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創造時期
創世記敘述人類的起源、上帝與人的關係、人類的犯罪及墮落、人需要上帝救贖的必要性等。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皆以耶穌基督為中心。
(2)族長時期(約三百年)
族長時期是從亞伯拉罕到以色列民族形成的時期,也是從一個人(亞伯拉罕)到一個家族(雅各的家族)得救的歷史。
(3)出埃及和曠野時期(約四十年)
約翰‧布賴特(John
Bright)在其著作《以色列史》說:「以色列的自我形像不是單靠抽象的信念或倫理的原則形成的,而是親身體驗的歷史經驗(出埃及及西乃山之約)。」
以色列百姓從為奴的埃及地得救後,進入上帝應許的迦南地這段過程,對上帝的選民以色列民族的形成帶來極大的影響。以色列百姓透過這樣的經驗,確信自己是被上帝所揀選的百姓。因此,他們認為自己唯一的責任是完全順服與上帝所立的約,就是上帝的律法。
(4)征服時期(約四百年)
征服時期是指以色列百姓征服迦南地、分配土地以及定居的時期。我們若要了解這個時期,先要了解以色列百姓在出埃及和曠野時期,上帝與他們立的約。因為,當時以色列百姓享受和平或遭受懲罰的關鍵,在於他們是否遵守與上帝立的約。若說,約書亞記敘述憑信心和順服完成了迦南地征服的偉業,士師記就敘述因以色列百姓違約,而展開悖逆(犯罪)→懲罰(審判)→悔改→救贖等一連串的惡性循環。上帝懲罰以色列百姓的方法就是興起鄰近的外邦人,如米所波大米人、摩押人、迦南人、非利士人攻打以色列百姓,使以色列百性陷入危機。但上帝又興起士師來拯救以色列百姓。聖經記載的士師共十二位,他們從約書亞死後開始,到撒母耳為止,治理以色列。
(5)聯合王國時期(約一百二十年)
士師時期約兩百年。這段期間,以色列百姓感到支派聯合體制的極限。因為他們不斷受其他強國威脅,特別是非利士人的威脅最為激烈,使他們感到這樣下去,恐怕民族的生存也難保。因此,他們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一個王,如同鄰近的國家一樣。但是,以色列百姓是上帝的選民,除了上帝以外,誰也不能作他們的王。所以,撒母耳向他們發怒,但以色列十二支派固執的要求王政體制,最後上帝揀選掃羅為他們的第一任君王。從掃羅開始的王政體制,到了大衛和所羅門執政時期大大興盛。
(6)分裂王國時期(北國以色列約二百年,南國猶大約三百五十年)
所羅門的統治結束後,他的兒子羅波安繼位期間,以色列分裂成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猶大支派和便雅憫支派推崇羅波安為王,其他十個支派則推崇耶羅波安為王。從這時起到兩國滅亡為止,我們稱它為分裂王國時期。南國猶大是由大衛的後裔繼承王位,但北國以色列則是經過多次政治及軍事政變奪取王位。如此,以色列分裂成兩國之後,他們急速遠離上帝,特別在偶像崇拜、不信、不義及腐敗等事上,一切罪惡無所不做,開始破壞與上帝立的約。
(7)被擄時期(約七十年)
以色列分裂為兩國之後,軍事上更加弱勢,但鄰近的敵國反而越來越強盛。北方的敘利亞、亞述、巴比倫等國,接連併吞鄰國,南方的埃及企圖攻上北方來併吞北方的國家。因此,小小的以色列在強國當中,處於將殘燭火般的危機,最後北國以色列在主前721年被亞述滅亡,南國猶大也在主前586年被打敗亞述的巴比倫滅亡。這時,以色列百姓被擄到巴比倫,或流浪在他國。我們稱這段時期為被擄時期。當時先知呼籲說,這不是因為上帝沒有能力拯救,而是因為以色列百姓悖逆上帝,得罪上帝而招來禍患,催促以色列百姓務要悔改。
(8)歸回時期
雖然以色列百姓的罪惡大到連國家都遭到滅亡,上帝卻沒有遺棄祂揀選的百姓。以色列百姓在苦難與受辱之地徹底認罪悔改,省察後明白他們的悲劇從何而來。因此,他們在被擄時期悔改過去的悖逆和不信,懇切期待新時代的來臨。在被擄的黑暗時期中,有以西結和但以理兩位先知責備及鼓勵他們,帶給他們新的覺醒和希望。他們在被擄之地預言祖國的滅亡與恢復,並宣告上帝對罪施行嚴厲的審判與即將再回復的盼望。
以色列百姓經過被擄的苦難時期後,部分以色列百姓從波斯歸回耶路撒冷,我們稱這段時期為歸回時期,以色列百姓在領袖所羅巴伯、尼希米、以斯拉等人的領導下,重建耶路撒冷的聖殿與城牆。他們更藉由律法書嚴謹的教導和悔改,希望能重新回復與上帝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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