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新約神學的取向


新約神學是聖經神學(Biblical Theology)的一部分,注重由新約資料(NT Documents)所引伸出來的神學課題和討論。不像理性式的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或教義學(Dogmatics),它被分別出來成為一門獨立學科來研讀。

    新 約的作者,就如舊約的作者一樣,並沒有在寫作時刻意編寫新約神學或是舊約神學。而且在初期教會,教父們也沒刻意地編寫一本或一套新約神學或是舊約神學。既 然這樣,新約中並沒有系統式的新約神學,今天我們必須依靠新約的資料來整理出一套新約神學,目的是讓信徒可以深入認識新約中的神學主題和教義。新約神學的 發展歷史略有以下數個階段:

一.初期教會是根據當時各教會之間所形成的教義(Dogma/doctrine)來理解神學。這些教義通常流傳於各教會之間,也漸漸成為公認和共用的教義資料。這些教義多由使徒的教導及教會信徒共有的宣揚和認信所形成。例如,彼得在講道時說:「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釘在十字架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衪為主為基督了。」(2:36), 保羅宣告說:「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 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 耀歸與父神。」(2:5-11),「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前3:16)

二.在中古時期,教會是根據當時的教會傳統教導(Traditions)來理解聖經及神學。新約和舊約自然被引用來解釋和支持這些傳統。

三.改教時期的教會注重「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這態度使聖經與當時的傳統教義分開。改教學者也注重「個人解釋聖經」(sui ipsius interpres)。這使改教後的教會開始注重「聖經神學」(Biblical Theology)。雖然改教後的教會也注重研究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但是因為「唯一聖經」的思想影響深遠,聖經神學與系統神學在神學院中漸漸被分開來研究。

四.一直至十九世紀,一些聖經學者開始注重新約神學或是舊約神學,並且分別開來研究。

五.在二十世紀,新約神學與舊約神學的分歧越來越大。今天所面對的問題並不是新約神學與舊約神學應如何結合起來,而是在研究新約神學時,如何找到一個正確的方法/方向從新約資料中整理出一套新約神學。

    有四個取向可以用來研究新約神學。

一.主題式方法(Thematic Approach)
    採取這方法者認為新約的作者含有一個同一性(Unity)的神學觀念,因此以系統神學的主題方式來整理新約中許多零碎的資料。

a.李澤生(A. Richardso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logy Of N.T. (1958))在其新約神學著作中認為:

一.「耶穌本身是一位聰明的解經者,借用舊約解釋及整理出一套新約神學」(12)。這使當時跟從他的人從中認識到他所帶來的""信仰,這就是新約神學的起源」。

二.使徒教會的信仰(apostolic faith)是“做”新約神學的基礎。

  可見李澤生是以一種「描述式」(descriptive)方式來編寫新約神學,認為使徒教會擁有同一的神學思想,並且可以從新約中找到。這也是一種「認信」式(confessional)的神學,認為新約教會有這樣一個同一的信仰。

   接 下來他以十六個主題來編寫新約神學,計有:信仰與教導、認識與啟示、神的救贖、神的國度、聖靈、彌賽亞的解釋、使徒教會的基督論、耶穌生平、復活、升天與 勝利的基督、基督帶來的救贖、完全的基督、以色列的神、使徒與祭司的事奉、教會中的事奉、洗禮的教義、新約中的聖餐神學。

b.蕭克利(K. H. Schelkle, Theology Of The N.T. (1968))在其著作中認為:

一.新約神學必須從新約正典(NT Canon)找到。

二.並且,新約神學並不只是描述(description)新約的報導,需要加上解釋(interpretation)

三.他也強調新約神學的同一性(unity),認為這同一性可以從新約資料的多元性(diversity)中展示出來。這多元性的資料皆是以耶穌為中心。他為新約神學設計的主題如下:創造(世界、時間、人),啟示(基督與救贖、神、聖靈、三位一體),基督徒生活 (新約倫理),教會 (教會、審判與末世)。這種「神 - - 救贖」(God-Man-Salvation)的模式正是系統神學的模式。
                      
