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文
哥林多前書15:1-11(參考和合本與希臘文聖經自行翻譯)
1弟兄們!我使你們知道那先前我傳給你們的福音,你們也領受了(這福音),又靠著它站立得住,2除非你們是徒然相信,我所傳給你們的信息,若能持守也必因這(福音)得救。3我領受了又傳給你們的:首先,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5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6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有許多直到現在還在,卻也有些已經睡了。7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8這些事最後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9我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曾迫害上帝的教會。10但是因著上帝的恩惠我是我所是,且他對著我的恩惠不是空的,而我比他們所有更加勞苦,然後不是我而是與我在一起的上帝的恩惠。11這樣,無論是我,無論是他們(指眾使徒),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相信。
二、前言
保羅寫這段文字是面對哥林多教會中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林前15:12)所寫的。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身處於希臘文化的環境,不相信神蹟,更不相信復活。今日,在台灣的處境,許多人認為「死人復活」是荒謬、不可信,不合乎科學原理和理性,更是視之為神話。對慕道友而言,相信「死人復活」更是他們成為基督徒的重大關卡。
保羅在此表明,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教會所確認的傳統,有相當的人數可以確定這事件的真實,保羅自己也是這事件之見證人,他一生更是為此努力不懈的事奉。藉此,要哥林多信徒們,持守他們所信仰的福音,以免失去上帝的救恩。
本文是使用經文脈絡分析和歷史背景瞭解,來明白經文的意義,並應用到今日的教會當中,使弟兄姐妹透過此段經文,得著復活的盼望,來支持他們對主的信靠,並經歷上帝永不改變的愛,讓他們的喜樂滿足,進而向世人見證主的福音。
三、分析經文的脈絡
(一)較廣脈絡:哥林多前書全書
哥林多前書是保羅在以弗所時(林前16:8),從革來氏家裏的人聽到哥林多教會中間有紛爭(林前1:11),和哥林多教會的來信(林前7:1),於是寫下這封信。
哥林多教會成立後,面對最大的挑戰源於哥林多是一個國際化的都市,市內不單商業發達,各色人種,各樣思潮,充斥著整個社會。哥林多教會面對第一個挑戰就是人的智慧和學識。人知識廣闊,就歡喜討論,進而結社組黨,輕視屬靈事物和生命學習。第二挑戰源於社會富裕,人慾橫流,道德標準下降。[1]另一方面,教會也在敬拜事務上面對困難和混亂。面對人豐富的知識,信徒自然追求屬靈能力。加上來自四方八面的各色人種和語言,五旬節所發生的奇異方言,也就成為信徒所探討、追求和高舉的恩賜。[2]
面對這些挑戰。哥林多教會產生生了種種的問題,總括如下:結黨(林前1:11-12);嫉妒分爭(林前3:3);自以為有智慧(林前3:18);有人娶繼母(林前5:1);包容這惡事(林前5:2);弟兄與弟兄告狀,並且告在不信人面前(林前6:6);信徒中有淫亂(林前6:18);婚姻的爭辯(林前7:1-40),包括應否結婚,未信前的婚姻在一方信主後應否繼續等等。另外,哥林多教會也在吃祭偶像之物上產生很大的爭辯(林前8:1-13),並且進而涉及拜偶像的事。 至於面對社會風俗,哥林多信徒隨從潮流,姊妹不再蒙頭(林前11:13),在會中說話(林前14: 34)。在敬拜的事上,因分門別類,混亂了主的晚餐(林前11:18)。在恩賜上,高舉方言恩賜,忽略了「那更大的恩賜」(林前12: 31),和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14: 12)。在真理上,也有人傳講沒有死人復活的事(林前15: 12)。[3]
