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保羅為“真自由”辯駁的理由


. 首先,保羅指明他所傳的福音不是從人領受的,是直接從基督而來,因為他親眼看見復活的基督,所以帶著基督的權威。(加拉太書1:11ff)

. 接著他辯証,如果使徒的權威是出自耶路撒冷,那保羅說他在信主後也上過耶路撒冷,後來使徒們見到保羅向外邦人所傳的福音也蒙上帝的祝福,因此更差遣他往外邦人那裡去。(加拉太書1:15-2:10)保羅為這權柄辯証,是因為猶太信徒的指責和懷疑。

. 保羅按著聖經回答,如果稱義是藉著割禮或律法的禮節,那基督的死就是徒然的了。(加拉太書2:21)

. 既然加拉太的信徒知道他們領受了聖靈是靠福音入門,那又怎能再靠律法過活呢? (加拉太書3:2ff)

. 上帝一早就要外邦人得救。亞伯拉罕既是因信稱義,那凡因信稱義的人(包括外邦人) 都是亞伯拉罕(以他為信心的父)的子孫了。(加拉太書3:6-9, 15-22)

. 律法會咒詛那些在律法中又不守律法的人。但是基督既然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受了咒詛,就把我們贖出來並且脫離了律法的咒詛。所以不要再回到律法的咒詛中。(加拉太書3:10-14)

. 我們若一天在律法這師傅之下,就仍然是孩童(不成熟的人),不過從律法之下贖出來的人,就是上帝的兒子,成熟了,並且不在師傅之下。(加拉太書3:23-4:7)

. 在律法之下的人,就如奴僕受軛的挾制,仍在西乃山(舊約)之約中。所以現今既然已經認識上帝,就不要再回到那懦弱的小學,情願再作奴僕。(加拉太書4:8-5:1)

. 福音真理的自由與割禮沒有連帶關係和功效。在基督裡的信心是用愛來完全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5:6-6:10)

另外,保羅也辯明基督徒雖然沒有遵守舊約的律法,也一樣有好行為。保羅提出四個宣告:

. 在基督裡的自由不是指自由去為所欲為,乃是指在愛中彼此服侍的自由。這是聖靈在生命中的自然表現。(加拉太書5:13-15)

十一. 雖然基督徒的福音沒有列出可行與不可行的事,但是「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和邪情私慾都釘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書5:24)。因此,基督徒的生活應當有聖靈的果子為標記。(加拉太書5:16-26)

十二. 基督徒是靠聖靈的力量來「成全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6:2)。這與靠自己的努力遵守外在的規條截然不同。(加拉太書6:1-6)

十三. 若要收割永生,就不要順著情慾(按自己的喜好)撒種,而是要順從聖靈(按基督耶穌所賜給我們的新生命)撒種。(加拉太書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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