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出埃及記概論(2)

六、出埃及記表解
重點
奴役
釋放
彰顯
分段
(分章)
在埃及為奴
(1-2)
摩西蒙召
(3-6)
十災(7-10)
踰越節 (11-12)
過紅海 (13-15)
西乃山 (16-18)
十誡 (19-24)
建會幕 (25-31)
金牛犢 (32-34)
會幕榮光 (35-40)


民族雛形期
民族誕生期
民族嬰兒期
(預備)
(救贖)
(指示)
地點
埃及
曠 野
西乃山
時間
約43 年
佔出埃及記的15%
兩個月
(佔出埃及記的30%)
十個月
(佔出埃及記的55%)
七、出埃及記章名
第01章 新王暴虐
第02章 藏匿三月
第03章 荊棘火中
第04章 四個推辭
第05章 變本加厲
第06章 神再應許
第07章 王心剛硬
第08章 蛙蝨蠅災
第09章 畜瘡雹災
第10章 蝗蟲黑暗
第11章 警告末災
第12章 定踰越節
第13章 奉獻頭生
第14章 紅海分開
第15章 拯救凱歌
第16章 鵪鶉嗎哪
第17章 擊磐出水
第18章 按才揀選
第19章 在西乃山
第20章 十條誡命
第21章 傳示典章
第22章 續論典章
第23章 三大節期
第24章 登山見神
第25章 啟示會幕
第26章 會幕法則
第27章 祭壇法則
第28章 命製聖衣
第29章 當行之禮
第30章 會幕器具
第31章 會幕工人
第32章 造金牛犢
第33章 摩西禱告
第34章 復造法版
第35章 民皆樂獻
第36章 製造會幕
第37章 會幕諸物
第38章 外院諸物
第39章 製造聖衣
第40章 立起會幕

利未記

(一)簡介:
1.作者:摩西
2.日期:1420B.C.
3.地點:西乃山麓曠野
4.主旨:有罪的人,如何親近聖潔的神
5.主題:以色列聖潔的事奉
(二)內容:
1.大綱一:到神面前(信仰)(1-10)、與神同行(生活)(11-27)
a.到神面前(信仰)(1-10)
(1)靠祭物(1-7)
(2)生活中心:贖罪日(16)
b.與神同行(生活)(11-27)
(1)個人方面(11-15)
(2)靠祭司(8-10)
(3)與人方面(17-22)
(4)生活中心:七節期(23)
(5)其他方面(24-27)
2.大綱二:相交之基礎(獻祭)(1-17)、相交之實踐(分別)(18-27)
a.相交之基礎(獻祭)(1-17)
(1)獻祭(除罪)(1-7)
(2)祭司(中保)(8-10)
(3)百姓(潔淨)(11-16)
(4)祭壇(和好)(17)
b.相交之實踐(分別)(18-27)
(1)百姓的規矩(18-20)
(2)祭司的規矩(21-22)
(3)節期的規矩(23-24)
(4)迦南的規矩(25-27)
3.結構:
a.會幕裡的敬拜(祭及獻祭的人)(1-10)、生活的聖潔(節期及守節的人)(11-27)。
b.就神之路-獻祭(1-10)、行神之路-成聖(11-27)。
(三)要點:
1.猶太獻祭制度:
a.燔祭(馨香祭):為贖一般性的罪-原罪。
b.素祭(馨香祭):為初熟之果感恩。
c.感恩祭(平安祭、馨香祭):為意想不到的祝福,或所蒙的拯救。
d.還願祭(平安祭、馨香祭):為已蒙的祝福或拯救,尤其是祈求時曾起願。
e.甘心祭(平安祭、馨香祭):向神表達一般的感恩和愛,不一定針對任何明確的祝福。
f.贖罪祭(贖罪祭):為贖明確但無法補償的過犯。
g.贖愆祭(贖罪祭):為贖明確而可以補償的過犯。
2.希伯來年曆中的主要節期:踰越節、五旬節、住棚節三個為最主要。
a.踰越節:1/14、紀念自埃及蒙救贖。
b.無酵節:1/15-21、紀念出埃及時脫離舊生活之行動。
c.初熟節:1/16、紀念神使農產全長成之恩。
d.五旬節:3/6(初熟節後五十天)、慶祝五穀豐收。
e.吹角節:7/1、招聚百姓為贖罪日準備。
f.贖罪日:7/10、為國家(國民一年中之罪行)的罪獻祭。
g.住棚節:7/15-22、紀念在曠野漂流。
3.猶太曆法:
  1. 尼散月(3-4)
  2. 以珥月(4-5)
  3. 西彎月(5-6)
  4. 答模斯月(6-7)
  5. 埃波月(7-8)
  6. 以祿月(8-9)
  7. 提斯利月(以他念)(9-10)
  8. 馬西班月(布勒)(10-11)
  9. 基斯流月(11-12)
  10. 提別月(12-1)
  11. 細罷特月(示巴特)(1-2)
  12. 亞達月(2-3)。
4.潔與不潔的動物:
a.哺乳類:分蹄、倒嚼為潔淨。
b.鳥類:吃肉或吃腐肉者為不潔淨。
c.爬蟲類:全部不潔淨。
d.水族:有翅、有鱗為潔淨。
e.昆蟲類:凡屬蟋蟀類者為潔淨,有翅膀、四足的蟲類為不潔淨。
註:基本原因:
(1)衛生方面:許多被禁的動物皆帶病菌類。
(2)禮儀方面:某些動物被視為不潔,因為牠們和異教禮儀有關。
5.聖潔法典(利17-26)。
(四)信息:
1.現今的獻祭是獻身、獻心為活祭。
2.祭司事奉的原則。(利10:亞倫兒子被燒死)
3.能力的度數與聖潔的度數成正比。
4.節期:人易忘恩。
(五)難題:阿撒瀉勒(利十六6-10)贖罪日獻兩隻羊,一隻為獻祭羊,一隻為替罪羊(阿撒瀉勒),獻祭羊象徵了基督十字架代贖,替罪羊闡明了把罪從神面前除去。

民數記

(一)簡介:
1.作者:摩西
2.日期:1400B.C.
3.地點:摩押的平原
4.主旨:人生苦短,但人又常不停打轉,因不信喪失福份
5.主題:以色列的失敗
(二)內容:
1.大綱:從西乃到加低斯(1-14)(在西乃曠野) 、從加低斯到加低斯(15-21)(在巴蘭曠野) 、從加低斯到摩押平原(21-36)(在摩押平原)
a.從西乃到加低斯(1-14)
(1)預備前進(1-9)
(2)在路上(10-14)
b.從加低斯到加低斯(15-21)
(1)預備漂流(15)
(2)在漂流路上(16-21)
c.從加低斯到摩押平原(21-36)
(1)再啟程(21)
(2)在摩押(22-36)
2.結構:亞倫的死(20)界標:舊、新代
(三)要點:
1.支派的排列:利未眾子的名字是革順、哥轄、米拉利。(民三17)
a.東:猶大、以薩迦、西布倫;摩西、亞倫。
b.南:流便、西緬、迦得;哥轄。
c.西:以法蓮、瑪拿西、便雅憫;革順。
d.北:但、亞設、拿弗他利;米拉利。
2.要章:拿細耳人(6)、嗎哪、鵪鶉(11)、探子窺地(13)、藍細帶子(15)、可拉背叛(16)、亞倫的杕(17)、紅母牛(19)、摩西擊磐石(20)、銅蛇(21)、巴蘭(22-24)、漂流史(33)、逃城(35)。
3.八處怨言:
a.帶領的道路(民十一1-3)他備拉。
b.所賜的食物(民十一4-35)基博羅哈他瓦。
c.所派的首領(民十二)哈洗錄。
d.應許的地土(民十三-十四)加低斯。
e.公義的判決(民十四39-45)加低斯。
f.所任命的(民十六-十七)加低斯。
g.沒有水喝(民二十2-13)加低斯(米利巴)。
h.沒有糧沒有水(民二十一4-9)何珥山往南。
(四)信息:
1.兩次統計數算:不在乎兵丁的多寡,而在乎信心的大小(神是在數算中唯一有意義的數字)。
a.加低斯失敗前的統計(民1-4)。
b.繼後世代在摩押平原的統計(民26)。
2.神的次好:進迦南的時日,從十一天變為三十八年。
3.事奉:
a.得救為要事奉神。
b.事奉要有次序且分別為聖。
4.摩西不能進迦南:親近的度數等於要求的度數。(詩一○五)
5.神的恩慈與嚴厲:
a.神的恩慈:神數點並聚集祂的百姓,表明神的承認與組織。
b.神的嚴厲:以色列人因不信,漂流、倒閉曠野,人數減少且回到老地方(困難未挪移)。
(五)難題:
殺戮米甸人(民31),因米甸人用詭計誘惑(民二十五16-18),又因米甸長老與摩押長老同召巴蘭咒詛以色列。神命令滅米甸人,與滅迦南人是同樣的原因:神公義的懲制,及要以色列人離惡、分別為聖。

申命記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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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命記的中心思想與特色   ,   申命記的重要性  , 聖約的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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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的每一個層面  , 申命記的原則與應用 , 約的延續 , 摩西的歌 ,

  申命記:愛的勸勉 , 申命記:愛的實踐 ,

申命記

(一)簡介:
1.作者:摩西
2.日期:1400B.C.
3.地點:摩押平原
4.主旨:勸勉不可忘記神的律例、誡命與典章
5.主題:以色列的訓誨
(二)內容:
1.大綱一:往後看(神在歷史中之信實)(1-11)、往前看(神在應許中之信實)(12-34)
a.往後看(1-11)
b.往前看(12-34)
(1)紀念神所行的(重溫歷史)(1-3)
(1)紀念神所定的(歷史性信息)(12-26)
(2)紀念神所命的(重溫律法)(4-11)
(2)紀念神所證的(預言性信息)(27-34)
2.大綱二:回顧過去:歷史的教訓(1-4a)、把握現在:律法的含義(4b-28)、 展望將來:預言的盼望(29-33)、後記-摩西離世(34)
a.回顧過去:歷史的教訓(1-4a)
(1)往事重述(1-3)
(2)聖約重申(5-11)
b.把握現在:律法的含義(4b-28)
(1)律法導言(4b)
(2)聽從遵行(4a)
(3)申命法典(12-26)
(4)續約宣言(27-28)
c.展望將來:預言的盼望(29-33)
(1)信守聖約(29-30)
(2)聖約繼續(31a)
(3)見證之歌(31b-32a)
(4)最後祝福(32b-33)
d.後記-摩西離世(34)
3.中心思想:
a.神:(1)神的獨特性﹣祂是獨一的神。(2)神的愛﹣立約的愛。
b.神的百姓:(1)選民獨特地位。(2)與神的關係密切,要求高﹣聖潔、敬虔、愛神。
(三)要點:
1.示馬(Shema,肅穆):申六4-5
2.要章:十誡(5)、七節期(16)、預言立王(17)、巴勒斯坦之約(28.29.30)、摩西的預言(33)。
3.特點:
a.內容成份為講章式:三講章
(1)第一篇論:歷史回顧,失敗經驗。
(2)第二篇論:解說歷史含意,把握現在,體會神心意,在祝福與咒詛中選擇。
(3)第三篇論:展望將來,作最後的祝福與勉勵。
b.題材為勸勉式:
(1)律法:在文法、語氣上,陳述各種理由(苦口婆心),勉百姓要忠於神。
(2)歷史:重歷史給人的教訓,重實用性,且歸結到律法,而非重歷史史實。
c.性質為轉易:
(1)世代:轉易到新的一代-舊的一代都過去了。
(2)地點:轉易到新的領土-迦南。
(3)生活型態:轉易到新的經驗-不再過帳棚生活,而有固定的房子。
(4)啟示:轉易到新的啟示-是神愛的啟示。
4.重要性:
a.五經的結論、詰語:申命記成為創出利民的解說。
b.申命記成為以色列歷史的寫照(生死禍福),先知預言奠基於申命記之神學,是舊約神學的精華。
c.申命記是以色列保國、建國的大法。
d.在基督來之前,申命記是以色列人的護身符,律法激起民眾渴慕救贖。
e.新約引用,出現在十七卷,共96次。
(四)信息:
1.在信仰歷程中,定期緬懷主恩的重要:生日、得救、蒙召、結婚週年、節期、聖餐。
2.人易忘恩(需定期回顧),忘記神的話語(需常聽、常看、常背,隨處貼放)。
3.十誡對今日的意義。
4.從摩西身上學功課:申三23-26神對摩西說:「罷了」(摩西一生豐功偉業,但因米利巴事件(民二十7-13)不得進迦南地)。
(五)難題:
摩西在申命記五6-21怎能更改十誡(出二十2-17)的內容字眼,因申命記是解釋,且同樣是有聖靈默示的,且帶著權能。

