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對世人從不同的角度去解釋。
一.指這「世界」的人。
1. 約翰:「你們是屬這世界的人」(8:23)。「上帝愛世人(世界),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3:16)。「我所賜的,不像世人(世界)所賜的」(14:27)。「世人(世界)恨你們」(約一3:13)。可見約翰把屬上帝的人和屬世界的人分開,說明世人必會恨惡屬上帝的人。
也因為有這樣的聖經教導,歷來信徒皆此心態來面對世界(世人);一方面不想受世俗世界的污染,另一方面又想在世界中為主作見証。這引發信徒必須以「入世而出世」的方式來面對世界。
二.「肉體」的人:這觀念多從保羅書信中見到。
1. 肉體是有罪的,這是因為罪由一人亞當進入了世界,這罪引致死亡(羅7:5;8:13;林後10:2)。這帶有罪的肉體與屬靈的敵對(羅8)。
2. 指明屬「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15:50)。屬肉體的也不能得神的喜悅,不能領會上帝屬靈的事(林前2:14;羅8:8)。「屬血氣的沒有一個...稱義」(羅3:20)。
三.罪人。
1.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5:19)。
2. 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羅3:23;5:12;加3:22)。死(工價)是從罪來的(羅5:12;6:23)。
3. 但是上帝沒有“放棄”罪人,「稱罪人為義的上帝」(羅4:5)。
4. 「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羅5:6-8;提前1:15;cf.太9:13;可2:17;路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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