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新約的牧養事工模式


  我將按著教會的各種事工來探討這課題,例如,傳道、崇拜聚會、團契、教導、紀律、對抗異端、關懷事工、捐助、行政管理、鼓勵和挽回、宣教等等事工形式來分析新約的牧養模式。

一.傳道(及醫治)

  傳道(傳講/講道/宣揚)是新約最主要的牧養事工,遠勝過其他一切事工。主耶穌開始出來傳道(太4:12-17)。這傳道的內容是:時候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要悔改,信福音(可1:15)。 可見傳道必定有其內容。這是新約清楚記載的。耶穌對自己的傳道是有計劃的,先在加利利一帶,然後才是耶路撒冷。附在傳道工作的 是醫治的事工。因為當時傳 道所及之處,見許多人有這樣的需要,主耶穌也因為看見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而憐憫他們,因此醫治、趕鬼、行神蹟。今日教會輔導事工可比較當日的醫治工作。

  路加一早就記錄耶穌在會堂作釋經式的講道(路4:18-21)。初早期教會對傳道/講道事工也不容遲緩,使徒行傳多次記載使徒們的傳道工作:彼得兩次的講道,保羅在各地的講道,亞略巴古的講道信息被清楚記述下來(徒17)。使徒在忙碌行政事工中忽然醒覺說:「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6:4)。

    保羅說他到哥林多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講上帝的奧秘」(林前2:1)。保羅並且認為他被上帝賜給這職份是「要把上帝的道理傳得全備」(西1:25)。更吩咐提摩太要當「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對提多,保羅教導說:「這傳揚的責任,是上帝交託了我」,要求提多「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

  保羅捉準任何機會傳講上帝的道:在非斯都的申訴前(徒26:24),因此是「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4:2)。

  希伯來書開頭就說明上帝在古時是藉著先知「曉諭」,在末世是上帝的兒子「曉諭」我們。

  最後,天使將「永遠的福音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啟14:6)。

二.崇拜和其他團契聚會

    崇拜聚會原本是猶太人在安息日的聚會,路加形容耶穌在「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敬拜。

  教會一開始在五旬節成立後,立刻施行崇拜和聚會的事工(徒2:42,46-47)。在聚會中他們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原文:團契)、擘餅(聖餐)、祈禱、讚美上帝。

    保羅指明聚會事工要辦得好(林前11:17,18,20;14:23,34)。

  希伯來書特別說明「不可停止聚會」(來10:25)。

    當然,按著猶太人的聚會習慣,唱詩讚美是附帶在許多聚會之中。基督教也承繼了這優良傳統。今日教會的音樂事工也應這形式出事。

三.教導事工

  馬太把耶穌對信徒的倫理教導談論擺在第一組的談論中,可見教導事工的重要。許多時候,這些資料是對初信者的教導。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指責也含有教導的性質,目的是要門徒不要學習法利賽人的行為(太23)。當然,耶穌在差派門徒出去作宣教事工之前也教導一番(太10)。一些特別的教會課題,例如離婚之事、如何對待小孩子、如何對待錢財等等也必須指導(太19)。最後還說,「凡我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28:20)。

    路加卻是藉著耶穌的事蹟和使徒們的行傳來教導提阿非羅這位慕道初信者(路加-使徒)。

  保羅看重教導事工,幾乎每一卷書信都是要教導受書人,在教義、在信徒生活行為、教會問題、面對逼迫、面對異端等等都一一給以指正。

  提摩太前書,提多書等都是保羅對提摩太和提多個人的教導/指導。

  雅各書就是對信徒錯誤行為的指正和教導書信。一方面指導信徒如何面對試驗(雅2-17),另一方面指導信徒如何以好行為來見証信心(雅2:14)。甚至教導信徒如何作生意(雅4:13)。

  彼得前書可說是專門教導信徒如何面對和應付逼迫。

四.紀律事工

    耶穌處理紀律時,雖然接受律法的功用(太5:17),但是卻不受律法的轄制(約12:1-12)。

  亞拿尼亞夫婦欺哄聖靈的事由彼得立刻採取紀律(徒5:1-11)。
    哥林多前書可說是保羅處理教會問題的書信,保羅按步就班,先處理哥林多教會提出的兩個問題,然後才處理他所聽來的五個問題。當面對嚴重錯誤,紀律必須標明:「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5:2),「這樣的人你們不可與他相交,連吃飯都不可」(林前5:11)。

  處理教會重要問題,不管是宣教策略或是教義性問題,有時也把它們帶到大會中(徒15)。

  帖後3:6更說明如果「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教訓,就當遠離他」。
    希伯來書特別說明上帝的管教是必然的,也是對信徒有益的(來12:5-11)。
    當然,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証人不要收(提前5:19)。

五.對抗異端事工

    因著處境的需要,在新約資料中不時察見作者教導如何面對各種類的異端邪說。太24:261指出,「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裡...不要信」。