  無可否認,主題方法可以反映出新約神學的同一性。那如何設計屬於新約的主題,而不把一個外來的結構加諸其上卻是一個辣手問題。這迫使一個人要作主觀的「挑選」工作,無形中忽略了許多小的主題。

二.存在主義式方法(Existentialist Approach)

    這方法主要是認為新約的資料是要向今日的讀者說話,這些說話對今日讀者的信心是有意義的,人們也必須以這“今日的意義”作為研究新約的目的。

a.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The Theology of the NT (1948-1953))特別強調新約神學就是:

一.「重編」(Reconstruction)新約的資料,向今日的讀者「解釋」(Interpretation)新約及它所包含的意義。

二.認為耶穌的教導完全是初早期教會對耶穌的宣講(Kerygma),這些教會的宣講成為了新約神學的起點和基礎。今日新約神學的任務就是要重新把這些宣講編寫出來。

三.他認為保羅的神學是新約神學的中心,因為他是基督教神學的真正編寫人,這可從保羅的資料中反映出來。保羅的神學也是「復活後」(post-resurrection)的認識,這宣講是針對一位「歷史的基督」(historic Christ,含歷史意義的基督,只需要人認識這意義就足夠,不必理會那真正的歷史人物)。也認為這「歷史的基督」把新約中的多元思想“貫徹”起來。


b.龔色曼(Hans Conzelmann, An Outline of the Theology of the NT (1967))這樣說:

不認為早期教會對耶穌的宣講是新約神學的起點,而是初早期教會的傳統與信條(tradition and creeds)才是新約神學的起點。因此,今天要“做”新約神學就必須返回當時的傳統,並尋找出這些經文對當時的人所要說明的意義。

三.歷史式方法(Historical Approach)

  採取這方法的神學家認為新約神學是受當時的歷史(背景)影響。因此各主題可因著環境需要,時間變動而有不同(多元化)

a.威里特(W. Wrede, The Task And Methods Of N.T. Theology (1897))反對教義方法(Dogmatic Approach)而採取歷史方法。認為新約神學是受當時的宗教背景影響,也是基督教神學的一部分。

b.古默爾(W. G. Kummel, The Theology Of The N.T. (1973))把新約神學的討論範圍劃分為三個“歷史”階段,就是:耶穌的宣講、原始教會的保羅神學、成長教會(約翰福音)對耶穌的信息。他認為:

一.耶穌的信息是新約神學的源頭。說明這位宣揚者耶穌後來成為了被宣揚的(how the Proclaimer became the Proclaimed One)對象。

二.耶穌-保羅-約翰(Jesus-Paul-John)是新約的中心。

四.救恩歷史式方法 (Salvation History Approach)

  這方法注重「時間」的觀念,尤其是神所施行的救贖過程。認為新約的時間最適合這方法,而新約作者或新約資料是要表達這救恩歷史,這就是新約神學。

a.古爾曼(Oscar Cullmann, Christ and Time (1946))認為:

一.基督是時間的中心,新約神學就是要說明「已經發生的」(already)及「將要發生的」(not yet)事,這些事是反映出神的救恩歷史。這救恩歷史也是新約神學的中心。

二.這救恩歷史也是神的啟示,新約作者領受了這啟示的經驗而宣講(kerygma)出新約神學。

b.賴德(G. 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T. (1974))借用「救恩歷史」的觀念來編寫新約神學。

一.認為所有新約資料是在講述神的救贖過程(redemptive history)。因此說「新約神學...就是注重要重述(recital)神在耶穌身上所行的工作。」這說明新約神學的工作就是一個描述的技巧(descriptive discipline)

二.這理論使他要像新約的作者一樣按著新約資料的排序來編寫新約神學。認為每一位作者都有他們不同的看法,說明了新約神學的多元性(diversity)

c.郭培特(Leonhard Goppelt, Theology of the NT (1975-76))認為救恩歷史是新約的中心:

一.但是,這救恩歷史應該以一個「應許 - 實現」(promise and fulfillment)的方式來表達。始點是在復活以後,因此復活後教會中的宣講(Easter-kerygma)才是新約神學的出發點

二.認為今天新約神學的目的是要幫助今日的讀者與當時的宣講作面對面的談話(dialo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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