利未記 與神密相契

在聖經各卷中,利未記可能是大家比較陌生的。因為我們經常是讀完了創世記就出不了埃及,後面的利未記就更不用談了。加上其中記載的祭祀、節期、潔淨 等條例,給一般人的印象是既繁瑣又不易明瞭,所以往往望而卻步。其實利未記是摩西五經中最短的,而且條理分明,將神對人的心意清楚的闡明出來。因此,要認 識神的旨意,要與主更加親近,不能不瞭解利未記。
■背景淺介
一. 名稱
利未記的希伯來原名是「呼叫」,這是以首句的第一個字命名,就像中國的詩經、論語、孟子等書都是取首句一、二字做標題,別無他義。後來七十士譯本才 把它叫做「利未記」(Leueitikon),但這樣的名稱易遭人誤解。因為祭司和利未人的職分是不同的,而利未記主要的記載乃是祭司的職分,所以我們可 以將利未記看成一本「祭司手冊」。但這樣一本書是屬於所有神子民的,尤其今日的信徒都是神聖潔的祭司(彼前二5),就更該藉此書明白神的心意。
二. 作者
利未記與五經其他各卷同屬隱名的作品(即聖經未明言作者是誰)。歷來有許多理論被用來解釋五經的形成(如J. E. D. P. 四府本說)。但當更多的證據出現時,理論就被修正。因此,對於學者的貢獻,我們不否認也不輕信,但從利未記一章1節、七章38節、廿六章46節、廿七章 34節,我們瞭解利未記的內容乃是神在西乃山下、會幕中對摩西所說的話。所以可以肯定它與摩西有密切的關係。
三. 歷史背景
利未記記載了許多敬拜神的律例,但這些律例卻不是憑空而生。若從經卷的順序來看,出埃及記以建立會幕作結束,利未記則以會幕中事奉的律例為開始,教 導百姓如何敬拜神。這樣的安排是有道理的,第一,當初摩西向法老所求的,就是讓百姓到曠野去拜神(出七~十二),現在該是兌現的時候了。第二,以色列人出 埃及的目的是進迦南,面對迦南宗教的誘惑,有要先學習敬拜神的正確方法。
那麼利未記的內容究竟發生於何時﹖其中的記載又有什麼先後關係﹖以下的圖表可以讓大家一目瞭然:
我們都知道,經過了430年的寄居生涯,過完第一個踰越節,以色列人才自蘭塞起行出埃及。此後走過紅海,進入曠野,最後來到西乃山下領受神的律例、 典章。在頒佈律法(十誡、約書、規條)的三個月後,以色列人開始建造會幕,歷時五個半月完成。會幕既成,就要開始敬拜。但聖潔的神不是一般人所能就近的, 所以需要祭司來負責獻祭的事務。因此自會幕完工的那日(第二年的正月初一),一連七天進行承接聖職之禮(利八),十二支派的首領也按日輪流獻供物(民 七),亞倫並在第八天獻祭,為自己和百姓贖罪(利九)。之後還發生了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亞比戶獻上凡火,遭神擊打的悲劇(利十),這對剛開始敬拜神的以 色列民有很好的警惕作用。在往後的日子,神繼續吩咐摩西有關潔淨、成聖、節期等條例。到了會幕完成後一個月(第二年二月初一),摩西數點人數(民一),準 備離開西乃,二月廿日正式拔營,才算結束了利未記中的記事。所以利未記就是發生在會幕完工到離開西乃這一個月又廿天的時間裡。
■內容大要
從以上歷史背景的介紹,我們已約略能掌握利未記的輪廓。為便於大家瞭解利未記的內容,我們可以有進一步的分類:
一. 論獻祭(一~七章)
這是利未記的核心所在。當人犯罪之後,就必須藉著祭物才能來到神面前。所以自始祖離開樂園就有了獻祭的記載,利未記不過是集其大成,其中分成燔祭、 素祭、平安祭(還有感謝祭、許願祭、甘心祭之分)、贖罪祭、贖愆祭五種。所獻的祭物與獻祭的方法都不相同。例如,燔祭必須全然獻上,素祭則不可加蜜、加 酵。這些細節看似瑣碎,其實都有豐富的屬靈意涵,特別是救贖的意義若不透過這些,就不能得到完整的瞭解。
五祭的深刻意涵在此不能細說,卻可歸納出兩大重點:
(一) 犯罪必定受罰
獻祭時,不但所獻的祭物必須是自己飼養的,還得親自宰殺祭牲,其目的就在留下深刻印象,使百姓明白犯罪必須受罰。而且,不論官長或庶民,不論誤犯或無知,一切的罪都要獻祭。
(二) 唯獨血能贖罪
五祭除素祭外,都是血祭。流血的目的是要祭牲死亡,代替罪人之死。神並不喜歡畜類被殺,但罪的工價乃是死,不流血就不得赦免。不過牲畜的血並不能除 罪(來十4),所以舊約每一次的獻祭,就像在貨單上籤字,表明對這次罪債的承認,並確信到了日期便完全償還。而那位替我們償還的人就是耶穌基督。
二. 論祭司(八~十章,廿一~廿二章)
這包括祭司承接聖職(八~九章)與祭司成聖之例(廿一~廿二章)兩部分,其中還穿插了拿答、亞比戶之死(十章)。祭司可以說是獻祭的主角,但亞倫的 品格和行為都不足預表耶穌為大祭司,所以必須穿戴神所定榮美的聖衣才能在會幕供職。而服事神的祭司也有一定的資格與應守的本分,這些在利未記都有詳細的規 定。
三. 潔淨與成聖的條例(十一~十五章,十七~廿章)
獻祭固然除掉了人的罪,但除罪之後更須保持聖潔,所以就有了潔淨與成聖的條例。在潔淨條例方面,包括了食物(十一章)、產婦的潔淨(十二章)、皮膚 病(十三、十四章)、漏症(十五章)的規定。在成聖條例方面則重申血的神聖(十七章)、禁止淫亂(十八章),強調社會福利、司法公正、倫理關係(十九 章),並明列刑罰(廿章)。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舊約律法體系的完整。十誡(「道德律」)的前四條是人與神的關係,後六條是人與人的關係。前者成為「禮儀 律」的基礎,規範獻祭、潔淨等宗教事宜。後者則為「民事律」的基礎,包括審判原則與人際關係的教導。所以這些條例對我們不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律法除了叫人 知罪,另一個重要功能就是使人明白神的心意。因此,我們今日固不再受律法上潔淨條例的束縛,卻該明白其精神,成為合神心意的人。
四. 論節期(十六、廿三、廿五章)
其中包括贖罪日(十六章)、七節期(廿三章)與安息年、禧年(廿五章)。神為以色列民定下的兩項生活習慣,一是獻祭,一是過節。前者是保持與神的關 係,後者則讓他們慶祝、記念與神的關係,享受神所賜的自由與喜樂。這使我們明白,要享受主裡的平安、喜樂,必先與神建立良好的關係,更重要的是,學習在日 常生活中感恩,因為我們的一切,原是神所賜的。
五. 其他(廿六、廿七章)
第廿六章是應許與警告。若是對照歷史,就可發現神並沒有完全照上面的警告來對待以色列人,而是一再的寬容,所降的災也相當輕,由此可見神的慈愛。廿七章則論及許願和什一奉獻之例。
■中心信息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就能發現,利未記的主要信息就在告訴我們如何親近神。罪人要來就近神,就必須獻祭除罪與祭司的中保;想保持與神關係親密,更需要保 守身心聖潔,過以神為中心的生活。許多時候我們覺得與主的關係愈來愈疏遠,關鍵往往就在忽略了神對我們的要求。利未記對神的心意有清楚的闡明,正可以做為 我們與神密相契的起點。

利未記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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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個節期 , 利未記七個節期 (The Seven Feasts of Jehovah) ,