保羅更從基督從死裏復活,成為初熟的果子,延伸在基督裏的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 22),改變成榮耀、屬靈、屬天、不朽壞的形體(林前15: 43-54)。[5]所以我們今天要常常竭力多作主工(林前15: 58),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因為主必要來(林前16: 22)。[6]
(二)直接脈絡:哥林多前書15章1-34節
復活是使徒們所傳福音的中心,也是我們對耶穌基督信仰的中心。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死了,但因著復活,顯明他是上帝的兒子(羅1:3-4)。上帝讓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17:31)。
哥林多前書15章1-34節是說到復活的確據,其分段如下:
(1)基督復活的見證:1-11節。
(2)從基督的復活證明死人也要復活:12-19節。
(3)死人要按自己的次序復活:20-28節。
從耶穌基督的復活,表明祂已經戰勝了人類最可怕的仇敵--死亡;也表明了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8]如果耶穌沒有復活,那麼基督徒信的就是枉然,保羅說,他所傳的也是枉然(林前15:12-19)。保羅舉出許多人證來論復活:耶穌復活有五百個人以上看見,這些人大半都還活著,如果有人不相信,大可以去求證。所以,直接脈絡落於此。
四、形式分析
(一)文學形式
本段經文的主要文學形式為書信,文學形態為敘事的方式。面對哥林多教會的問題,無法親臨指導或糾正,只有藉著書信來突破空間與時間的限制,使哥林多信徒藉由書信之宣讀,在聖靈動工下,生命得更新,教會得建立。
(二)結構
a.復活事件與福音:1-3a節。
b.復活事件為被接受之傳統:3b-5節。
c.復活事件之目擊證人:6-8節。
(三)發展過程
從3b-5節知道:福音的內容就是使徒的傳承,那麼甚麼是使徒傳承呢?就是接受復活事件。而這個事件在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時,已經成為教會的傳統。復活事件早在舊約聖經就有預言(詩16:10;何6:2),而實現是在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這個復活事件是真真實實的,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對復活的記載也相當多,而這些累積成為教會當時的傳統。[11]
為了說明耶穌基督復活為真實的歷史事件,保羅藉由五百多人的見證來說明。這樣的說明,使得復活事件不僅是個人主觀經歷,更是多人相同體驗之客觀事實。而保羅自己也是目擊證人之一,教會領袖雅各也是這事件的見證人。所以,6-8節讓我們肯定復活的福音是建立於上帝真實的作為。[12]
保羅也以自己為復事件之見證人的基礎,來表明自己也是使徒。並且因未對這身份之肯定,將這樣的肯定歸於上帝之恩典,也為這恩典而更加殷勤事奉,其他使徒也是如此來見證上帝的作為與恩典。當然,保羅之如此見證是為要使哥林多教會之弟兄姐妹信而的救。如9-11節所說。[13]
(四)關鍵字研究
1. 福音
保羅在此宣告福音的內容是:耶穌基督照聖經所說的,為我們的罪而受死,並且在第三日復活。所以,福音就是指耶穌基督所施行的救贖大功。而我們也只能靠著耶穌基督所行的,才能在上帝面前站立的住,才不會徒然的信靠。然而在此除了用名詞的「福音」 ,更用了動詞的「傳福音」(第一簡單過去、關身、直說語氣、第一人稱、單數),這表示有經歷就要做見證,就要宣告耶穌基督的作為,也就是說我們是福音的出口,上帝在我們身上有作為,就是祂大能的張顯,不必說我們信仰成不成熟,口才好不好,只管放膽傳講即可。[14]
2. 復活
保羅在此的復活是用,文法上是「動詞、完成、被動、直說語氣、第三人稱、單數」,也就說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來自上帝的大能,這也暗指屬基督的人將來復活,是要靠上帝之大能。同樣在基督徒信仰的建立,事起因於耶穌基督的復活,上帝的作為更是十分重要的,而且祂是主動的力量。而時態是「完成式」,也就說耶穌基督復活是一直在進行到永遠,過去、現在、未來耶穌基督復活都是我們可以經歷到的,也就是說我們天天都要經歷復活的大能。[15]
3. (顯)給…看
「(顯)給…看」,文法上是「動詞、第一簡單過去、被動、直說語氣、第三人稱、單數」,使用次數有5次,也就說基督復活早先是顯給人可以看見,好使人確確實實相信耶穌基督復活。但是上帝有更廣大的啟示,需要透過聖靈進行。為了讓聖靈能降下來,耶穌基督必須升天。所以,自耶穌基督升天以後,人不能再看見基督復活的形體。因此,在文法上用「第一簡單過去」也就是要表達此意念。也因為如此,我們必須確信使徒和早期基督徒,確實看見耶穌基督的復活,或說是復活後的基督,雖然今日肉眼看不到。[16]
