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加拉太書寫作地點


   保羅此信是寫給加拉太人的;但對於他們所居之地,則眾議不一,因為「加拉太」一詞有兩個不同的意思。一方面用以描述一個省份,南界小亞細亞南部的旁非利 亞,向北伸展至北海岸的本都邊境;另一方面也是指該省北方的地區,那裏的居民來自高盧。因此「加拉太」可以指地理上的北部地區或整個省份。要確定保羅筆下 的「加拉太」一詞之義並不容易。

    歷 來有兩派意見,一個看法認為該詞是地理名稱,故應解釋為:保羅去信北方一些教會(北加拉太說法);若此「加拉太」屬政治名稱,那麼收信者便是保羅在第一次 宣教旅程於南加拉太設立的教會(南加拉太說法)。這問題看似不甚重要,但其結論足以影響寫作年代,而且在某種程度上與 書信的背景和目的有關,故此必須綜覽兩方面的意見。

  直至二十世紀,似乎無人反對保羅此信的對象是該省北方地域的居民。這意見與該名稱的最初用法相同。因為加拉太省到主前25年才成立,但之前北部已住有加拉太人。此解釋十分合理,設想該地南方人理該也不大願意輕易接受「加拉太人」這個稱謂。所以當日人們一聽見這詞,即聯想起北方的加拉太人。

  路加在使徒行傳書寫地名時,習慣用地理名稱,而不用政治稱謂。例如稱路司得和特庇為呂高尼的城市,而非加拉太的城市。因此使徒行傳十六章6節和十八章 23節兩處所述的呂弗家和加拉太,是指保羅走過北方的地區。該區有3個主要城鎮,即安塞拉、塔維暗和別西諾斯,照此推想保羅必定已在當地建立教會。可是事情並不如表面那麼簡單,因為路加敘述保羅行程時也偶用政治性的地名,譬如說到聖靈阻止保羅和西拉進入亞西亞和庇推尼(徒十六67),即可見這一點,這事件的記錄與提及加拉太的經文有相連關係,故此在作出結論前,得留意這點。

  按地圖顯示,若保羅等人不能進入亞西亞和庇推尼,他們很自然會到加拉太北部,雖然要繞道而行,仍是可能的。若能證實有教會在該地成立,則此說更有說服力。

  另一常見的論點是高盧人以性情易變著名,可解釋為何他們這麼快背離保羅傳講的福音(參一6)。這點頗有趣,但無人能肯定這種反應不會出於南方人。

  有人質疑這北加拉太的傳統說法,他們提出,雖然路加愛用地理名稱,但保羅卻喜用政治名稱來劃分各地的教會。本信中他提及猶太的基督教會(一22),另一處卻稱之為「亞西亞的眾教會」(林前十六19)。又某幾次說到馬其頓(例:林後八1,九2;帖前四10)和亞該亞(林前十六15;林後一1)的信徒,而上述兩者都在羅馬書十五章26節、哥林多後書九章2節和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7節並論。這似乎是保羅的一貫習慣,在這情況之下一封寄給加拉太人的書信會給加拉太省所有教會傳閱。

  支持南加拉太說法的人不贊成南方人會抗拒「加拉太人」這個稱謂,因為要稱呼這地的人,除了這稱呼之外沒有其他名字可用。加拉太書裏有一個頗有力的證據:保羅在信中曾說他首次向加拉太人佈道是由於生病(加四13),從地圖(特別是立體的地圖)可見北行路線全是峭壁峻嶺,很難叫人相信一個病人會嘗試行走該路程。南方旅途則較短,也沒有那麼危險,正合南加拉太的說法。

  另一個支持南加拉太說法的論點是:假設使徒行傳二十章4節所載伴隨保羅赴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支援猶太地貧窮教會的眾教會所差派之代表。如這推測正確,則可見北部並無代表,而該猶和提摩太均來自南方。假若使徒行傳中的名單清楚提及籌款一事,此論點便更有說服力。

  最後一點,是信中有3次提及巴拿巴(二1913),表示讀者認識他;而根據使徒行傳,巴拿巴只在第一次宣教旅程與保羅同行。

  要達成結論並不容易,但南加拉太說法比舊說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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