  五旬節的意義   ,

  聖潔的法典(十七至廿六章)   ,  聖潔法典--前文   , 

  聖潔法典中對第一誡的說明  ,  聖潔法典中對第二誡的說明   , 

  聖潔法典中對第三誡的說明  ,  聖潔法典中對第四誡的說明    ,

  聖潔法典中對第五誡的說明  ,  聖潔法典中對第六誡的說明  , 

  聖潔法典中對第七誡的說明   ,   聖潔法典中對第八誡的說明   , 

  聖潔法典中對第九誡的說明    , 聖潔法典中對第十誡的說明  ,

  聖潔法典與十誡之結語  ,

  獻祭條例(利1-7章)   , 上帝的祭司(利8-10,21-22章)  ,

  潔淨條例(利11-15章)  , 事奉的喜樂 ,

利未記導讀

舊約聖經中排列第三的書卷,主要是關於利未人的祭司職責。
作者
利未記另一個傳統的名稱,就是「摩西的第三卷書」。這名 稱十分恰當,因為從人的層面來說,他最配稱為此書的作者。雖然此書卷從來沒有說摩西寫下任何東西,但它重複說明, 神向摩西啟示利未記的內容。利未記可能 並非在 神啟示的時候立即寫成,但對於一般經評家的觀點,認為這書卷在摩西之後大概1000年編成,筆者卻不敢苟同。正如其他舊約書卷一樣,利未記中的拼 字及文法都隨著時間而修訂,以致後世的希伯來讀者能夠明白。但是,這並非意味書中的基本內容被修改了。
寫作年代
在利未記中的一些律例,是 神從會幕中向摩西口傳的(一1)。
有些律例則在西乃山上向摩西啟示(二十六46)。這表示 摩西是在建造會幕之後,但在以色列人離開西乃山之前,他才獲得利未記的內容。這樣便切合出埃及記四十章17節的記載,會幕是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剛好1年 後,才建造的。之後,以色列人在西乃山逗留了1個月。在這段期間, 神把利未記中的律例曉諭摩西。接著,1個月之後(民一1), 神吩咐摩西去帶領百姓準 備離開西乃,上去征服迦南的應許之地。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正確日期,難以肯定。不同的學者提出不同的日期,有說主前十五世紀末,也有說是主前十三世紀初。無論是採取哪一種說法,利未記的始源一定是在出埃及之後一年。可是,只要明白本書卷的宗教背景,利未記成書的準確日期相比之下就不重要了。
背景
在出埃及之前400年, 神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後裔多如海沙,並且要住在迦南地(大概是現代的以色列)。亞伯拉罕的家逐漸繁衍,但因為饑荒,他們去了埃及,並且住在那裡。由於埃及的統治者懼怕以色列人,便使他們淪為奴隸。
出埃及記述說 神怎樣藉著摩西,奇妙地把以色列人引領出 埃及地。摩西帶領他們來到西乃山,在山上, 神在煙和火中向他們顯現。摩西上到西乃山, 神在那裡賜給他十誡,並且向他解釋不同的律例。 神藉著這些行 動,顯示祂已經揀選以色列人成為祂聖潔的選民,使之有別於其他國家,並且透過他們的行為來彰顯 神的位格(參出十九5、6)。
 神 在西乃山的啟示是獨特的,不再重複。但是, 神告訴摩西祂要永遠住在以色列人中間,因此吩咐他們建造一個可以搬動的王宮,作神聖的萬王之王的居所。建造這 座可以搬動的王宮,亦即傳統稱為會幕的,整個過程記載於出埃及記三十五至四十章。當會幕建造完成,在西乃山上所見的雲彩及火,就在會幕頂上出現,象徵了  神現在居住其中(出四十34-38)。
出埃及記也記載了摩西如何聽從 神的吩咐,委派他的哥哥 亞倫及亞倫的兒子作祭司,在會幕中事奉(出二十八,二十九)。不幸地,以色列人還未開始建造會幕,便在亞倫的領導下,造了一隻金牛犢來敬拜。結果,藉著摩 西的禱告, 神才赦免他們。因此,出埃及記使讀者摸不著頭腦。以色列人建造了會幕,但無人知道怎樣在其中敬拜 神。雖然亞倫及他的家人還活著,但我們不禁 問:他們拜了金牛犢偶像之後,是否仍然蒙 神使用,領導百姓敬拜 神? 神恩待以色列人,要居住在他們中間,但他們如何回應 神呢?利未記就是要解答這些 問題。
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十誡簡略地解釋了 神對祂的百姓的行為,有甚麼期望。最 初的4條誡命,解釋了我們對 神的責任,後面的6條誡命,是我們對鄰舍的責任。利未記仿照類似的劃分。第一至十七章表明了 神想以色列人如何敬拜祂,而第 十八至二十七章主要關乎百姓應該怎樣彼此相待。十誡是屬於一般性的原則,可容易地應用於每一個社會中。利未記則較為詳盡,並且特別針對古以色列的特殊環 境。倘若現代的讀者想從利未記中得益的話,他們一定要明白在那些特別的規例背後不變的屬靈原則。換句話說,就是要明白利未記的神學了。
在利未記的神學中,有4個十分重要的主題:第一個是 神的同在;第二個是聖潔;第三個是獻祭;第四個是西乃之約。
 神 的同在: 神經常以實在的方式,表明與以色列人同在。有時,祂的同在是在火和煙中顯現。可是,即使沒有奇妙的神蹟, 神的同在也是真實的。當人敬拜 神及 獻祭給 神時,祂特別與人接近。利未記提及的許多動物祭牲,都是獻予耶和華的。用火燒祭物時, 神喜悅其中的香氣(一9)。負責獻祭的祭司一定要特別小 心,因為他們比其他人更接近 神。如果他們執行職務的時候不小心,違反 神的命令,他們可能被處死(十1、2)。 神不單只在敬拜中與人同在,也在日常生 活中與人同在。在最後幾章經文中,祂不斷重複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十八2,十九3),是要提醒以色列人在生活的各方面都緊記著 神的吩咐。其中 包括宗教(二十一至二十四章)、性道德(十八,二十章),以及與鄰舍的關係(十九,二十五章)等。每一個以色列人的行為,都要把 神反映出來(二十7)。 對 神的敬畏,應能推動人去幫助瞎子、聾子、老人及窮人。雖然這些人不公平的對待得不著昭雪, 神卻關心他們(十九14、32,二十五17、36、 43)。
聖潔:「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十一44、 45,十九2,二十26)。這可以說是利未記的鑰節。在這卷書中,「聖潔」、「潔淨」及「不潔」都是常見的用語。在聖經中, 神是極為聖潔的,而聖潔就是 祂本性的特徵。可是,地上的受造物也可以成為聖潔。要成為聖潔的人,一定要蒙 神揀選,並進行正確的儀式。因此,全以色列在西乃成為一個聖潔的民族(出十 九6)。利未記第八及第九章,解釋了亞倫和他的兒子怎樣被按立為祭司。這使他們比一般的以色列人聖潔,因此可以接近 神及獻上祭物。任何人要成為聖潔之 前,都一定先「潔淨」自己。在利未記中,潔淨的意思不單只包括了清除污垢,還包含除去一切不正常的事物。當人看來未達到完美,他就會被形容為「不潔」。故 此,最不潔的就是死亡,因為死亡與完美的生命恰恰相反。但流血、其他排泄物及出現斑點的皮膚病,都會使人不潔。行動怪異的動物,或者有古怪習慣的動物,也 稱為不潔(十一至十五章)。聖潔及不潔,都可以用來形容行為和外貌。成為聖潔的意思,是要順服 神,並且行為要像 神一樣。第十八至二十五章解釋了在日常 生活中,何謂聖潔。那就是遠離不正當的性關係、看顧貧乏人、誠實、公平,並且愛人如己。這些行為使以色列人有別於其他民族。藉著他們的聖潔,整個民族便顯 明 神是一位怎樣的 神。
獻祭:不幸地,整個民族或個人實際上很少能活出理想的聖 潔生活。即使有人可能本身沒有犯重罪,但時常透過與別人的接觸、觸摸已死的動物,或者透過其他途徑而成為不潔。為了保持與聖潔的 神的聯繫,以色列人一定 要除去罪及不潔。這就是獻祭的目的了。獻祭帶來罪的赦免,並且使不潔的成為潔淨。由於罪會藉不同方法影響 神與人之間的關係,利未記提供了4種不同的獻 祭,這些祭適用於不同的情況(一至六章),並且解釋在甚麼情況下,要獻上甚麼祭物(七至十七章)。這一切儀式是要強調罪的嚴重性,而且有助保持 神與人之 間的和好及相交。
西乃之約:在利未記中,所有律例都是西乃之約的一部分。 這些律例說明及應用了十誡的原則,以切合古時以色列的特殊環境。但它們並非只是一套詳細的規則,因為它們是約的部分。關於這約,一定要緊記3件事。首先, 此約帶來了個人的關係。耶和華成為以色列的王,而以色列則成為祂特別的珍寶,分別為聖。其次,此約是建基於 神的恩典。 神曾經應許亞伯拉罕,後來祂將以 色列人從埃及地的奴役中釋放出來,顯明了祂的應許是信實的,以及祂對以色列人的愛。以色列人對 神的回報,就是遵守律法,來感謝 神的拯救。遵守律法並不 能使他們得救。律法是賜予已蒙救贖的子民。最後,在約中有應許及咒詛(第二十六章)。當以色列民遵守律法, 神應許他們享受豐收,能戰勝仇敵,並且像在伊 甸園中一樣,有 神與他們同行。可是,假如他們抗拒 神的律法,災禍就會臨到他們。他們會遇見旱災、饑荒、失敗,甚至被驅逐出應許之地。這些約中的咒詛, 成為日後先知警告以色列民的引據。
內容提要
祭祀的種類(一至七章)
這些經文解釋了應該如何獻上不同的祭物。大部分的獻祭都 是會幕及後來的聖殿中一般敬拜的程序之一。但這些經文是關乎個人的獻祭,那就是當有人犯了罪,或者要許願,或病得醫治後要獻上感恩的祭。這些經文解釋了獻 祭者及祭司必須做的事情,例如在獻祭的時候,所獻上的動物,哪一部分必須焚燒,哪一部分是祭司可以吃的,並且怎樣處理動物的血。
首先,獻祭者把動物帶到會幕的外院。在祭司面前,他要把手按在動物的頭上,並且解釋他為何要獻祭。然後,他要宰殺那祭牲,把牠斬開。之後,祭司就接手辦理其餘的程序。他會把祭牲的血灑在祭壇的四周,並且會把一部分的祭牲,燒在會幕院內的祭壇上。所有祭牲都是如此。
燔祭的特點(第一章)就是要把整隻沒有殘疾的祭牲,全部 燒在祭壇上。祭牲的皮就歸與祭司。這是最普遍的祭,會在許多不同場合中進行。在獻祭時,獻祭者把全隻祭牲獻給 神,表示將自己全然獻上事奉 神。當有人犯 了罪,「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一4)。
第二章論到素祭,它常與燔祭一起獻上。但它也可以單獨獻上。只有一部分的祭物會被燃燒,其餘就歸給祭司吃。素祭成為祭司收入的重要來源。
平安祭的特點就是獻祭者可以吃其中部分祭肉,它是獻祭者 唯一可以吃祭肉的祭(第三章)。由最早期開始,除了獻祭之外,以色列人是不准宰殺牲畜的(第十七章),凡有肉類的飯餐,都是在獻平安祭以後。利未記七章 11至18節提及在3個場合之下,可以進行「感恩」的平安祭。那就是當人要為某事而讚美 神,或者要認罪的時候。其次,就是許了願,倘若 神幫助他脫離困 境,他就獻祭表示謝意。最後,就是當人甘願給 神獻祭。
贖罪祭(第四章)並非唯一可贖罪的祭。其他祭也可以使罪 得到赦免。這個祭的不尋常儀式,強調了它特別的重要性。在其他祭中,祭牲的血是灑在祭壇四周,但贖罪祭卻不是這樣。祭司會把祭牲的血小心地抹在院內祭壇的 角上(四30),或是抹在聖所內香壇的角上(四18)。每一年,贖罪祭的祭牲流出的血,都會灑在至聖所的約櫃上(十六14)。罪使到會幕中不同的地方成為 不潔,因而不適合 神的同在。倘若 神不在會幕中與以色列人同在,他們對 神的敬拜就沒有意義了。那些血就像屬靈的消毒劑,使會幕再次成為潔淨及聖潔的地 方。每當一個人疏忽地犯了誡命,或者患有漏症,或患了7日以上的皮膚病,就需要獻上贖罪祭(十二至十五章)。
