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恩派主張的重要教義之一,就是「聖靈的洗」。他們相信靈洗和重生不同,它是繼重生之後而來的,要求大家熱烈追求。先讓我們查考聖經的記錄,然後才討論不見的見解。
「澆灌」在新約聖經中的用法有:「澆灌」(徒2:17-18,33;多3:6),或「倒出」(約2:15;啟16:2-4;16:8;16:10,12;16:17),或「流」(徒23:20;羅3:15;啟16:6),或「漏」(太9:17)。總意是「澆」或「倒」的意思,並不注重「被澆」,「被倒」者方面的情況,乃注重傾倒者方面的動作,也就是主動權在於上帝方面。
我們將按各個經文來討論聖靈充滿及靈洗的事。
一. 路3:16:「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
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
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
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此經文中第一句和第四句是對句。第二句和第三句是對句。第二個對句是比較耶穌和約翰的身份。第一個對句是比較耶穌和約翰的施洗:一個是用水施洗,另一個是用聖靈與火施洗。綜合這兩個對句,我們可結論說,約翰的水洗只有外表的記號,代表猶太人/舊約的悔改潔淨禮(並沒有外在果效),而耶穌的靈洗是內在的洗,代表新約/基督教會的洗(並附有外在果效:滿有聖靈的能力)。
這節經文至少帶出一個重要的真理:耶穌所開始的時代是一個聖靈的時代,其特徵為靈洗,一種內在的洗禮;不再繼續舊約/舊約時代的外在的水洗。每一個來到耶穌面前並接受他的人都要經歷這個內在的聖靈的洗。
何謂「聖靈與火」的洗?讓我們來分析其他符類的經文:
約1:33「聖靈」。 太3:11「聖靈與火」。
可1:8 「聖靈」。 路3:16「聖靈與火」
可見不同的福音書作者對耶穌的施洗有不同的表達。先讓我們來解釋「火」的意思。
按照新約對火的解釋有:太25:41;約15:6;帖後1:7;來10:27;彼後3:10-12;啟20:14-15,這些經文都清楚是指“審判”的意思。也就是說,耶穌所帶來的洗不只是聖靈的洗(第一次來),也帶來審判(第二次再來)。只有約16:9有意加重其意義說明聖靈的來臨多少已經在這世界施行了審判的工作。實在的,大多數的新約經文指火是審判,所以馬可和約翰福音可以單指耶穌來是用「聖靈」施洗,不提「火」的洗;目的是要與施洗約翰的工作直接作比較。
路3:22 耶穌受洗,聖靈降臨。
路4:1 耶穌被聖靈充滿,被聖靈引到曠野受試探。
路4:14 耶穌受試探後,滿有聖靈的能力回到加利利事奉。
路4:16-19 耶穌進入拿撒勒的會堂,讀經說:主的靈在我身上...。
以上經文給我們看到一個清楚的例子,耶穌受洗有聖靈降臨(所謂靈洗),他的生活(勝過試探)是因為聖靈充滿,他的事奉是滿有聖靈的。接下來的經文形容耶穌如何被聖靈充滿,滿有能力的回去加利利傳道。
我們不可單以耶穌作為例子証明靈洗、聖靈充滿、滿有聖靈的解釋。耶穌基督本身是上帝,他可不需要靈洗。為何耶穌又要受洗/受靈洗呢?這不在本文章討論內。(一般的解釋認為他盡諸般的義/印證為上帝的兒子/作為信徒受洗的源頭)
雖然這幾節經文不能說明靈洗和聖靈充滿的解釋,但是它給我們一個答案;就是靈洗、聖靈充滿、滿有聖靈之間的密切關係。這些事多數同時出現,分不開,但卻有分別。聖靈充滿外在的果子是可見的,就是耶穌滿有能力的出去傳福音。
三. 徒2:1-13;2:38-42
「五旬節到,...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他們就被聖靈充滿,...說起別國的話/鄉談。」(徒2:1-13)
這是第一次有關聖靈降臨和靈洗的記載,一方面應驗了施洗約翰和耶穌的預言(徒1:4-5),另一方面說明了一個新時代/聖靈時代的開始。
「大風吹過,充滿...如火焰」可見當時聖靈降臨時的景像:聖靈(希伯來文ruah=靈/風)如風一般吹動,充滿(filled),如火焰(應驗珥2:28-32景像)。
可以這麼說:聖靈充滿有時是緊接著靈洗之後的結果(果效),接著是門徒滿有能力和膽量的以其他的鄉談來傳講福音。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徒2:38-42)。
這記錄是連接著五旬節的事情。把它和徒2:1-13擺在一起分析比較適切。「奉耶穌的名受洗」即是接受耶穌的施洗/或耶穌所吩咐使徒門的洗禮(太28:19)。
我們必須留意彼得在此的談話,也是當時真實的情況,就是當他們悔改、奉耶穌的名受洗(水禮)、罪就得著赦免、接著就領受聖靈(靈洗)。這四件事是同時發生的。並沒有時間上的分別。這裡的信徒領受了聖靈,接著就有聖靈充滿(滿有聖靈的能力)這外在的表現來証明。
四. 徒8:14-17
「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上帝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兩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
