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以耶穌降生的時間作為時代的分界,之後稱為「新約時代」,之前則稱為「舊約時代」。
舊約從時間上看來,雖然已成過去,似乎可不用去重視它,但是由上帝創世,其一貫之大脈絡看來,它所發生的種種事蹟,卻影響著以後新約時代的走向,因此其重要性仍與新約時代相同,此外我們也可從以下之各項事實,了解到舊約是一個不可遺忘的時代。
1)上帝的話不能廢棄:
舊約中的記載同樣也都是上帝的話,而上帝的話不但一點一畫都不能廢棄,並且都要成全(太廿四35)。
2)主與門徒也很看重舊約:
在新約聖經中,主與門徒不但明指或暗引舊約中的字句,其次數高達六百餘次,而且耶穌還曾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
當時所指的「這經」,即指「舊約聖經」而說的,可見主也非常看重舊約的道理。
3)可作為後世的借鏡:
舊約中雖記載著過去已發生的事,但聖經中又說:「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上帝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傳三15)
由於已過的事,可能重新會再來,因此過去無論是好是壞,是成功或失敗,仍值得作為後世信徒之模範效法或甚至引以為戒。
4)應許與預言尚未全部應驗:
基督降生、傳道、受死與復活的部分已全部應驗了,然而有關末世的景象則尚在應驗中,至於耶穌再臨的情景則仍未應驗。因此仍須繼續查考,以完全了解預言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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