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帖城為富庶的海口,於公元前315年時,馬其頓王之女婿把城重建及美化,並以其妻亦即亞力山大帝之妹帖撒羅尼迦之名為名,後為羅馬所征服,成為全馬其頓之首都,至該撒奧古士督時把它變為自治城,交由地方官管理﹙徒17:6,7﹚。
2. 保羅於第二次旅行佈道途中,因馬其頓的呼聲而建立了腓立比教會,後因不能多留,便來到相距一百哩外之帖撒羅尼迦城﹙徒17:1﹚。一連三個安息日在會堂裡為主證道,使許多人信從福音,他們大部分是虔敬的希利尼人﹙徒17:4﹚。
3. 但不信的猶太人卻嫉妒,召聚些市井匪類誣告保羅、西拉攪亂天下,傳另一個王耶穌﹙徒17:5-9﹚他們便趁夜離開往庇哩亞去﹙徒17:10﹚。
※推斷保羅在帖城時間應超過三個星期﹙參帖前2:9腓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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