這是一個真實的事件,就是撒瑪利亞人相信了福音,彼得約翰去按手使他們受聖靈。這事件至少說明三個實事:
一.彼得約翰代表耶路撒冷教會正式接納撒瑪利亞人加入教會,這破除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幾百年來的仇視。深信這是上帝的旨意而如此安排。
二.証實了使徒從耶穌領受的特別權柄(太16:18-19;28:18-19)。(以上一.和二,一起說明了為何撒瑪利亞信徒受洗後要隔一段時間等使徒來促成這件事。我們可以肯定的說這受洗和靈洗的間隔是獨特的,只發生在這裡。以後受洗和靈洗並沒有這時間上的分別)
三.信徒們領受了聖靈(靈洗)。「他們受了聖靈」當然由聖靈充滿/滿有聖靈的
能力這果效辨別出來。
五. 徒10:44-48
「彼得還說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為聽見他們說方言...於是彼得...給他們施洗...」。
「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上帝為大...」。可見在此“方言”及“稱讚上帝為大”是聖靈降臨時一個外在的記號,與五旬節的「一樣」。讓其他人看見而証明這些外邦人受了聖靈。關於這裡說方言的記錄,有兩個解答:
一.說方言和讚美上帝為大是一些外在記號証明信徒領受了聖靈。並不是每一次的靈洗皆帶來方言或其他的外在記號。
二.這時的處境說明聖靈使用這記號幫助外邦人信徒向猶太人信徒証明他們領受了聖靈。因為當時的猶太人極困難接受外邦人進入自己的群體。
六. 徒19:1-7
「保羅...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說:是(施洗)約翰的洗...保羅聽這話,就奉主耶穌的主受洗。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說方言,又說預言。」
使徒行傳中第四次的靈洗發生在施洗約翰的門徒身上。不要忘記,這段聖經的記述是在保羅第三次的行程中,大約55年,距離之前那聖靈降臨在哥尼流的身上的經文(徒10:44-48)19年以後。當然,路加有意說明,保羅的行動印證了施洗約翰和耶穌及彼得所說的話:「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這件事讓我們見到,接受聖靈或靈洗的方法是悔改信主(接受耶穌為救主)。 施洗約翰傳的只是悔改的信息,沒有真正叫人接受那復活的基督為救主。保羅向他們講解福音的信息以後,為他們按手印証他所傳的是真實的。保羅,作為一位使 徒,有這樣按手的的權柄,聖靈也藉著這樣的行動在這些人身上印証保羅的傳講。這些人也藉著領受聖靈歸入基督,成為教會的一份子。同樣在哥尼流家中的情況, 當聖靈降臨在這些信徒身上時,他們有“說方言”及“說預言”的外在記號。
我們可結論說:
一. 從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可見領受靈洗早從施洗約翰的預言中就清楚說明。耶穌也是那位把聖靈的洗(靈洗)帶 來的人。只要奉耶穌的名施洗就是促成了靈洗的工作。受了靈洗以後,必然有聖靈充滿/滿有聖靈的能力這果效。這聖靈充滿時,有時會出現鄉談/說方言/行神蹟 /讚美上帝/說預言/傳講福音,這些皆是一些外在的記號。按著今日處境的需要,就如當是哥尼流和以弗所的處境,相信今日聖靈一樣會在信徒身上使用更多的記 號來証明他們是受了聖靈,例如,熱心的事奉上帝、傳福音、讚美上帝、為主作見証、講解聖經、說方言、行神蹟等等。
二. 接受聖靈或靈洗的必須先悔改信主;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一切悔改信主的人,只要奉耶穌的名受洗,都可以接受聖靈或是靈洗。
從多次的記錄中,也可見「聖靈的洗」、「聖靈澆灌」、「受聖靈」是可以混合使用的名詞。而「聖靈充滿」,除了曾用於信徒受聖靈的經歷(徒2:4)之外,也常常單獨用於信徒受聖靈以後屢次再得充滿之經歷(徒4:8,31;6:3;7:55;9:17;11:24;13:9,52)。可見「聖靈充滿」不像其他三種講法,它在信徒的靈性中是多次發生的。
三. 從 使徒行傳的記述,路加似乎抱著一個目的來記錄聖靈的工作:教會如何從耶路撒冷開始,然後至撒瑪利亞,最後至外邦之地,帶領門徒傳福音和建立教會。這不只是 應驗了耶穌的預言及使命,也讓受書人提阿非羅見到這福音如何傳到外邦地和教會如何被建立起來。任何初期教會中靈洗、聖靈充滿、說方言之事的發生皆必須在這 大前提之下來認識。不可以把每一個事件抽離這主所要成就的目的獨立分析其意義。也就是說,這些聖靈事件的發生都是為了要完成傳福音的廣傳和教會建立。路加 目的不是要寫“聖靈行傳”,而是要寫福音如何藉著“使徒的行傳”由耶路撒冷傳至外邦地,而聖靈是如何在當中促成這傳福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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