贖愆祭(五14至六7)是為比較嚴重的過犯而設的,例如偷取聖物,或故意妄用 神的名來發假誓。這等過犯被視為盜取 神的東西。因此,一定要獻上一隻公羊作為賠償。在別的祭上,窮人可准以獻雀鳥為祭,但贖愆祭常需要獻上一隻公羊為祭。
六章8節至七章38節記載了關乎獻祭的其他規例。主要指 明每一項祭祀中,祭司可以吃多少份量,以及哪些部分一定要燒掉。一般平民百姓有一項重要的規例,那就是不可以吃任何血或脂油,又或者當人不潔的時候,就不 可以吃獻祭的肉。若有人如此,他就「必從民中翦除」(七21-27)。
祭司之始(八至十章)
雖然利未記記載了許多規例,看似是一卷律法書,但它實在是一卷歷史書,描述了在離開埃及大約1年後所發生的事。這些經文提醒我們這卷書的真正特性,因為其中的經文記述摩西怎樣按立亞倫,並亞倫的兒子為祭司,而且敘述了他們首次獻祭的情形。
現代的讀者被這書卷複雜的按立儀式嚇倒之餘,可能錯過了 一件奇妙的事,那就是亞倫竟然被委派為大祭司。亞倫曾帶領製造金牛犢,並且鼓勵百姓拜它(出三十二)。倘若摩西沒有為以色列人代求,整個民族都在曠野中被 消滅了。這裡最清楚的表明 神那恩慈的赦免。罪魁禍首的亞倫,竟被委派為 神與百姓之間主要的中保。在新約中,彼得一生的經歷,與亞倫的一生有些相似。
亞倫所穿的長袍有各種的裝飾,這些裝飾象徵著大祭司的高貴身份。亞倫及其兒子受到膏立,之後,摩西就為他們獻上3個最普遍的祭。他們要在會幕的院子內逗留7天,而且似乎每天都重複一些儀式。藉此方法,他們就從其他百姓中分別出來,將自己完全奉獻給聖職。
在第八天,整個過程便完成了。現在,亞倫和他的兒子可以獻祭。這一次,摩西只告訴他們要做甚麼,他沒有親自獻祭。第九章的結尾記載了他們為自己及百姓獻上祭物後,有火從會幕中出來,燒盡了祭物,表明 神悅納他們所作的。
此事以後,十章1至2節的記載也使人驚訝。「亞倫的兒 子......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我們並不確實知道凡火的意 思是甚麼。重要的是這些祭司作了 神並沒有吩咐他們去做的一些事情。祭司應該樹立完全順服 神話語之榜樣---這就是聖潔的精髓。可是,他們決意跟隨自己 的心意,招致可怕的結局。
「亞倫就默默不言」(十3)。亞倫受到警告,不能為他兒 子的死而哀號,以免他被懷疑是寬恕了他們的罪(6-7節)。然而,不管他兒子的行為怎樣, 神仍確立亞倫及他其餘兒子的祭司職分。 神提醒亞倫及他的兒 子,他們的職分是要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10-11節)。這一章 經文以另一次施恩作結。雖然這些祭司在其中一個贖愆祭中犯了錯誤, 神仍赦免他們。
潔淨的與不潔淨的(十一至十六章)
分別潔淨與不潔淨之物,是第十一至十五章的主題。這是為了在第十六章中所記載的贖罪日禮儀而準備的。這些守則都是為了潔淨那不潔之民,從而也使會幕潔淨,以此確定 神繼續住在他們中間(十六16、19)。
第十一章討論不潔的動物,即是不可以吃的動物。首先論到 地上的動物,其次就是魚類及鳥類,最後就是不同類型的受造物,例如蝗蟲及爬行類動物。地上潔淨的動物必是蹄分兩瓣而倒嚼的,包括羊及牛,但不包括駱駝和 豬。有鱗有翅的魚類才可以吃,否則都是不潔淨的。除了食肉鳥或者吃腐肉的鳥類外,其他鳥類都是潔淨的。有翅膀及有兩腿可跳躍的昆蟲是潔淨的,例如蝗蟲。其 他會飛的昆蟲都是不潔的。所有蠕動及四處竄動的生物都是不潔的,例如蜥蜴。
為何宣告某些動物是潔淨或不潔的,一直以來都是一個謎。 有人認為不潔的動物是異教徒用來拜祭之物,又或者代表著異教的神靈。某些不潔的動物,肯定是用於異教徒的敬拜中,但有些潔淨的動物也同樣用於他們的敬拜 中。此事實使到這種解釋未能令人滿意。第二個可能性就是基於衛生理由而設立這些規則,吃潔淨的動物是安全的,吃不潔的動物則不安全。這一種解釋有其道理, 但並不足夠,因為有些潔淨的動物是有害的,而有些不潔的動物是可以食用的,這種解釋亦不能說明主耶穌為何廢除了潔淨與不潔之物的分別。
不潔的動物是不可以吃的,但觸摸牠們並沒有害。例如,以色列人可以騎駱駝。除了宰殺的祭牲外,所有死去的動物都是不潔的。任何人觸摸動物屍體,就會使自己成為不潔,因此,當日不准入會幕中(十一39、40)。
接著的經文論到其他使人不潔的情況。第十二章說明生產子 女,或者更明確地說,生產中出血,會使婦人不潔。在舊約神學中,死亡是最終的不潔,而不正常的或者可引致死亡的情況,也是不潔的。當產血停止了,在一段特 定的時間之後,那位母親一定要獻上燔祭及贖罪祭,為她可能犯了的罪而贖罪,而且潔淨會幕,因為會幕可能因為她的不潔而受到玷污。
第十三及十四章論到由皮膚病而引致的不潔。這裡有詳細的 規例去分辨不同的疾病,以致祭司可以決定一個人是否不潔。如果他是不潔的話,他一定要住在營外,直到病痊癒了。那不潔的皮膚病傳統譯為痳瘋,但看來這並非 正確的翻譯,因為在舊約時代,中東並沒有痳瘋。反之,它可能是任何引致皮膚出現斑塊剝落的疾病,例如牛皮癬。這便解釋了這種疾病為何有可能自然轉好。
如果這疾病真的減退了,病者就要到祭司那裡。祭司若認為他已經好了,病者就需要遵行第十四章所記載的儀式,才可以返回營中。這一章經文也解釋了,假如在布上或房子的牆上發現有黴的話,應當怎樣做。
第十五章解釋了男人如何因患漏症而成為不潔,那是由淋病 或男女交合而引起的。女人若是行經或患多日的血漏,也成為不潔。這些規例的部分目的,是要預防古時所流行的宗教賣淫業。由於男女交合使人不潔,男人在交合 之後不可以立即去敬拜。行經的不潔應該使男人不會親近未婚的女子。
這些不潔規例的廣闊範圍,意味著幾乎每一個以色列人,在 其一生中,都會有不潔的時候。這些不潔會玷污 神的居所---會幕,使到 神無法繼續居住在其中。為了避免此大災難,每年都要守一次贖罪日。在猶太人的日 曆中,這是最莊嚴的日子。其中有關的禮儀詳細地記載於利未記十六章裡。
在這一章中,記載了贖罪日所行的3件事。首先是由大祭司 獻上特別的贖罪祭。在進行期間,把祭牲的血灑在外面的祭壇上,又要灑在聖所內的香壇上,以及至聖所內的約櫃上,藉以潔淨會幕的每一部分。這是一年之中,大 祭司進入至聖所內面見 神的時刻,經文中記載了詳盡的預防措施,以保護大祭司,免得他因為看見 神的聖潔而死亡(十六2-4、11-17)。這裡記述另一 種公開的行動,象徵以色列人的罪被除去了。 神吩咐以拈鬮來選一隻公山羊。然後,大祭司把兩手按在羊頭上,並且承認以色列人的罪過。之後,這隻山羊會被送 到曠野去,帶到無人之地。後期,這山羊被推下懸崖。這些行動描繪了以色列人的罪被帶走了,因此他們的罪不能妨礙他們與 神和好的關係。贖罪日的第三項重要 特色,就是眾人一起禁食祈禱。這表示塗抹過犯是要藉著以色列全民心意的改變。
日常生活的規條(十七至二十五章)
利未記一開始全是關乎 神方面的宗教指示,後半部比較關注向他人的宗教義務。只是第十七章重複一些獻祭的規例,並且加上新的守則:一切祭物,必須在會幕的院內獻給耶和華。這是為了防止百姓祕密地敬拜外邦神。
第十八及二十章說明以色列中有關性關係的守則。第十九章 闡明了日常生活中的聖潔。從積極方面來看,那就是在收割的時候照顧窮人,不可割盡田中的莊稼及果子(十九9、10);不可把雇工的工價留到早晨(十九 13);避免搬弄是非(十九16);也要尊重長者,幫助外來的人,並且公平交易(十九32-36)。可是,聖潔是超越言行的。它應當帶來思想的更新:「不 可心裡恨你的弟兄......卻要愛人如己。」(十九17、18)第二十一及二十二章中,記載了祭司應該如何在他們的生活中顯明聖潔。首先,他們一定要避 免接觸死人,除非這些死人是其近親。其次,他們要娶道德正直的婦女為妻。第三個規例就是有殘疾者不能獻祭,例如祭司盲眼或瘸腿的後裔。這裡的原則顯然易 見,那就是代表 神的人,一定要以正常、健康的身體來反映 神的完全。但那些暫時患上皮膚病或漏症的人,在他們痊癒之後,便可以繼續其職務了。
第二十三章列出主要的聖日,以及每個聖日所當獻的祭。第二十四章論到燈及擺放在會幕中的陳設餅。其中亦記載了發生在曠野的一件事例,與褻瀆 神的名有關。因為那人實在用了 神的名(耶和華)去咒詛,於是被判死刑。
第二十五章論到禧年。在每一個社會中,都會有人欠債。在 今天的社會,國家的福利援助及銀行透支,在某程度上可以幫助解決債務。但在古時的社會,並沒有這些幫助。欠債的人一定要賣了他們賴以維生的地業。或許更嚴 重的,就要賣身為奴了。若淪落至如此窮困,要贖回地業或自由就十分困難了。可是,利未記中的這一條律例,就提供了一條出路。每50年就是一個禧年。在這一 年中,每一個奴隸都可以重獲自由,而且每一個賣了地的人,都可以免費得回地業。因此,每一個欠債的人,都有機會重新開始。雖然這條律例本意是要幫助窮困的 人,但同時也是防止財富堆積於少數人的手中。
祝福、咒詛及許願(二十六至二十七章)
第二十六章記載了祝福及咒詛,傳統上是約的總結。倘若以色列人遵守律法, 神應許他們在物質及屬靈上都得以興旺。但又警告他們,倘若他們不順服,就會陷入悲慘的境況中。
第二十七章是一項附錄,論到向 神許願及奉獻。當人答允把某些東西歸給 神,這些東西就成為聖潔。除非以合理的贖價代替,否則不能夠取回已歸給 神的東西。這一章就是列出這類奉獻的規例。
利未記及基督徒利未記中的律例是在基督降生之前許多年所 頒佈的,對於二十世紀末的基督徒生活似乎有很遙遠的距離。可是,雖然我們的環境截然不同,利未記中基本的宗教信息,在今天仍然重要和有效。利未記所提及的 獻祭規例,幫助我們明白新約中基督的死。主耶穌是真正的燔祭,「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主耶穌是完全的贖罪祭,祂的「血也洗淨我們一 切的罪」(約壹一7)。祂的死當然廢除了獻動物作祭牲的規例,但利未記中這些古老的獻祭,展示了主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事。
換句話說,利未記的神學仍然適用於今天的基督徒身上。基 督徒仍然蒙召「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16)。正如在利未記中,警告人若不潔而吃祭肉,就會從民中翦除;所以保羅警告哥林多人,若不按理遵守聖 餐,就會面對審判(林前十一27-32)。利未記堅持祭司一定要在他們的行為上,作完全聖潔的榜樣。因此,基督徒牧者亦要成為基督徒德行的模範(提前三 1-13)。
某些實際的勸誡,例如教導人要照顧窮人、瞎子及聾人,並 要公平和誠實,以及忠於婚姻,都適用於今天,跟3000年前無異。我們的主引用申命記六章5節:「你要盡心愛你的 神」,以及利未記十九章18節:「你要 愛人如己」,以總結一切律法和先知的教導。研讀及默想利未記,有助現代的基督徒學習更多有關 神的本性,以及祂對聖潔生活的旨意。

