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3:16-21
約翰首先說明兒子受差派是出自上帝主動的愛:「上帝愛世人」。
「獨生子」說明基督與上帝的關係和不同的位格。希臘文“獨生子”(monogenes)翻譯自舊約“獨子”(yahid)一字,含有“愛子”意思(創22:2;士11:34)。
「世人」原文“世界”(kosmos)。約翰所指的世界並不是宇宙,而是指被上帝創造人住的世界,這世界也抗拒了它的創造者(約1:10; 7:7; 14:17,22,27,30; 15:18-19; 16:8,20,33; 17:6,9,14)。
「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一般人不能接這似乎矛盾的邏輯。可是聖經常以許多反合性(paradoxical)的觀念來表達上帝的心意:一方面不能容忍罪惡(耶48:26,25,38,42),另一方面罪人滅亡衪卻痛心(耶48:31,36)。
但是這裡提出一個積極的反合性觀念,提供一個積極的答案:「上帝差衪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世人得救。」
「罪已經定了」說明不信的人不需要等到最後的審判時刻(雖然這時刻會到來,約5:26-29),上帝的忿怒已在他身上(約3:36)。
「光來到世間」另一種表明道成肉身的講法(約1:4-5)。
「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恐怕受責備」說出黑暗不能接受光(約1:15)的原因。廿一節與廿二節為平行對句,因此「作惡」與「行真理」是平行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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