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作者,著重講論至高上帝的位格,和上帝向人啟示自己的途徑。
<位格>
作者描述天父坐在天上至高的寶座(一3)。這個對上帝的描述,是引自詩篇一一○篇1節。詩篇八篇1節,也有類似的描述。因為本書是寫給猶太人的,所以本書不能避免提及「在至聖所施恩寶座上的上帝的榮耀」。
作者也講論進到上帝面前的途徑,基督是信徒的代求者,因此信徒可以放膽無懼地(十二22至24)親近上帝(七25,十22;比較九24);耶穌已經在父上帝右邊,得著一個有權柄的座位(十二2)。
作者提醒猶太信徒,上帝是活著的。相對地,偶像是死的(比較詩一一五3至8;賽四十六6至7;耶十5至10)。作者勸勉他們,不要回到死的制度裡,但要事奉永生上帝(來九14;比較十31,十二22)。
在本書,火是用作上帝的標記,象徵上帝的審判(十二29)。火在希伯來書中,用來提醒信徒不要離棄永生上帝,信徒如要回到猶太教的舊路,就要受到上帝懲罰的審判。
本書的結束,提到上帝賜人平安(十三20)。即使他們正面對逼迫,上帝仍賜給猶太人平安。
<啟示>
上帝啟示的高峰,就是賜下他自己的兒子(一1至2)。在舊約,上帝用不同的方法,將啟示一點一點的賜給人,但啟示的高峰,就是他的兒子親身降臨。這句經文的意思是,從此以後,已經不再需要有更進一步的啟示了。既有基督的親自降臨,還能夠有更大的關乎上帝的啟示嗎?
作為基督啟示的見證,上帝藉著他的見證人、使徒的手,行使神蹟,證明基督偉大的救恩(二4)。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希伯來書的作者,將自己擺在神蹟世代以外,這說明用神蹟見證的時代已經過去。
上帝至高至大的恩典,已經顯明,因為基督代替人受死。人應該領受和享用上帝藉著基督所彰顯的恩典(十二15)。
希伯來書的主題強調審判,因為希伯來信徒正面臨危險,想要回到猶太教。作者提醒他們,不要踐踏使他們成聖的上帝的兒子,因為拒絕基督的血,會招致上帝的審判(十29)。但是,上帝對他們的審判,是一種懲治——這說明了上帝和他們是一種父子的關係(十二5至13)。到最後,上帝會審判每一個人(十二23),因此,希伯來的信徒不應拒絕這些勸告(十二25);那些有信心的人,要得著賞賜(六10)。
[基督]
基督論是希伯來書一個重要的神學課題。作者在本書強調基督勝過先知(一1至3)、天使(一4至二18)、摩西(三1至四13)及亞倫(四14至十39)。基督是該書教義部分的核心(一至十)。本書之所以著重基督論,因為希伯來書的讀者,正力信仰受逼迫,而且正受試探,想要回到猶太教。作者向他們顯明,回歸猶太教是愚蠢不過的,因為這樣做,是回到更低下的層次,因他們在基督裡,已得到更高的啟示。希伯來書作者,著重介紹基督的各方面,以證明他是更高的一位。
<稱號>
「基督」(受膏者)的名稱,在本書廣泛地使用(三6、14,五5,六1,九11、14、24、28,十一26)。這名字要提醒信徒,受膏者就是君尊的彌賽亞,他已經來臨。在談論更美的聖所的一章(九章),作者四次提到這個名字。作為人祭司的彌賽亞,已經進到天堂,那不是地上的聖所,地上的聖所只是天上真聖所的樣本(九11、24)。彌賽亞已經流出自己的血,施行潔淨(九14),彌賽亞一次過擔當罪惡,並要為了完成救恩再次顯現(九28)。
「耶穌」這個人性的名字,強調耶穌作為一個大祭司的人性,他成就了利未支派的大祭司所不能成就的事(二9,三1,六20,七22,十19,十二2、24,十三12)。耶穌是帶著人性,為每一個人受死(二9)。耶穌是使者,是大祭司,他取代了利未支派的祭司體系(三1)。耶穌進到天上的至聖所,並且根據麥基洗德的等次,作我們的大祭司(六20)。他向我們保證,有一個更美之約,並且為此約作中保(七22,十二24);他流出寶血,讓信徒得以進入至聖所(十19),使人的信心完全(十二2),並且應驗了舊約所預表的救恩(十三12)。
「子」這名詞,是強調耶穌與父的關係(一2、5、8,三6,五5、8,七28)。子比天使更大,子是後裔,是創造者,是維持者,是父的代表(一2)。子與父有特別的關係,在世界的結束,子要作王(一5、8,五5)。子比摩西更大,他擁有對百姓的權柄(三6);子比律法更大,他不會有利未支派祭司的軟弱(七28)。
基督也被稱為永遠的「大祭司」,這位大祭司曾為罪獻上挽回祭(二17)。基督以大祭司的身分,與百姓認同,但是他沒有罪(四15);基督顯現在父神面前(四14),他存到永遠(六20),他是聖潔的、無罪的、無瑕疵的、遠離罪人的,並且是升到高天之上的(七26,九11),最後作為大祭司,在完成了他的任務(八1)。