民數記 曠野路難行

民數記的書名是來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取其中有兩次數點軍兵,而猶太人則用第一章第一節的「在曠野」( Bemidhbar)一詞為書名。民數記是舊約聖經裡重要的一卷,記載從西乃山到應許之地的旅程,說明了為什麼幾個星期的路程,要花四十年的時日。民數記 中許多生動的記載在新約也常被引用,如火蛇咬人、磐石出水、可拉黨叛變、巴蘭這個好利的先知、以色列人的怨言、摩西的代禱、拿細耳人條例等等歷史事件,都 使我們對於基督本身更加認識,也知道神對天路客的要求,這要求是任何時代、任何地方都不會改變的。
■關於基督的預表
民數記當中有許多事是預表基督的,藉著這些活生生的事物,將基督局部的特性顯給我們看,茲舉例如下:
耶穌對尼哥底母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約三14、15)。民數記中也說,銅蛇掛在桿子上, 叫仰望的人得活(民廿一9),所以耶穌要被釘十字架,掛在木上,我們仰望祂的心就像被蛇咬生命垂危之人,只剩一線生機,眼睛單注視著祂。
摩西在曠野吩咐磐石出水使以色列人得解乾渴(民廿8);耶穌基督賜人生命的活水,讓喝的人永不再渴(約四10;林前十4)。
摩西求神興起一個人治理會眾,引導他們(民廿七16;申十八15、18);而基督耶穌就是那位將要來的先知(約五46,六14)。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約六48~49),以色列人在曠野吃了四十年嗎哪,只是他們的人厭煩這食物(民廿一5)。
會幕在以色列人中,表明神與以色列人同在,住在他們中間(民十36);而耶穌就是道成肉身住在人中間,充分彰顯以馬內利(約一10;太一24)。
耶穌又如同踰越節的羔羊,背負世人的罪孽(約一29),無瑕疵、無殘疾,受盡苦難如同火烤,卻一根骨頭也不折斷(約十九36;民九12)。
整本民數記,或者說整本聖經都是把箭頭指向基督的救恩。我們藉著這些預表對基督耶穌更加認識。
■中心信息
「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在出埃及之後,以色列人並不是立刻就到迦南美地,當中經過的是難行的曠野路,不是捷徑非利士路(出十三 17),祂要在曠野將百姓訓練成有律法、有組織、有信心能打仗的軍隊。在曠野,以色列人必須完全仰賴真神的供應,順服雲柱的引導,才能走完這陌生的路途。 所以出埃及是一件神蹟,能在曠野中行走更是一件神蹟,這都是出於神的恩典。然而,為什麼六十萬軍隊中卻只有兩個人得以進入迦南﹖是因為他們不信,他們的硬 心和怨言使他們滅亡(來三19)﹖取而代之的是40年間在曠野長大的孩童,神的恩典白白地臨到他們身上,成為一批新的軍隊,得以承受應許之地。所以得救是 本乎神的恩,滅亡是因人的不信。
誠如希伯來書第三章8、12、14節中所說,今天神的恩典臨到我們,我們要用信心領受,立定心志專一跟隨耶穌(民十四24),如此我們奔走天國的天路客就能行盡曠野路,得著所應許的美地。
■段落大意
民數記承接了出埃及記第四十章第一節「正月初一日,你要立起帳幕。」另外民數記第一章中記第二年二月初一日數點軍隊,記錄的內容包括了兩代的事蹟, 第一代就是從埃及出來的,因著不信都在曠野倒斃;第二代就是在曠野長大的,這一代最後進入迦南。內容大約分三大段,時間在出埃及後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 摩西寫申命記時(申一3)。所以民數記可以說是以色列民的一部「四十年史」,曠野路上以色列人不斷地發怨言,不順服、叛逆;也被謔稱為「怨言之書」。
一. 由西乃山到加低斯(一~十四章)
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停留了十一個月,接受訓練、領受律法,成為可爭戰的軍隊。出埃及後第三個月到西乃曠野(出十九1),第二年守完踰越節(正月十四 日)(民九1),二月初一日數點軍兵,二月十四日因故未能守節的,補行踰越節之禮儀(民九11)。在第二年二月二十日雲彩從會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按站往 前行(民十11),經他備拉、基博羅哈他瓦、哈洗錄,在巴蘭的曠野(加低斯)安營(民十二16)。由他們派探子到迦南是在葡萄初熟的季節來看,此時大約在 七月中下旬左右。
(一) 準備工作(一~四章)
第一章中數點人數,條件是按著家室、宗族、人名、廿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男丁,所以數的是軍隊人數,而不是總人數(民一3)。十二支派中,約瑟的兩個 兒子,瑪拿西、以法蓮,分別各算為一個支派。而利未支派不在十二支派中,原因是利未人被揀選代替以色列一切頭生的(民三12),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而利未 人的男丁(一個月以上的)比以色列人頭生的還少273名,這些人用贖銀將他們贖出(民三49),贖銀交給祭司。
利未人中有三個家族,哥轄、革順、米拉利,分別安營在會幕的南、西、北三個方位,而在會幕東邊的就是摩西、亞倫和以利亞撒、以他瑪(亞倫的兩個兒 子)(民三2)。會幕移動時,祭司覆蓋聖物之後,由哥轄人用肩扛抬聖物,革順人負責搬運罩棚、門簾(這些東西可以用牛車運送),米拉利人負責搬運支架、 板、柱子(也可用牛車運送)。利未人在進入會幕服事之前必須潔淨,並且將他們當作搖祭獻上(民八15),任職辦事從卅歲到五十歲(民四3)。
十二支派各有自己的旗號,在會幕四周圍安營,在東邊以猶大支派為首,另有以薩迦、西布倫支派。在南邊以流便為首,另有西緬、迦得支派。在西邊是以法 蓮為首,另有瑪拿西、便雅憫支派。在北邊以但支派為首,另有亞設、拿弗他利支派。軍隊往前行時,按著東、南、中、西、北的順序,也就是猶大為第一隊,流便 為第二隊,會幕利未支派居中,以法蓮為第三隊,但為末隊(民二1~31),四隊以外的各支派跟著主派的方向前行。
(二) 訓令、條例(五~八章)
以色列人在曠野中安營,衛生要十分重視,避免傳染病。凡因死屍而不潔淨的,患漏症的、長大痲瘋的(指皮膚傳染病)都要出到營外。另一方面更是因為這 營是耶和華的營,是神對選民聖潔的要求(民五1~4)。再者由於居住密集,支搭帳棚,難免有男女偷情的可能,不論是妻子真有淫行或是丈夫疑心過重,神都在 其中親自審判(民五11~29)。
拿細耳人的願並不是強制的,而是自動自發的。在某一段時間離俗歸耶和華,分別為聖,為主所用。這段時間,以色列人有三方面的約束,若在守願的期間沾 染污穢,要剃頭重新守願,先前的日子歸於徒然。一個原本自由的人,若許了願,就要按著條例行,直到日期滿足。在歷史上,參孫、撒母耳是終生為拿細耳人的著 名人物,使徒行傳中大概保羅也許過拿細耳人的願(徒十八18)。
六章廿二至廿七節是一段舊約中最著名的祝福,為我們所熟悉。「耶和華以他的臉光照你」,意指欣悅的目光,友善的目光注視著你。「耶和華向你仰臉」指 得著賞識和稱讚。「賜你平安」對古時希伯來人而言,意思遠超過沒有戰爭或不和,「平安」更包括各方面的豐盛和康泰。祭司將耶和華的名加在以色列人身上,一 方面提醒他們是屬乎神的,另一方面也保證神的祝福必定成全。
(三) 往前行(十~十四章)
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安營已經差不多一年了,裝備和教導的工作已經完成,現在是前往進入應許之地的時候了,但是沒想到短短的幾個星期路程,竟用了四十年才到達。我們可以在路上聽到怨言不斷。
1. 基博羅哈他瓦的怨言
和百姓一起出埃及的暴徒,不滿足於嗎哪,開始貪食求肉,想起在埃及有免費的魚吃、有黃瓜等伴料(就是想不起做苦工的情形),再看看嗎哪更覺得無味、 嘔心,心血枯竭。於是各人在棚門口哭號,向摩西說:「誰給我們肉吃﹖」連摩西都受不了這種哭鬧,向神說:「管理百姓的責任太重了,我獨自擔當不起。」耶和 華認識摩西的苦惱,立了七十位長老幫助他。也從海面將候鳥鵪鶉颳來。貪求的百姓終日終夜捉了兩天,捕取一大堆,但貪心之人,卻無法享用他們勞碌所得的。
2. 米利暗、亞倫的怨言
這是出自同工、弟兄姊妹的攻擊。他們藉著摩西娶了一個外國女子而譭謗摩西,其實主要原因是嫉妒他:「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 (民十二2),希望在眾人面前有光彩、受尊重。神替謙和、忠心的摩西說話,責備米利暗、亞倫。米利暗受刑罰長大痲瘋,摩西為她哀求神,才得到醫治,但百姓 的行程也因此耽延了七天。
3. 加低斯的怨言
十二個探子,窺探迦南地四十天,帶回迦南的土產,證明那地是流奶與蜜之地。看見堅固的城邑,高大的居民,十個探子認為會被他們吞吃,但迦勒、約書亞 卻知道神和以色列人同在,敵人便是我們的食物。全會眾都哭號,大聲喧嚷:「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這曠野。耶和華為什麼把我們領到那地,使我們 倒在刀下呢﹖」「我們不如另立一個首領回埃及去吧﹗」這時神的榮光顯現,表示要擊殺這不信的百姓,使摩西的後裔成為大國,但摩西憑著神的慈愛、應許和榮耀 替以色列人代禱,最後神赦免百姓的罪,叫新的一代,他們認為會被擄掠的孩童、婦女得以進入迦南。而有信心的探子迦勒在四十年後得到希伯崙山地,趕出亞衲族 人(書十五13~15)。
二. 曠野飄流──過度期(十五~廿章)
在這段日子裡(卅八年半)所記的事情並不多,可以說是一段空白時期,神和他們疏遠,不信的人在那裡死亡作為下一代的鑑戒。歷史中只記載幾個重要事件:
(一) 可拉黨叛變
可拉是利未支派中的哥轄人,地位僅次於祭司。他聯合了大坍、亞比蘭和250位有名望的人,要奪取領導權和祭司權。由十六章到十八章是一連貫的,十六 章可拉攻擊亞倫的祭司職任,結果15,000人死於火、地震、瘟疫;第十七章亞倫的杖開花,表明神承認亞倫的祭司職分,而且這杖放在至聖所為印記;第十八 章再度重申亞倫和利未人的職責,是對祭司的保護、確立與堅固。
(二) 紅母牛的禮儀
純的紅母牛之祭和其他的祭有不同,它是為了除污穢而獻的,只獻一次是不再重複的。希伯來書第九章13節所指的正是這個祭。以色列人視不聖潔為極大的 感染力,而聖潔是無法感染的,就如同疾病可以傳染,而健康無法傳染一樣。所以住在耶和華營中,潔淨自己成了重要的功課(民十九20)。
(三) 米利巴水事件
這是第二次使盤石出水供給乾渴的百姓(出十七1~7;民廿10),使用的杖是亞倫那根發芽、放在約櫃前的杖(民廿9)。神告訴摩西「吩咐磐石發出水 來」。但被會眾激怒的摩西舉手用扙擊打兩下,磐石也是流出許多水來,但摩西因此受神的責備:「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 領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摩西為此事曾向神求,盼能進去迦南看看,但未蒙應允(申三26)。摩西是那位曾為千萬人的大罪代求而蒙垂聽的忠心僕人,神 為什麼如此待他﹖摩西雖不能過約但河,卻有約書亞過河去承受神指給他觀看之地。摩西也知道以後必有一位牧者來牧養以色列人(民廿七17)。
(四) 亞倫的死
在出埃及第四十年五月初一日,亞倫上何珥山將聖衣交給以利亞撒穿上,死時年123歲。這位大祭司雖不能領以色列人進迦南,但耶穌不是按著亞倫的等 次,而是按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成了更美之約的中保(來七18~25),長久活著替信徒祈求。亞倫的死可以說是一個分水嶺,分開舊約的一代和新的一 代。之後百姓有新的旅程、新的數點及新的訓令。
三. 由加低斯到約但河邊的摩押平原(新的一代)
(廿一~卅六章)
這是一段企盼已久的路程,他們由從前跌倒的地方再站起來,重新出發前往神應許之地,也深信神的應許必定成全。
(一) 新的旅程
打敗迦南人的亞拉得王后(大約在死海南部),從何珥山起行,因以東王不許他們過境,所以繞過以東地,這段路難行,百姓怨讟神,因此火蛇進入他們中 間,咬死許多人,摩西造了一條銅蛇掛在木上,叫仰望的人得救,這銅蛇一直保留到希西家王時代,後因被偶像化將之打碎(王下十八4)。
(二) 新的勝利
他們打敗了亞摩利、巴珊二王,將敵人盡行毀滅,佔領他們的土地,以致在以色列人的詩歌中常以此事頌讚耶和華的慈愛(詩一三六19~20)。在摩押平 原、約但河東,摩押王巴勒用金銀引誘巴蘭要咒詛以色列人,但是神的保守和慈愛,使巴蘭的咒詛成了祝福(民廿三9,廿四9),除此之外並預言彌賽亞的出現: 「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有一位出於雅各的必掌大權。」(民廿四17、19),說明了以色列人的勝利是永恆的。
(三) 新的數點
這次數點是為了攻打迦南和分配產業的,人多的產業就多,人少的就少分產業,但在數點之前有一個最後的考驗:摩押女子引誘百姓行淫亂,向巴力毗珥獻 祭、跪拜,以色列人因此遭瘟疫,死了24,000人,因為神是忌邪的神(民廿五11)。非尼哈知道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瘟疫之後,耶和華吩咐摩 西和以利亞撒再一次數點軍隊,從廿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計算總數(民廿六1~2),兩次統計總人數相差不多,其中西緬支派減少%,可能是什亭事件西緬支派 介入較深(民廿五14)。數點之後每支派交出1,000精兵,共12,000人由非尼哈帶領,攻打米甸人,殺盡所有男丁,擄掠極多的牲畜、金銀、婦女;而 未折損一兵(民卅一49),可謂空前的勝利。
(四) 新的訓令
進入迦南之前,摩西再次把以色列人的信仰生活做一次提醒,從每日的敬拜、每安息日到每月初、每年的大節期:踰越節、收穫節(五旬節)、新年、贖罪 日、住棚節等一一重申。對於女子在出嫁前、出嫁後或守寡當如何許願及守願的說明(民卅),對於西羅非哈的女兒繼承權及產業保留在同一支派有公正的判斷(民 廿七1~11,卅六),對於要留在約但河東的流便、迦得二支派及瑪拿西半個支派有明確的要求(民廿二20)。這些都在摩西一生中最後幾個月完成。
(五) 新的領袖
約書亞的意思是「耶和華的救恩」,他要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而摩西死在約但河東的尼波山、毘斯迦山頂(申卅四1)。一個新的領袖在頒佈律法的摩 西之後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在聖經中有很深的意義。耶穌的希伯來名字就是約書亞,因著祂,我們得以脫離律法的咒詛,藉著恩典,進入神國美地。
■現代意義
民數記讀完,總讓人不勝唏噓。有那麼多人出埃及,走曠野路,盼望到迦南美地,但能夠堅持到底,如迦勒一樣專一跟從耶和華的又有幾人呢﹖以色列人的怨 言是那樣的熟悉,常常也是我自己心中真正想對神說的話:「為什麼曠野路這樣難行﹖」「誰給我肉吃呢﹖」「我的心血枯竭,我的心厭煩這淡薄的食物﹗」信仰生 活公式化及形式化之後,讓人體會不出其中甘甜,只是覺得平淡無味。雖然目標是迦南美地,可是心中總唸唸不忘埃及的種種好處。我們為了走這信仰的路,遭受的 試煉、苦難何其多,但聖經應許我們:「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 倒。你們所遇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 十11~13)。不論我們在任何景況,因著神的信實,深信祂所應許的必能完就。

