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聖經眾多著者所留傳之上帝的話,傳統猶太家庭都視為代代相傳的重要「家訓」。至於將各卷編輯成書,由於年代久遠,文獻不足,由何人所為已不可考。不過根據猶太人的遺傳,多認為在以色列民亡國之後,帶領第二次歸回之以斯拉,由於當時猶太人曾組織大公會,而他為通達的文士,又是祭司的後裔,具有濃厚的重建以色列人信仰的心志,因此是一個很合適的人選。被授權將舊約的書卷收集與組織起來。其主要目的如下:
1)以經典依歸,儘速重建以色列百姓的宗教生活。
2)保持上帝真理的延續性,使以色列百姓的信仰可以代代相傳的延續下去。
3)在從異邦回來之後,新舊宗教生活青黃不接之時,恐有人隨意杜撰與假冒經典迷惑別人,因此必須立即建立一套完整且被大眾所公認的經典。
4)認為上帝的啟示會逐漸稀少(撒上三1),甚而停止,故應儘速加以蒐集與整理。依據猶太史學家約瑟法(Josephus,主後38-100)的研究,舊約聖經約在主前400年左右即已編輯成冊,此應為很合理的說法。
前述依正規編輯而成之舊約聖經通常稱之為「正典」(Canon)。不過在舊約時代結束,新約時代尚未開始之前,由於以色列人連續遭逢異族之統治,雖然未必每一統治者都採高壓手段,然而也因有部分之統治者極為嚴苛,因此在當時自然而然興起一些「民族英雄」或是一些敢怒不敢言之「思想家」,他們假冒上帝靈感動,杜撰一些神話故事,用以激勵同胞士氣,因此撰寫書信或記錄英勇事蹟,一般研經家將此些文獻稱為旁經(Apocrypha,又稱次經)。
雖然天主教在主後1456年天特會議中曾宣布此為聖經之一部分,但由於其中夾雜有許多異端與不純正的道理,因此可信度不高,所以一般基督教會也都不予以承認。此外,上述所謂旁經尚有不被接受的理由如下:
1)猶太人從未將此視為舊約的一部分。
2)主耶穌與門徒在講道時從未引用過它。
3)猶太歷史家約瑟法對此一部分曾強烈否認。
4)與當時年代相差不遠的初期教會也不承認此類著作有聖經的權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