五、歷史背景
(一)作者、成書時間與地點
在信中作者表明自己是使徒保羅(1:1;3:4-6),這是聖經內證部分。在外證方面,早期教父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亞力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坡旅甲(Polycarp)、愛任紐(Irenaeus)及特土良(Tertullian)等,都以此信為保羅的著作。凡此種種,都指向保羅乃是本書作者。[17]
按本書16:8的記載,保羅寫這書信時住在以弗所,那時應是冬天或是春天,因為他計劃停留至五旬節。當日以弗所羅馬帝國第二大城,在耶路撒冷被毀後成為基督教中心。保羅在以弗所前後工作大約三年(徒20:20)。保羅寫這書信的時候,大約是公元55-56年,他也五十五歲,離開了哥林多大約三至四年。哥林多教會眾多問題的產生,就是在這短短的三、四年間的事。按歷史來說,《使徒行傳》18:12節記載了迦流作亞該亞方伯。按羅馬人記載,他是在公元52年六月至九月為亞該亞的方伯。這樣記保羅是在公元52年未離開了哥林多。[18]
(二)哥林多城及哥林多教會之背景
1. 在地理上
哥林多城位於希臘愛琴海的西岸,它的東西都是海灣,陸地只有5,950公尺寬,船隻如果不想繞到南方危險的馬利亞角(Cape Malea),就會設法在哥林多轉運貨物,或者直接把船拖過這個地峽,或者卸貨換船再上貨。哥林多不但是東西方貿易的轉接要地,就是希臘南北的交通也要經過它,因為它就位於這個地峽的頸項地帶。哥林多城在地理上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位居海路和陸路交通要道,為附近商品的轉運中心。且以產銅和製造銅器出名。另外陶器、染料、玻璃、燈是很有名的。[19]
2. 在歷史上
哥林多城原是一個古老的城市,據說希臘第一艘三層槳座之戰艦船就是在哥林多製造的。但是在公元前146年,哥林多領導對抗羅馬軍隊不敵,反被全然摧毀,當地居民遭到殺戮,哥林多城變成一片廢墟。公元前44年,亦即哥林多城被毀的一百年後,凱撒大帝重建它,有新的居民聚居,新建的哥林多城市成為亞該亞省的首府,涵蓋希臘全境。[20]
3. 在政治上
哥林多城重建之後,再度成為商業、政治上的一個重要的城市。它和腓立比一樣,是羅馬的殖民地,根據殖民地條例,該地居民都是羅馬公民,有投票權,亦能擁有羅馬式的政府。這個新興城市吸引了羅馬帝國境內各方人馬前來居住,有退役的羅馬兵、商人、海員、猶太人、流動人口等等,富裕的、貧窮的,各色各樣的人都有。[21]
4. 在文化上
由於迅速的發展和成長,哥林多城發展出一種虛浮的文化,追求歡樂,奢華,淫慾娛樂。哥林多變成了放蕩不羈的代名詞,「哥林多式的生活」在希臘文中已經成了專有名詞,表示酗酒、放蕩、敗壞的生活。該地附近山上的女神亞弗羅戴特(Aphrodite)的廟宇,據說擁有一千名廟妓,每到夜間就會下山進到哥林多城裡拉客賣淫。因為是希臘化城市,他們喜愛希臘哲學,推崇智慧。教會處於這樣的生活環境,信徒也多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難免受到一些影響,而顯出該教會特有的問題。[22]
5. 保羅與哥林多教會
哥林多教會是保羅創立的(4:15)。《使徒行傳》十八章,保羅第二次傳道到哥林多時,與一對猶太人夫婦亞居拉和百基拉同住,他們都以織帳篷為業的。他們在會堂,針對猶太人和希臘人中展開傳道工作。後猶太人抗拒譭謗,保羅退出會堂,在猶士都的家,開始獨立福音事工。他在哥林多一年六個月。新的總督迦流上任,猶太人在他面前告保羅。迦流以公正羅馬法律,不理這一樁案件,所以保羅在哥林多順利完成他的使命。當他離開時,教會已經相當穩固,信徒大部分是外邦人,也有貴族,但大部分是平民和奴隸,也有小部分猶太人。[23]
從哥林多前後書透露出的線索,我們可以整理出保羅一共訪問哥林多城三次,而共寫了四封信給該地的教會,哥林多前書是第二封,哥林多後書是第四封。哥林多前書之前還有一封信,保羅曾給哥林多教會寫過信,叫他們不要與淫亂的人相交(林前5:9)。但哥林多教會的人卻誤會了保羅的意思,以為要與世俗的人隔絕(林前5:10)。第二次訪問,是痛苦的訪問。是從哥林多後書12:14 與13:1-2推論出來。在保羅第三次佈道旅行中,他曾逗留以弗所有三年之久(徒19:10;20:31)。從痛苦的訪問回來後,保羅再寫信回去(林後2:4-9)。這是一封「心裏難過痛苦,多多的流淚」寫的信。哥林多後書:我們知道這卷書是從馬其頓寫來的(林後2:13;7:5-7)。保羅在五旬節左右離開以弗所,在特羅亞逗留一個時候,就往馬其頓去了。後來提多把好消息帶來。這時約在主後57 年。保羅就寫了哥林多後書,緩和之前那封痛苦的信,然後叫提多與兩位弟兄一起回去哥林多,要辦完一年前在哥林多所開始捐款的事(林後8:10;16:24)。第三次訪問是在保羅回耶路撒冷之前,曾到哥林多去渡過一個冬天,目的是把哥林多信徒的捐款帶回耶路撒冷(林後1:15-17;9:1-5;徒20:3)[24]