民數記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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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導讀

舊約聖經的第四卷書。「民數記」一名是從武加大拉丁譯本的書名翻譯過來的。本書之名字是由於書中記載了好幾次數點民數的記錄;特別值得留意的是第一章和二十六章的軍隊數點、第二章的支派安營位置和前行次序安排,以及第三至四章利未人的核點民數。
作者
民數記的作者問題是五經的作者問題的一部分。在艾思漢 (1823)、胡普斐得(1853)、革拉弗(1865)和威爾浩生(1878)的高等評鑑底本說出現之前,摩西為五經作者是猶太人和基督徒所普遍接受 的。這由來已久的傳統看法有聖經內證的支持,包括五經本身(例:出十七14,二十四4,三十四27;民三十三2;申三十一9、24)、舊約其他經卷(例: 書二十三6;士三4;瑪四4)、主耶穌的教導(例:約五46、47),以及新約其他書卷(例:徒二十八23;羅十19;林前九9)。雖然五經中的歧異已廣 被承認,但摩西這主前十五世紀的律法頒佈者,仍被肯定為五經的基本作者。培恩認為從五經中可見摩西有3方面的貢獻:(1)他親自寫下部分經文(例:民三十 三3-49;參第2節);(2)某些部分雖不是他的著作,卻是他所編輯的(例:申三十三2-29;也許是由民十一16所說的「官長」---七十士譯本作 「文士」所寫);(3)某些部分是摩西時代的真實歷史事件,在摩西的指導下記下來(例:民十二3;申三十四)。若這3點均被承認,我們就可以確定五經整體 是在摩西的監督下寫成的,同時也解釋了為何某些關於摩西的地方採用第三身的描述。
歷史和考古資料
西乃半島(民一1至二十一9)民數記的歷史與考古背景主要是始於主前2000年中期的西乃半島。
西乃半島的形狀像一個倒置的三角形,底部在北面。這三角 形從南至北約有240哩長,而北面的底部有175哩闊,總面積約為22,000平方哩。北面是地中海和迦南的南疆,西面是苦湖和蘇彝士灣,而東面是亞拉巴 和阿卡巴灣。從北面的地中海岸向南行,約有15哩長沙土。這沿岸平原以南是砂礫和石灰石的高原(艾特蒂,海拔2,000至2,500呎高),這高原向南伸 延約150哩,然後出現一個花崗岩高山,高約海拔8,000呎。在這三角形尖端的山巒地帶,有莫瑟山(7,363呎高),傳統認為這就是以色列人在西乃山 前安營和摩西上山接受律法的地方。
這半島有5個曠野。位於北部西接歌珊地的是書珥曠野,約 40哩闊。這曠野跨越埃及河(阿里殊河),直至加低斯巴尼亞,東北面伸展至別是巴。這地以東是尋的曠野,由書珥曠野一直向東延展至死海南瑞。加低斯巴尼亞 位於尋的南邊(民二十1,三十三36)。書珥曠野以南是伊坦的曠野,而在這曠野以東,是西乃東面中部的巴蘭的曠野,摩西稱之為「大而可怕的曠野」(申一 19)。加低斯巴尼亞是在這區域的北邊(民十三26)。
以色列人的40年「曠野飄流」,有38年就在這裡度過。巴蘭的曠野的西南面,在西乃半島的西麓,離南端的花崗岩山巒不遠的,是汛的曠野。
雖然這地區是一片的荒涼廣漠,卻非不能通行或是旅客絕跡 的。在西邊和東邊,相隔不遠,即有一些水井或泉源。地下水的水面離地面不遠,挖井並不難(民二十17,二十一16-18)。那裡的石灰石也可儲存大量的水 (民二十11)。只有在不的溪流附近,才有茂盛的草木和棗椰子(參費倫河)。冬天的雨季約有20日。鵪鶉(民十一31、32)在春天飛越這半島遷往歐洲 去。
民數記三十三章所列的以色列人安營之地,其中可稽考的地 方很少,因為以色列人按著他們在旅途上的遭遇給地方起名(民十一1-3、31-34,二十13,二十一3),絕少有人留下定居,並繼續沿用那些名字。然 而,加低斯巴尼亞(民十三26)幾乎可確定是庫底律泉或庫底斯泉;以旬迦別(民三十三35)肯定是位於阿卡巴灣的北端;而何珥山(民三十三32)可能是哈 倫尼亞河附近的聖山。約巴他(民三十三33)可能是他伯,位於阿卡巴灣之西岸,約在以拉他南面7哩。「往紅海的路」(民十四25,二十一4;申一40,二 1)無疑是一條在亞拉巴境內往阿卡巴灣的古道。
亞瑪力人和迦南人(民十四25、43-45,二十四 20)。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孫兒、以利法之子、亞瑪力的後裔(創三十六12、16);他們是遊牧民族。在西乃半島上,他們是首先與以色列人於利非訂爭戰的民 族(參民二十四20),那地也許是以色列人抵達何烈山前,西乃西南部的雷法依河(出十七8-16)。1年後,亞瑪力人定居於加低斯巴尼亞北面的山嶺和山谷 中。他們又與巴勒斯坦的居民迦南人聯手攻擊以色列人,「直到何珥瑪」(民十四45),使以色列人從南面進侵應許地的努力一無所得。在隨後的年日,以色列人 爭戰的意志也完全粉碎了。
以東(民二十14-21,二十一4、10、11)。以東 或西珥(民二十四18)是死海以南,以掃後裔佔領的地區。由北面那流進死海南端的撒烈谷(民二十一12)起,向南伸展100哩至阿卡巴灣,包括亞拉巴的東 西兩面,其西面是加低斯巴尼亞(民二十16),佔地約4,000平方哩。這是險峻的山區,山峰高聳至3,500呎。一條由大馬色經外約但至阿卡巴灣的古代 商路---大道(或作「王道」,民二十17、19),穿過這地區和兩個重要城市波斯拉和利曼。雖然以東土地並不肥沃,但仍有一些耕地(民二十17、 19)。
以色列人來到外約但時,以東人不讓他們從加低斯經過他們 的地直接向東行,迫使他們繞過以東地,向東南面行,進到亞拉巴(民二十一4、11)。雖然以東人敵視 神的子民, 神卻不許以色列人攻打以東(申二 2-8)或憎恨以東人(申二十三7),因此在以色列征服那地時,以東可倖免於被毀的厄運。大衛後來征服這地(撒下八13、14),應驗了巴蘭的預言(民二 十四18)。
亞拉得(民二十一1-3)亞拉得位於南地,即迦南地南部區域。亞拉得王攻打以色列人,並擄走一些以色列人,但不久即在何珥瑪被擊敗。
摩押(民二十一11-15,二十二1至二十四25)。羅得後裔佔據的摩押地(創十九37),在死海以東,亞嫩谷和撒烈谷之間的地區,約有1,400平方哩(民二十一13)。
在青銅時代中後期,摩押人遍佈主要的高原地區,包括亞嫩 河北部,直至死海北端(民二十一20)。民數記所載事件發生的時候,亞摩利人奪取了摩押人之地(二十一26-30),由亞嫩河向北延伸至雅博河(民二十一 13、21-24)。摩押王國有嚴密的組織,有農業與畜牧,有宏偉的建築物、風格獨特的陶瓷,四周邊境更有堅固的堡壘。摩押的神是基抹(民二十一29)。
以色列征服迦南時期,摩押王巴勒曾與米甸聯盟,聘請巴蘭 去咒詛以色列(民二十二至二十四)。事敗後,這兩股外邦勢力就意圖引誘 神的子民敬拜基抹及行淫,同化以色列人(民二十五1、2)。在隨後的戰役裡,以色 列人擊敗米甸人(民三十一1-18),但在 神的明確命令下(申二9-13),放過了摩押人。
但正如巴蘭較早時所發的預言(民二十四17),大衛在主前十一世紀攻克了摩押(撒下八2、13、14)。
亞摩利人(民二十一21-35)佔領摩押北部地區的亞摩利人(民二十一25-30)是迦南的後裔(創十15、16),他們散居在約但河兩岸的山區。希實本是他們的大城。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都是亞摩利人的王(申三8,四47)。
巴珊(民二十一33-35;參申一4,三1-12)是位 於基尼烈海(加利利湖)東面的肥沃牧場(民三十二1-5),其北面邊境延伸至黑門山,而南面邊境,雖然通常說是雅穆克河,但在摩西時代為雅博河(書十二 4、5;注意「基列一半,直到希實本王西宏的境界」,意思是向南伸展至雅博,民二十一24)。巴珊全境約有5,000平方哩,主要城市是亞斯他錄、以得來 和哥蘭。以色列人分地後,這地區歸瑪拿西半支派所有,而迦得佔據基列南部,流便則佔據亞嫩河以南一帶地方。
米甸(民二十五16-18,三十一1-54)亞伯拉罕從 其妾基土拉所生的後裔米甸人(創二十五2),分佈在外約但,由摩押至以東南部的沙漠地帶。摩押的長老與米甸人合謀聘請巴蘭咒詛以色列(民二十二4-7)。 可是,他們徒勞無功,後來米甸人又再與摩押一起誘惑以色列人拜偶像及行姦淫(民二十五1-6、14、15)。因行詭詐被殺的米甸婦人哥斯比(民二十五 8-18),是蘇珥的女兒;蘇珥是與亞摩利王西宏聯盟的五個米甸王之一(書十三21),他後來在以色列人攻擊米甸人的聖戰中被殺(民三十一8)。在這場戰 爭,以色列人顯然一舉打破了亞摩利人殘餘的勢力,因為約書亞記清楚說明戰爭的結果,是流便支派佔據了該地(書十三15-23)。
寫作目的
民數記寫作目的有二。第一,它是一本史記,記載了以色列 人從西乃山至征戰迦南前夕在摩押平原的一段時期,他們在西乃的曠野和外約但差不多40年(主前1447/46-1407/6)的遭遇。本書記述以色列人多 次失敗和 神多番信實的表現,同時亦勾畫了以色列人的領袖摩西的偉大和軟弱。兩次的軍隊點閱(第一和二十六章)成了兩次重要歷史事件的引子:第一次是準備 進入應許地,卻因以色列人的不信而失敗了。第二次,從埃及出來的那一代以色列人全部離世後,準備在約書亞的帶領下成功地進侵迦南。
