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得榮耀──上帝救贖工作的高峰


   
在實質上,稱義與成聖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倘若我們問:為什麼要稱義?答案就是因為我們都有罪,換一個角度說,就是因為我們不聖潔。同樣地,當人勝過罪惡的時候,他也就是聖潔了。而且,成為聖潔又是與稱義一樣,都不是世人靠自己的力量可以做到的。

   
但是,在用詞上,稱義與成聖不完全相同。稱義有法律的含意,成聖涵蓋了生活的層面。因此,在保羅書信中,我們可以看到兩方面的教導:

    第一、要成聖就必需先信耶穌。也就是說,成聖是建立在因信稱義之上。所以基督教談成聖,都說聖潔是稱義的果子。

    第二、因信稱義而不過聖潔的生活,是不可容忍的事。所以他在書信中始終對基督徒強調,有罪的人不能進上帝的國(《加》519-21;《林前》69-11;《弗》55)。

   
他說的這種話絕對沒有違反因信稱義的教導,而是在提醒他們,這是因信稱義最基本的前提,所以他們絕不可以生活在罪中。

   
稱義,我們比較熟悉;得榮耀,恐怕有些人聽到了,頭腦中出現的是一片空白。這是因為我們對西方神學和聖經都瞭解不足,以為因信稱義是聖經中談到救恩時唯一的課題。

   
談到上帝的救贖工作,保羅書信和系統神學都告訴我們,因信稱義不是唯一的內容。

   
在加爾文宗的神學系統中,他們講救恩論的時候,必定是在講稱義之後講成聖。而他們這樣做,在系統神學上,這叫救恩的次序。聖經的根據是《羅馬書》830節所說的話:上帝……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這種編排讓我們看到,因信稱義雖然非常重要,卻不是上帝救贖時所做的唯一工作,同時,也是符合聖潔是稱義的果子這個原則。

   
不過,細心的讀者必定注意到,這段經文在稱義之後不是講成聖,而是得榮耀,而得榮耀在保羅書信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這個名詞在《羅馬書》八章中不只出現一次。在817節,保羅已經說基督徒稱義以後是成為上帝的兒女,而且要與基督同得榮耀。在21節,他又說我們要享兒女自由的榮耀。在《哥林多前書》二章七節,保羅也說上帝的救贖計劃就是要使我們得榮耀。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3章讓我們看到,人有榮耀是看到榮耀的上帝的反照。這是因為稱義以後,信徒成為上帝的兒女,可以經常看到天父的面,經歷聖靈改變生命的大 能。這種榮光的反照表現在信徒的身上主要有兩方面:

    第一、當信徒為主而活的時候,聖靈的大能使他們不犯罪,而且能超越苦難(參《羅》818-39;《林 後》47-18)。在這一點,得榮耀與成聖有重疊之處。

    第二、在主耶穌再來的日子,因著聖靈的大能而復活,像主耶穌有榮耀的身体(《林前》15章;《林後》51-10;《羅》818-25)。這是基督徒因為聖靈的大能完全勝過罪惡和死亡的日子,是上帝救贖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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