六、經文主要信息
一般人可能受自然主義或者唯物主義的影響,在聽到「屬靈的」或者「精神的」這些詞時,多少總是有點覺得這些不是實在的。比如,一說到「身體」,就認定必須是物質的,而在「只有物質才是實在的」這種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前提下,接受復活的實在性,特別是身體復活的實在性,就很困難了。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要想在一個不承認上帝的前提下,來問如何相信一個承認上帝的主權、大能才能理解的命題,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保羅在歌林多教會的環境下,也是面對這樣的問題,所以他要透過教會傳統與個人經歷,向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說明,耶穌基督耶穌的復活是不爭的事實,好更進一步宣告基督徒也要如同基督一樣,是肉身復活不是希臘文化的靈魂不死。也要對抗希臘文化中重視靈魂不重視身體的觀念,認為肉體本來就是低下,可以隨意而行,不需受任何管束;這與基督信仰所說,「要遵行上帝旨意,脫去暗昧的行為,做光明子女,榮耀上帝」的觀念相左。[25]
(一)復活事件與福音:1-3a節
保羅在此說到,他是先「承受」福音,後才能傳給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他們要用「信」來承接,也因為信才能靠福音站立得住,也要靠福音得到上帝的拯救,也就是脫離罪和死的轄制,領受聖靈為印記,得著上帝所賜的新生命。也因為如此,福音就是耶穌基督復活的展現,因為耶穌基督的復活,我們才能真正有復活的盼望,這就是福音的內容與動力。[26]
(二)復活事件為被接受之傳統:3b-5節
說到復活,必先說到「死」,沒有「死」就沒有復活。然而死亡在人的看法是沒有心跳、呼吸,經過一段時間搶救,仍然沒有就由醫生宣告死亡。造成死亡的原因,通常是疾病或外力。
耶穌基督的死是外力造成的,他是在十字架上受刑罰而死,而這樣的死是照著聖經所說的,因為祂要為「我們」的罪死,而且埋葬了。而這裡的「我們」是指誰呢?在保羅寫這書信時,是指著「基督的教會」說的,也就是凡在基督裡的人(林後5:17)。關於基督的受死,舊約中《以賽亞書》53章5-6,8-9節,有清楚的宣告。[27]
當然耶穌基督並不是只停留在墳墓中,祂在被埋葬後第三日復活,正如舊約《何西阿書》6章2節所預言。而耶穌基督復活代表祂勝過死亡,使人不再受死和罪所轄制如《哥林多前書》15章53-58節所說。也因此屬基督的人之地位,從有罪變為無罪,從必死的變成也會復活的。因為耶穌基督的復活,將一切都更新了,就是都要過去。[28]
然而耶穌基督復活要成為一件真正的歷史事件,必須是有具體證據。這具體的證據是來自使徒們的目擊見證,包括磯法和十二使徒。這些人,我們可以由福音書和使徒行傳的記載,看到他們經歷到耶穌復活之改變。本是膽怯、懦弱、無見識的鄉井小民,轉化為翻天覆地的使徒。若不是耶穌基督真正復活,他們是不可能有如此的變化,肯為耶穌基督的復活做見證到一個程度,命都可以不要了!要是耶穌基督沒有真的復活,這樣的犧牲是毫無意義的、是徒然的。也因為透過這十二使徒的見證,耶穌基督的復活,成為教會的傳統。[29]
(三)復活事件之目擊證人:6-8節
當然耶穌基督的復活事件若集中在十二使徒的見證,免不了讓然感覺這只是神祕事件,少數傳人才有資格看到。這事件的真確性,不僅讓人懷疑,也讓人覺得沒有普遍性和拓展性,這就算不上福音,更不是像耶穌基督的所宣告的,使萬民成為祂的門徒。所以,這五百位見證人的加入,是要人感受福音的普遍性,也感受到復活是真實且開放的福音,凡願意信的人都可以經歷到。更奇妙的是,兩個本來是與福音為敵的人(保羅和雅各),竟然也親眼看見復活的耶穌基督,讓人更有指標性的意義。這也進一步向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說明,復活事件不只是歷史事件,更是現在正在進行的事件,是每一個受到呼召的人都可以參與的事件。[30]
(四)復活事件是使徒資格之基礎:9-11節