<神性>
耶穌的神性,可從他所擁有的名字確定。作者在一章8至10節,引用了詩篇四十五篇6至8節及一百零二篇25節的話,但在引文前面,作者說︰「論到子卻說……」這些引用的話是指子而說的,這樣,子就被稱為「上帝」(一8、9)及「主」(一10)。
在一章3節,耶穌的神性更藉著他的本性和身分顯明,他被稱為「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光輝與光體息息相關,二者缺一不可,基督正是這樣作上帝榮耀的光輝。基督為上帝,必須為一,這就是說,二者都是上帝。」
耶穌是上帝本性「精確的表像」(一3),這個字是指,用鑄刻工具所留下的雕刻,正象硬幣,代表了原來的像,耶穌也是這樣將父上帝表明。
作者也說明,耶穌是藉著工作表明他的神性。耶穌是歷世歷代的創造主(一2)。耶穌是維持者,他「使一切按照所指定的時間實現。」
<無罪的人性>
希伯來書作者強調,耶穌有真實的、無暇無疵的人性,讓他可以為人的罪作完全的挽回祭。耶穌有「血肉之體),證明他有真實的人性(二14)。耶穌既是人,他就要愛人類皆受的試探(二18,四15);耶穌是人,所以在面對十字架苦難的時候,他有「大聲哀哭流淚」的經歷(五7)。耶穌為人,所以他要順服上帝(二13,五7)。耶穌雖為完全而真實的人,但他沒有罪——他不會犯罪(四15,七26)。
<祭司>
基督是更榮美的祭司,因為他是根據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而不是根據亞倫祭司的體系。基督所根據麥基洗德祭司體系之所以更美,是因為︰
(Ⅰ)基督的祭司體系是新的,是更好的(七15;比較七7、19、22,八6);
(Ⅱ)基督的祭司體系,是永遠的(七16);
(Ⅲ)基督永遠擁有祭司的身分(七24);
(Ⅳ)基督的祭司身分,是建立在更美之約的基礎上(八6,六13)。
雖然希伯來書的作者也探討其他教義,但很明顯,他將重點放在基督論上。
[聖靈]
雖然希伯來書並不詳細講論聖靈的事,但有幾點需要注意。
(Ⅰ)神蹟的恩賜,是借著聖靈至高的旨意所賜的(二4)。
(Ⅱ)聖靈是聖經的作者(三7,九8,十15)。
(Ⅲ)得著救恩,就必須於聖靈上有分(六4)。
(Ⅳ)藐視基督的救恩,就等於褻讀聖靈(十29)。
[罪]
[罪]
在希伯來書中,作者提到有關罪的教義,是特別針對那些正想歸回猶太教的希伯來信徒而提出的警告,若他們這樣行,就是冒犯了基督。六章4至6節有一個嚴厲的警告,提醒希伯來的基督徒,要是他們已蒙光照,已在救恩上有分,但後來離去,那就不能叫他們再次悔改,再被復興了。上帝指出,如果他們歸回猶太教,他們就是在屬靈上萎縮和退後,他們就是嬰孩;他們不能再得著復興。同一個嚴厲的警告,亦出現在十章26至30節。在基督以外,不再有獻祭;要是他們故意犯罪,回到猶太教,他們也不能在利未的制度中,找到贖罪的祭,他們所有的分,就是等候上帝可怕的審判。
作者警告希伯來信徒,不可硬心(三7至11),他勸勉他們要追求成聖,不要失落上帝的恩典(十二14至15)。他提醒他們,摩西怎樣拒絕暫時的罪中之樂,忍受苦難,忍受艱難(十一25),他們也需要同樣地拒絕罪惡,追求成聖,並接受苦難。不信的罪(沒有信心),是問題的根本;作者警惕他們要丟棄不信的罪,那是一種纏累他們的罪。他們要仰望耶穌,就是他們信心的先鋒,耶穌已經走完了那擺在他前面的路程(十二1至2)。
[救恩]
作者將基督和天使比較,他闡釋天使的一個任務,是為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一14)。作者在講論希伯來書主題之餘,加上二章3節的勸勉︰「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句話暗示,基督是遠勝於舊約的祭物,他已經成就了一個完全的救恩,是借著他的救贖而成的。這警告是針對那些想歸回猶太教的希伯來基督徒。「這麼大」強調基督一次的死,就是叫人得著穩妥的救恩——那是憑牛羊的血,無法獲得的(十4)。
耶穌所完成更美的救恩,就是指他為每個人受死(二9),並且借著這死,「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二10)。耶穌的救恩能叫許多兒子進入榮耀,這說明了救恩的浩大和穩妥。希伯來的基督徒,在舊約之人就得不著這種穩妥。作者進一步強調,基督向父上帝是完全的順服,因此,基督成為「永遠得救的根源」(五9)。希伯來信徒需要認識這些重要真理,但他們心思遲鈍,需要人將信心的基本道理教導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