第二個目的,可用保羅的話來表達:「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 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此外,他又說:「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 末世的人。」(林前十11)民數記包括有教義、預表和勸勉幾方面(參林前十12)。
歷史事件中蘊含 神給人的屬靈教訓,因此,這些事件可成為基督徒的範例教材。
內容提要
第一章耶和華吩咐摩西登記(一18)那些能打仗的男丁(2、3節)。以色列軍隊的總數是603,550人(第46節)。利未人的數目沒有記在上面(47-54節),因為他們要分別為聖,在會幕事奉。
第二章耶和華指示摩西安排各支派安營的位置和前行的次 序。會幕立於營盤中心,猶大、以撒迦和西布倫3支派,共186,400人(第9節),要在東面安營;流便、西緬和迦得3支派,共151,450人(第16 節),要在南面安營;以法蓮、瑪拿西和便雅憫3支派,共108,100人(第24節),要在西面安營;但、亞設和拿弗他利3支派,共157,600人(第 31節),要在北面安營。
前行時,猶大等東面3個支派(第9節)首先起行,然後是流便等南面3個支派(第16節)。利未人與會幕隨後起行(第17節)。以法蓮等西面3個支派(第24節)跟著利未支派,但等北面3個支派(第31節)則殿後。這樣,利未支派前後都有兩批人夾護著。
第三章利未的曾孫、哥轄的孫兒亞倫(出六16-20)及 其後裔被授任為祭司,於會幕事奉(民三2、3)。至於利未其餘的後裔,即革順、哥轄和米拉利家的人,要在會幕服侍亞倫及以後繼任的祭司(5-10節)。革 順的子孫負責看守帳幕、罩棚和門簾等(25-26節);哥轄的子孫負責看守會幕裡的「傢具」(第31節);而米拉利的子孫則負責看守帳幕的板、閘、柱子及 其他搭建會幕的用品(36、37節)。
 神指示摩西數算利未3個家族的人數。革順的後裔,共 7,500人(第22節),要在西面安營,即在西面各支派和會幕中間。哥轄的後裔共8,600人(第28節),要在南面安營,即在南面各支派和會幕中間。 米拉利的後裔共6,200人(第34節),要在北面安營,即在北面各支派和會幕中間。摩西和亞倫家族要在東面安營,即在東面各支派和會幕中間(第8節)。 這樣,無論安營的時候或前行的時候,會幕都在以色列人正中。
統計了以色列人中頭生的男子之後,發現人數比利未支派的人數多出273人(40-46節),而由於利未人是一個贖一個的贖出以色列的男子,那273個多出來的男孩,便需要用贖銀來贖出(46-51節)。
第四章 神指示摩西說,利未人中30至50歲的男丁才需要在會幕事奉。統計顯示有哥轄子孫2,750人(第36節)、革順子孫2,630人(第40節)、米拉利子孫3,200人(第44節),共8,580人(第48節)可以事奉亞倫家的祭司。
 神再吩咐祭司說,在起行前拆除會幕的時候,要把會幕的「傢具」全部蓋好,不要給負責扛抬的哥轄族人看見(第20節),否則他們無論是看見或觸摸聖物,都要死亡(15、20節)。
第五章為了禮儀上的聖潔, 神要求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和因觸摸死屍而不潔淨的,都出到營外去,直至他們潔淨為止(1-4節)。
跟著 神又指示那些虧負人的,要如數奉還;若被虧負的人已死,則賠款要交給祭司(5-10節)。
最後,若一個婦人被丈夫懷疑不忠,卻沒有憑證,那婦人就要喝苦水,接受考驗,以釋她丈夫的疑恨。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裡,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然後給婦人喝下去。若她真的有罪,這水會使她疼痛,肚腹發脹,大腿消瘦(11-31節)。
第六章有關拿細耳人的條例。拿細耳人是一個向耶和華許 願,把自己分別為聖完全歸給 神的人。為了明顯的表明分別為聖的地位,拿細耳人不可喝酒,不可剪髮,不可觸摸死屍(3-6節)。若他玷污了自己,就要按著 條例,行潔淨的禮儀(9-12節)。當他離俗的日子滿了,他也要按著條例結束他的誓願(13-21節)。
最後, 神指示亞倫和他的兒子如何為以色列會眾祝福(22-27節)。
第七章以色列的眾首領帶了6輛篷車和12隻公牛來,作搬 運會幕之用(第3節)。摩西給革順子孫2輛車和4隻牛(第7節),給米拉利子孫4輛車和8隻牛(第8節)。哥轄子孫則要用肩頭扛抬會幕的「傢具」(第9 節)。祭壇被膏抹後,要行奉獻禮(10、88節),各支派領袖連續12日,按前行的次序(參第二章),把同樣的禮物奉獻。 神在施恩座上與摩西說話,表示 祂喜悅這些奉獻(第89節)。
第八章 神把燃點會幕7盞燈臺的權利,賜給亞倫祭司(1-4節)。摩西和亞倫按著 神的指示,藉著潔淨之禮,把利未人分別為聖,在會幕事奉(5-22節)。
第九章1至14節為那些不潔,或因在踰越節出門在外的以色列人, 神容許他們遲1個月守踰越節(第8節;參第二十七章)。
第九章15節至十章10節 神在百姓離開西乃之前,給予 最後的指示。當他們看見雲彩從會幕升起,就要準備起行,而當雲彩停住,他們就要在那裡安營(九15-23)。若兩枝銀號同時吹響,以色列人就要聚集在會幕 門口;若單吹一枝,就只召集首領;若大聲吹號,四面的支派就要立即起行(十1-10)。
第十章11節至十四章45節第二大段記載以色列人從西乃 前行至加低斯巴尼亞,約經過1個半月至兩個月(參十11,十三20)。以色列人走過「大而可怕」的巴蘭曠野時(申一19),立即就發出怨言,他們在他備拉 (十一1-3)和基博羅哈他瓦(十一4-35;詩七十八26-31,一○六13-15)向 神發怒。米利暗和亞倫質詢摩西為何只有他可以代表 神向百姓說 話,結果 神懲罰帶頭譭謗的米利暗,使她長大痳瘋。因著摩西的代求,兩人才得赦免(第十二章)。這件事引發 神描述祂與摩西的關係一段引人注目的話, 神 以特殊的方式向摩西啟示(十二6-8)。
摩西從巴蘭(加低斯巴尼亞)派遣探子窺探迦南地(第十三 章)。申命記一章22節指出窺探迦南地是百姓的要求,摩西是在 神的命令下同意了。40日後,探子回來了。只有迦勒和約書亞力勸百姓進侵迦南,其餘10個 探子則形容當地人又高又大,是他們難以敵對的。以色列人在極其沮喪之下,欲拿石頭打死迦勒和約書亞(十四10),但 神忽然以榮光在會幕中向眾人顯現,制 止了這惡行。 神在震怒中起誓(十四21;參來三7至四10)說,除了迦勒和約書亞以外,那一代沒有人能進入應許之地(十四21-35)。祂又擊殺了那 10個不信的探子(十四37)。以色列人冒失地不顧 神的命令(申一42),留下摩西和約櫃在營中,擅自進侵迦南。住在山地的亞瑪力人和迦南人就出來攻擊 他們,「追趕你們,如蜂擁一般,在西珥殺退你們,直到何珥瑪。」(申一44)以色列人就留在那地,各支派散居於周圍的水泉和綠洲附近(申一46)。十五章 1節至二十一章20節記載以色列人38年在曠野的飄流。大部分時間可能都是在加低斯巴尼亞附近活動(申一46)。
第十五章這裡有更多的獻祭條例(1-21節),也指出百 姓犯罪應得的懲罰(22-29節)。若有人故意違抗 神的命令,他就必從民中翦除:這褻瀆的態度沒有贖罪的機會(30-31節)。違反安息日的人也要被打 死(32-36節),也許這是先前的律法的一個案例。最後,為了幫助以色列人遵守律法, 神指示他們在衣服邊上釘上藍色帶子,作為提醒(37-41節)。
第十六章可拉不服亞倫的大祭司職任,而大坍、亞比蘭和安則不服摩西的領導地位(1-14節)。 神照著摩西所求,使地開口,把這些叛變的人吞滅了(第32節;參申九6;詩一○六16-18)。新約(猶11)把可拉視為不服權柄的叛徒的典型例子。
民數記二十六章11節說可拉的眾子沒有與他一同滅亡。後來聖殿的樂師中有可拉的後裔,作了12首可拉的詩(詩四十二至四十九,八十四,八十五,八十七,八十八)。這些可拉後裔的祖先可能就是可拉的兒子。
第十七章 神又吩咐各支派的領袖,每人取一根杖來,合共12根,在上面寫上支派的名字(亞倫的名字在利未支派的杖上),然後把杖存在會幕中。第二天,亞倫的杖發芽開花,並結出熟杏,證明亞倫有特殊的大祭司位分。
第十八、十九章這裡又再列出祭司的律例。在十八章1至7節, 神指出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全權負責祭司的職務;這是前一章的自然結論。利未人要協助亞倫及亞倫家的祭司(第6節)。由於利未支派沒有產業,他們的生活就得靠百姓的奉獻來維持(8-20節)。
十九章1至22節是有關「除污穢的水」的指示,這水是要除去禮儀上的不潔。若一個以色列人觸摸了死屍,成為不潔(11-16節), 神就吩咐祭司把特別調配的除污穢的水灑在他身上,使他的「罪」得以潔除(9、17節)。
第二十章曠野飄流第四十年的首月,以色列人再次來到尋的曠野南邊的加低斯;米利暗在那裡死了,並埋葬了(第1節)。根據第三十三章的安營記錄,以色列人自離開這地至今,曾在18個地方安營(參三十三18-36)。
