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導論的範圍:
1.舊約導論是指對古代背景一種系統化的研究,藉此正確地解釋聖經舊約三十九卷經卷。
2.舊約導論的研究項目:
(1)舊約著作的原文,就是希伯來文和亞蘭文,還有相關的閃族語文(如阿拉伯文、亞述文、腓尼基文、烏加列文和敘利亞文)
(2)希伯來民族和他們所接觸之鄰國的歷史。
(3)非希伯來民族的宗教和文化。(古代異教徒作家作品、近代考古學的發現)
(4)聖經經卷作者的問題,影響該書卷的意義與可靠性。
(5)每卷書的著作日期,從而得知神向祂百姓發言時,百姓所面對的問題。
(6)作者所針對的歷史情況和當代的問題。
(7)每卷書最原始的稿本。流傳至今的抄本,可能有筆誤或抄寫上的錯誤(經文批判學)。
(8)經文的完整性。內容是否出於作者,或者彙集了他人的手筆。
(9)經文流傳的歷史,即各學派抄寫及傳遞每卷書的途徑。
註:(1)至(3)項,是屬於語文及歷史課程,(4)至(9)項的研究是屬舊約導論的,又可分為一般導論與特殊導論。一般導論是探討經文的問題,特殊導論是逐卷研究作者、日期、目的、完整性。
二、舊約正典的形成:
1.正典觀念的根源:
- 神的觀念:神所說的,所行的,都帶著權威。
- 啟示的觀念:神將自己的心意、計劃、期望、要求向人顯明,要人透過祂的啟示來認識祂(內在的權威)。
- 默示的觀念:神的靈與人合作,藉著人的文筆,將神的心意,配上自己受聖靈教導的領會而記錄下來(受託的權威)。
2.正典的意義:就是「標準」,一切的真理以此為準繩,也以此為量度而取捨。正典是神直接啟示與間接默示的合成。
3.寫作與接受時期:
- 神將十誡刻在石版上(申五、申九9-10、十4-5)。
- 摩西蒙神啟示寫五經(申三十一24-26)。
- 約書亞、撒母耳寫歷史書。
- 大衛、所羅門等寫詩歌書。
- 眾先知寫先知書。
4.收集與整理時期:
- 以斯拉時代,猶太人組織公會,文士以斯拉受權將舊約的書卷,收集組織。
- 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認為舊約正典,在波斯王亞達薛西時已集成。
三、舊約內容組織:
39卷 | 17卷歷史書 | =>5:摩西五經(律法書),12:歷史書(9:擄前、3:歸回) |
5卷智慧書(詩歌書) | ||
17卷先知書 | =>5:大先知書,12:小先知書(9:擄前、3:歸回) |
四、舊約的歷史:
1.太古時期:
- 創造:神為人預備美好的一切。
- 墮落、洪水、巴別:神的公義-審判,神的慈愛-拯救。
2.列祖時期:
- 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
- 立約:亞當之約→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西乃之約(摩西律法)→巴勒斯坦之約→大衛之約→新約(耶三十一31-34)
3.出埃及時期:神帶領出一民族,訂立律法,設立帳幕。神引導。人叛逆神審判,人歸回神赦免、教導。
4.征服時期或爭戰時期:以色列得迦南地為產業,顯出神的信實。
5.士師時期:
- 犯罪(行惡)→管教(奴役)→認罪(呼求)→拯救→犯罪(行惡)
- 路得:外邦女子愛慕神,蒙神揀選,成為大衛的先祖。
6.聯合王國時期:
- 大衛、所羅門,蒙神喜悅,因是信靠神的人。
- 對神豐富的體驗,而寫下了智慧書(詩歌書)。
7.分裂王國或南北國時期:君王行善神賜福,君王行惡神懲戒。先知勸告要回轉信靠神。
8.獨存王國或剩餘王國:
- 亞述帝國滅北國。
- 神守約使大衛的後裔一直承接王位,直到巴比倫帝國滅南國
9.被擄時期:亡國之恨-敬畏獨一真神。但以理任數朝宰相。被擄以七十年為滿,神掌管歷史。
10.歸回時期:
- 建殿。
- 建城。
- 恢復律法(宗教復興)。
五、舊約的地理:
1.地形:巴勒斯坦四長形區域:海岸平原、中央高山、約但河谷、東部高原。
2.氣候:5或6月至9或10月,有五個月乾旱,雨季從10月下旬有秋雨,至4月的春雨,農作物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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