保羅是因為看見復活的耶穌基督,生命得更新,原是迫害基督徒的,轉變成為一位使徒。也就是說,保羅之所以有今日,是耶穌基督復活的緣故,他自己本身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證。當然,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是保羅遇見耶穌以後,天天不斷進行的一事件,使他感受這是上帝的恩典。也因為這樣的恩典,支持著他不斷向前,天天向人做見證,傳揚耶穌基督復活的福音,這是哥林多教會弟兄姊妹可以看見的。這也是向哥林多的弟兄姊妹宣告,要不是耶穌基督的復活,就每有今日的保羅。然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上帝的愛,祂願意俯就卑微的我們,差遣祂的愛子,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隱藏祂那令人站立不住的榮光,甚至為人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勝過死亡,從死裡復活,並呼召人成為教會,如明燈向世人張顯上帝之榮耀。[31]
七、經文的應用
(一)節期講道:復活節期時可以說明耶穌基督的復活是真實的。
(二)主日講道:耶穌基督的復活大能是天天可以經歷的。
(三)小組研經:說明耶穌基督復活之真實性 。
(四)兒童或成人主日學:邀請祂們參與耶穌基督復活的事件
(五)講道大綱
1. 前言:從現實生活來看復活事件
2. 經文闡釋:由哥林多當時的背景認識耶穌基督的復活。
3. 神學闡釋:由教會傳統來反省耶穌基督復活與我們的關係。
4. 生活應用:讓我們與復活的基督相遇,參與祂復活的事件。
八、報告結語
復活是基督信仰的動力來源,復活的大能是我們天天要經歷的。復活的耶穌更是透過聖靈超時空與我們同在,使我們感受復活不只是歷史事件,更是天天可以經歷的。不僅如此,我們成為基督教會的一分子,更是天天可以去參與在耶穌基督復活的事件,這事件仍然在進行中,直到耶穌基督的再來。而因著耶穌基督的復活,我們也有復活的盼望,因為我們是互為教會(耶穌基督的身體)的肢體,我們不復活,這復活也就不完全了!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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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卡森(D. A. Carson)、穆爾(Douglas J. Moo),《21世紀新約導論》(An 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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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Leon
Morris, The first epistle of Paul to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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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heme Perkins, Fi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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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霍桑(Gerald F. Hawthrome)、馬挺(Ralph P. Martin),《21世紀保羅書信辭典》(Dictionary of Paul and His Letters),楊長慧譯(台北:校園,2009),543-8。
[15]霍桑(Gerald F. Hawthrome)、馬挺(Ralph P. Martin),《21世紀保羅書信辭典》(Dictionary of Paul and His Letters),11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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