這次會眾又因水源不足,再次發怨言(第2節)。摩西在 神的指示下,命磐石出水(8-11節);但由於摩西和亞倫違背了 神的命令, 神宣告不許他們兩人帶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12、23、24節)。
本章結束前,記述以東人拒絕以色列人穿過他們的領土(14-21節),以及亞倫死在以東邊境的何珥山(22至29節),那時是第四十年的第五個月(三十三38)。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作大祭司。
第二十一章以色列人迅速地戰勝了亞拉得人之後(1-3 節),就向南行繞過以東。以色列人厭煩 神和摩西,並表示對 神所供應的嗎哪感到厭惡。耶和華使毒蛇進入營中,咬死許多人。但 神又命令摩西製造一條銅 蛇,掛在桿子上。凡仰望銅蛇的,就得著醫治(4-10節)。以色列人保存了這銅蛇,後來希西家把它打碎了,因為那時以色列人視之為偶像(王下十八4)。到 新約時期,主耶穌以昔日這些可惡的罪人仰望祂,就得了醫治,類比人若憑信心仰望祂,也可以得救(約三14、15)。
離開那惡地後,以色列人就上亞拉巴,橫過撒烈谷,向東繞過摩押,最後渡過亞嫩河,進入亞摩利人的境界。他們續向北行,安營在毘斯迦(10-20節)。
當時,以色列人開始侵佔外約但。他們擊敗了希實本王西宏(21-31節),跟著很快又擊敗了巴珊王噩(33-35節),並在摩押平原安營(二十二1)。這地是民數記的記述,以及申命記和約書亞記一至三章記述的背景。我們可以說曠野的飄流到此已結束了。
那時也綜述了以色列人征服迦南之前的屬靈境況。民數記清 楚指出,離開埃及那一代的人,除了約書亞和迦勒之外,都因背叛、不信和不守 神的約而死在曠野裡(參摩五25)。在曠野出生的男孩,沒有一個受過割禮(書 五2-9)。詩篇第九十篇強調以色列人在曠野裡,是在 神的震怒之下,以色列人就在這可憐的屬靈境況之下,來到了摩押平原。
第二十二至二十四章摩押王巴勒懼怕以色列人,就聯同米甸 人聘請假先知巴蘭來咒詛以色列。巴蘭因為貪財就答應了(彼後二15;猶11),但 神制止了他,使他在4次預言中祝福以色列(二十三7-10、 18-24,二十四3-9、15-19),並預言摩押、以東、亞瑪力(二十四20)、基尼人(二十四21)和亞述(二十四24)的滅亡。這樣,巴勒和巴蘭 就分開了。巴蘭和米甸人同謀,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和行淫(三十一16)。這樣,巴勒雖然未能使耶和華向以色列發怒,巴蘭卻成功了(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以色列人與摩押人一同拜偶像、行淫亂,得罪 神(1-3節)。非尼哈為執行 神的命令,殺滅犯罪的以色列人,殺了正在行淫的心利和哥斯比;哥斯比是米甸王的女兒(4-14節)。 神藉此事向米甸人發動一場聖戰(16-18節;參第三十一章)。
第二十六章耶和華吩咐摩西數點能與敵人爭戰的第二代以色 列人,總數是601,730人(第51節),比第一次數點的數目少了1,820人。人數雖比第一代的以色列人少,他們終於也征服了迦南,可見以色列人若於 當年在加低斯的時候就順服 神,便不會浪費了38年的光陰。至於利未人,1個月以上的男子,有23,000名(57-62節)。
第二十七章基於西羅非哈眾女兒的要求, 神準許她們承受父親的產業,因為她們的父親沒有兒子。耶和華又指示以色列人,可以按情況來決定產業的繼承權(1-11節)。
 神告訴摩西說他將要死在亞巴琳山上,摩西就要求 神立一個領袖繼承他。 神揀選了約書亞,摩西就立他為領袖(12-23節)。
第二十八至二十九章摩西頒佈不同節期應獻的祭等律例。
第三十章 神指示摩西頒佈許願的條例。男人許了願,就不能食言(第2節);但女子許了願,若負責照顧她的男人(父親或丈夫)認為她魯莽,就可以取消這願(3-16節)。
第三十一章這一章敘述了二十五章16至18節向米甸人發 動的聖戰。非尼哈領著12,000名戰士,打敗了米甸人,殺了巴蘭及米甸的五王和許多男丁(三十一1-8)。以色列人把米甸婦女和孩童俘擄了,但摩西命令 他們將所有男孩和已出嫁的女子殺死(9-18節)。然而,我們不要以為米甸已完全遭毀滅,因為在士師時期,米甸人仍是以色列的一個強敵(士六)。
戰爭結束後, 神吩咐士兵要潔淨自己,所有衣物和戰利品都要潔淨,才好進營(19-24節)。跟著,又命他們把戰利品分成兩半,並將士兵所得一半的交給大祭司,作為奉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另一半的交給利未人,其餘就由留在營中的以色列人平分(25-31節)。
32至47節記下了分成兩半的戰利品的數量,以及交給以利亞撒和利未人的數量。有人認為所載的數目太大,不像是實數,但沒有證據可否定這些數字。
由於戰爭中沒有一個以色列人被殺(第49節),並為了贖罪(第50節),各軍長就把金器交給摩西和以利亞撒作供物。摩西和以利亞撒把金子帶進會幕,在耶和華面前作為以色列人的紀念(48-54節)。
第三十二章由於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的要求,摩西把外約但的地區分給他們,但要求他們仍協助其他支派侵佔迦南。
摩西迫切地懇求耶和華改變心意,准許他進入應許地(申三23-27),可是 神祇簡單的回答:「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申三26)第三十三章摩西按照 神的命令,把以色列人從埃及至摩押平原的旅程記錄下來。這是摩西為民數記作者的一個內證。
第三十四章 神指示了應許地的地界。南界由死海南端,加 低斯巴尼亞南面,轉上埃及河(阿里殊河),直通至地中海為止(三十四3-5)。西界為地中海海岸(第6節)。北界是從地中海向東延伸至哈馬,在奧朗底河的 源頭(7-9節);北界要到大衛和所羅門時期方可達至(撒下八3-12;王上八65)。東界是一條垂直線,沿著約但河谷北上至北界為止(10-12節), 九個半支派就要在這範圍內分取地業(13-15節)。
跟著耶和華又揀選了在征服迦南後,負責分地給約但河西各支派的人(16-29節)。
第三十五章 神又指示以色列人把約但河東西兩岸共48座 城,給予利未人作永遠的產業(1-8節),因為利未支派沒有分取地業。各支派分出來的城的數目,則視他們地業範圍的大小而定(第8節)。利未人又要分出6 座城,約但河東西每邊各3座城,劃為「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第6節;參書二十)。
跟著是有關殺人犯的律法(9-34節)。若有人故意謀 殺,報血仇者就有權向他執行死刑(16-21節)。然而,若殺人者是無意的,他就要逃到附近的逃城接受審訊。若被判為無罪,就要留在逃城裡,直至大祭司離 世。他若在大祭司離世前走出逃城,報血仇者隨時可以把他殺死(22-34節)。明顯地,受聖膏的大祭司之死(25節),成了殺人者的代贖罪價。
第三十六章瑪拿西的領袖基於第二十七章訂立的產業繼承法,詢問女繼承者能否嫁給別支派的人,這樣會把承繼的產業歸給了丈夫的支派。於是, 神指示女繼承者必須嫁給同支派的人(1-12節)。
本書最後1節指出,上述是 神在摩押平原頒佈的律例典章(二十六1至三十六12;參利二十七34)。
教導
民數記顯出 神是信實不變的守約之 神(二十三19)。祂信守聖約的表現,一方面在於引領和關顧祂的子民,另一方面也在於懲罰他們背叛的罪。然而,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礙祂帶領子民進入應許地(民十一23)。
 神透過嚴厲地懲罰以色列的罪和藉著眾多的律例典章,彰顯了祂可畏的聖潔。律法清楚指示,人要到 神面前來,必先潔淨自己。即使以不潔的眼目觀望 神的聖潔,也會遭殺滅(民四20)。祂對生活上最微小的地方也關注,顯示祂是人生命的主宰。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一語,出現了超過50次,而曉諭的內容是關乎各方面的事情。
 神是立約的主,這方面顯示了新約基督的特性。 神的恩 福和信實,反映了新約基督的特色。還有,摩西先知性的領導(徒七37、38)和代求的工作(例:民十一2,十二13,十四19),亞倫的祭司職任(例:民 十六)、祭牲的奉獻(參民十九9;來九13)和各種象徵(嗎哪、水、銅蛇)等,都預示了將來的基督。
至於以色列人對 神的回應,展示了人的罪性和不信。以色 列人的飄流就是不信的後果。以色列人所受的懲罰,印證了民數記三十二章23節的箴言:「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民數記有力地指出,人只有相信和倚靠  神,才能得著平安與祝福;只有祂可以把人帶進安息之所(來四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