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 星期二

保證的話


     在整個族長時期的敘述中,另響起一個主題,成為應許之福的另一部份。那就是上帝的保證︰『我必與你同在。』

     事實上,聖經第一次很清楚地提到上帝與人同在,是當作者說到上帝『與』夏甲的兒子以實瑪利同在(創廿一20)。後來,它又出現在非利士人亞比米勒和 非各向亞伯拉罕所說的話中︰[上帝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與你同在』(創廿一22),後來又對以撒說︰『我們明明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創廿六28)。

     舊約是用兩個翻成『與』的希伯來文介系詞作為上帝同在的公式,在104個例子中有14次出現在上帝對以撒和雅各保證的敘述中。上帝帶著安慰的話向以 撒顯現︰『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創廿六24)。或是在他前一次的顯現中所說的︰『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創廿六3)。對雅各而言,是當他動 身往哈蘭去的時候,在一次帶著上帝保證的梯子之夢中︰『看啊,我與你同在』(創廿八15)。

     雅各就對此許願︰『上帝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我必以耶和華為我的上帝。』(創廿八20-21)又一次,當雅各快要返回迦南,耶和 華重述他先前的應許︰『我必與你同在。』(卅一3)因此雅各一再對拉班說,耶和華確實已經與他同在(卅一5;卅五3)。雅各的兒子約瑟,也經驗上帝同樣的 同在(卅九2,3,21,23)。正如上帝知道詭計多端的拉班給雅各帶來難處而眷顧賜福與他,同樣的,約瑟在埃及多變的處境中,也經歷同一位與他同往之主 的拯救和賜福。

     耶和華主動的同在顯明他的特性、權柄與能力,表示他要實現一再重復之應許的話。顯然,那是一種表明個人關係的話。當然,在這些話尚未以應許神學的公 式表達之前,亞伯拉罕早已感受上帝的同在。譬如,亞伯拉罕在創世記十四13—24大敗基大老瑪,就是這個事實的一個明證,縱然當時並沒有應許的話。同樣 的,當亞伯拉罕反覆詢問上帝處理所多瑪、蛾摩拉是否妥當時,也顯出他們的交情(十八23一33);全地的審判官所行的必然正直,他豈不是亞伯拉罕的『盾 牌』和『極大的賞賜』嗎?(十五1)。

     往後要成為一再重復的三段應許公式,亞伯拉罕接受了第一部份。至此,上帝的應許是︰『我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 (創十七7)。全宇宙至高無上的上帝此時移尊就卑,稱自己為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上帝。他們之間個人關係的精髓,就表現在這裡。無怪乎雅各會說,亞伯拉罕被 『稱為上帝的朋友』(雅各書二23)。他們之間的關係包括愛(十八19)、行動(十九29),以及使亞伯拉罕所行的一切盡都蒙福(廿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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