地為主作見證(徒1:8),又建立真誠的信眾(2:44-474:32-37), 這正是古代以色列民朝夕切盼的景象。聖靈在新教會中產生了大智大勇(參徒二至五,彼得的辯護詞),使為主作工者得能力(第六章),使撒瑪利亞的佈道者能夠 克服各種偏見(第八章),使阻擋福音傳播的宗教壁壘得以袪除,如哥尼流事件(第十,十一章),差遣信徒往世界各處傳道(第十三章)。

  耶穌復活路加筆下的全部歷史所強調的一個中心事實,便是耶穌復活。
  路加也同保羅一樣,堅信若無耶穌的復活,基督教的信仰也就無從說起(參林前15:12-20)。 再者,復活是上帝對耶穌的生活和事奉的印證,也證實耶穌宣講的一切都是真道。路加下筆伊始,即顯示他很著重這要點,他記述替補猶大的使徒職分的人,必須具 備的一個條件,便是與其他使徒一同見證耶穌的復活。全卷使徒行傳,從彼得五旬節的講道和在公會面前辯護起,至保羅對腓力斯和亞基帕演說止,教會一再見證耶 穌的復活是上帝施行的大能,是轉變一切的基礎(2:22-24, 363:14, 155:30, 3110:39-42)。

  與此相關的一個主題,就是基督復活是眾信徒復活的基礎,因而也是基督徒盼望的依據(4:213:32-3317:18, 29-3223:624:2126:23)。

  教會的主還有一個與耶穌復活這一核心思想相 關的主題:耶穌的復活與升天開啟了祂對教會的主權,並通過教會而成為世界萬民的主。這是路加的一個極重要的教誨。路加福音指明,上帝的國度藉耶穌的事奉, 介入人類的歷史。耶穌的復活一方面肯定了這個事實,一方面則解除了耶穌塵世生命的限制。「上帝且用右手將他高舉」(2:32-335:31),聖經的這個比喻顯示了耶穌的統治和權柄。司提反於生命最後一刻見到異象,看到耶穌在天上「站在上帝的右邊」(7:56);彼得在五旬節演說中說,因著耶穌的復活,上帝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2:34-36)。

  彼得在耶路撒冷對猶太宗教領袖宣言:是耶穌的大能使殘廢人痊愈;耶穌雖被祭司長和官府排斥與迫害,祂卻在上帝的救贖史上成為最重大的因素(4:10, 11)。掃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所見的異象也肯定了這一點。他問:「主啊!你是誰?」主回答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9:5)上帝傳給以色列人的天國福音,藉耶穌基督顯明出來;如彼得所說,耶穌基督已成了「萬有的主」了(10:36)。

  赦罪在路加的神學思想中,赦罪也是一大重點。被猶太教定為「罪人」的人,主耶穌基督卻接納他們,路加視此為一重要主題。使徒行傳中赦罪的主題也佔有極顯著的地位。彼得在五旬節講道引起的反響是:「我們當怎樣行?」(2:37)答案包括兩方面:悔改及奉耶穌的名受洗;罪得赦免及領受聖靈是悔改受洗後的結果。使徒行傳另有多處提示,赦罪與悔改是相連的(三1926,五31);另有多處也提到赦罪與信心是密不可分的(10:4313:38-3915:9)。 保羅在亞基帕前辯護時,把悔改、信心與赦罪三者聯繫在一起。故此可說,在路加看來,信心(相信耶穌)與悔改實際上是等義的。信就是轉向基督,信靠祂並委身 於祂。信仰使人生有了新的取向。悔改則是轉離舊路,朝向新的方向。早期教會視洗禮只為入會的標誌,而赦罪的體驗是在於成為這互相接納、充滿恩赦的群體之一 員。故此,「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2:38)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說洗禮儀式本身會產生赦罪的奇蹟,而是說一個人因悔改與信心受洗加入這新團體,在其中赦罪成為事實。在路加看來,教會就是有聖靈同在的團體,是上帝赦免罪人、造就新人的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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