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

舊約獻祭的功用


        舊約的祭有贖罪的功效。『贖罪』原文的意思是掩蓋,即一個人能免受罪的刑罰,因其被『掩蓋』,或說,有東西插入上帝與人之間,以致上帝不再看到罪,而是贖罪的途徑。祭祀即是這贖罪的途徑(利四1-313-14),是人來到上帝面前的途徑,因它有代替和擔當獻祭者之罪咎的功效。如上文所述,舊約的獻祭是由上帝所設立,自然地,獻祭的方法即是按上帝的意思而行。
        按利未記,舊約的獻祭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 把祭牲帶到祭壇前  
 
    當以色列人無意得罪上帝的時候,上帝吩咐他們,贖罪的方法就是把牲畜帶到上帝面前。這牲畜必須毫無殘疾,即不是瞎眼、有折傷、殘廢,長瘤、長疥等(利廿二22-25),這樣完全的祭牲才能蒙上帝悅納。無瑕疵的祭牲代表著將最好的獻給上帝,同時,也含有無罪代替有罪的意義。這說明了在新約中耶穌基督如何將自己無瑕無疵地獻給上帝(來九14;彼前二19)。
2. 獻祭者的手按在祭牲頭上    

   舊約的祭有代替的果效:祭牲擔當獻祭者的罪咎,使之得贖。要『代替』生效,祭牲被帶到壇前時,獻祭者和祭牲必須有所認同,即藉著按手在祭牲頭上(利一34), 顯示他的罪咎轉移到祭牲上面去,然後由代表上帝的祭司接受罪人所獻上的祭。將獻祭的代替性作用描繪得最透徹的是以賽亞書五十三章。這裡所預言是,基督將以祭 牲的身份,為百姓的罪過擔當他們應受的刑罰,即做人的替身。在新約中,保羅就明確地指出基督替代人的事實:「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前五14)。
3. 宰殺祭牲
        在獻祭中,祭牲的『死』擁有重要的意義。獻祭者必須親手將代表他的祭牲宰殺,象徵將自己的生命獻給上帝。宰殺是像錘金的重擊,表示毫不留情的打擊自我。所以耶穌來就是為了罪而死。祂曾將舊約中有關上帝僕人受苦的預言應用在自己身上(路四16),知道自己要像羊一樣被牽到宰殺之地。耶穌是那除去世人罪孽的羔羊(約一29)。
4. 把血灑在壇上       

    在獻祭中,祭牲被宰殺後,牠的血就被灑在祭壇上。祭司如此的灑血,是有其意義,因為上帝曾經對祂的子民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利十七11

    由此可見,祭牲的血和它的生命是獻祭的基礎。雖然祭牲的死是可惜的,卻是必要的;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這是上帝所接納的一種『贖罪』。其實,流血贖罪的觀念在新約中也是非常的清楚。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8 

    流血不是為他人釋放生命,乃是在死亡中交付生命,因為血涉及生命被摧毀。基督的血為多人流出來是指祂的獻祭死亡使許多人得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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