    歌羅西書更是教導信徒如何面對異端邪說:「要謹慎...」(西2:8)。

    從約翰一書中看見作者如何指導信徒對抗異端(約一2:18-19;4:1-6)。

    帖撒羅尼迦後書可算是一卷對抗異端的書信。保羅不只是要求信徒抗拒異端,並且講明該異端是怎樣的。

    希伯來書指明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來13:9)。

    彼得後書第二章也是教導信徒如何防備假教師。

六.關懷事工

  這裡所指的關懷事工是指教會對有需要(不管是經濟或是靈命上的需要)的信徒的供給和關懷。

  使徒行傳因為處境的出現,不得不特別為關懷事工設立執事來管理(徒6:1-5)。

  希伯來書提出說「要彼此相顧(關懷照顧)」(來10:24),更「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來13:2)。

七.捐助事工

    這裡所指的捐助事工是教會之間的互相捐助。當時由耶路撒冷和安提阿所發展出去的教會已遍及羅馬國其他的地區。有三個形式隱約可見:

  一.耶路撒冷母會的需要:林前16:1-4保羅要求哥林多教會捐助耶路撒冷教會。其他教會已這樣作,同時要求這捐助是按計劃來進行,在每個主日都募捐。另外,林後8-9章都是談論捐助的事。保羅也說出捐助的原則:一是應該慷慨,另外是要樂意不可勉強。保羅也見証說其他馬其頓教會是多麼「多了力量」的樂捐。這次的捐助是給耶路撒冷教會的貧窮聖徒(羅16:25-27)。不知是什麼原因耶路撒冷有那麼多的貧窮聖徒?一般上有兩個解釋:一是耶路撒冷教會開展許多救濟窮人的事工,另外猜測當時耶路撒冷正處於飢荒時期。

    不管是教會的救濟事工或處境的需要,捐助事工一早就在新約的教會中進行著。

  二.教會或信徒的需要:熱心的「記念窮人」(加2:10)。 「分給那缺少的人」(弗4:28)。馬太福音記述耶穌對捐助善行的教導(太6:1-4)。相信馬太這裡所指的捐助包括信徒對社會一般慈善的捐助。捐助的事當然是出於基督的愛心,但承繼猶太人的認識是一個善行公益之事。希伯來書更提醒信徒不可忘記捐助的事工,因為這是上帝所喜悅的(來13:16)。並且行善不可喪志(帖後3:13)。

  三.教會同工的需要:保羅曾經多次受腓力比教會的供給(腓4:15),保羅也把這些捐助當著是獻給上帝馨香的祭物。

八.行政管理事工

  當教會隨著人數的增加,使徒們不得不特別設立行政架構來應付這些需要。

  設立執事管理飯食的事(徒6)。

    按著需要,有監督,執事,女執事(提前3)。並要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這說明當時的教會行政已有清楚的模式。另外,教會與教會之間也有密切的聯絡(15;林後9:1-5)

九.鼓勵和挽回事工

  新約中許多資料都屬於鼓勵、勸勉和挽回的談話。

  「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把他挽回過來」(加6:1)。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三章含有許多保羅的勸勉。目的是要信徒堅持主的教訓,另一方面勸勉信徒如何勤力工作不要管閒事。

  提摩太後書可以說是保羅個人向提摩太的鼓勵並欲挽回他事奉冷淡的心志。

  希伯來書可以說是一卷鼓勵、勸勉和挽回冷淡信徒的書信。當多除了有五個勸勉的部份,整卷書的談論就是要以教義作為挽回冷淡信心的基礎。作者苦口婆心,引經據典,諸般辯証,都是為了鼓勵和挽回的事工。

  在腓利門書保羅短短數言目的是要向腓利門挽回和接受阿尼西母這位信主了的弟兄。

  無論啟示錄是多麼的談論著末世所要發生的事情,但是參考其當時背景,信徒是落在逼迫中,作者就是要藉著這些啟示文學資料來挽回落在逼迫中的信徒。

十.宣教/傳福音事工

  馬太福音把宣教事工擺在第二組的談論(第十章),緊接第一組關於基督徒倫理教導談論之後。可見宣教事工在馬太中佔重要的地位。太9:35-38固然是第十章的導論,馬太先肯定門徒所作的宣教事工完全是由耶穌而來,也必須遵照耶穌的指示。耶穌是:一.「走遍各城各鄉」,二.「宣講天國福音,又醫治」,三.「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四.「要收的莊稼多,...打發工人...收莊稼」。可見馬太說明門徒所要作的宣教事工必須建基於這四個理由。今日教會的宣教事工也必須建基於這四個不變的理由。

  接下來,一.耶穌「叫」(呼召)門徒,二.「給他們權柄」,三.耶穌「差...去」(10:3)當然是「隨走隨傳...醫治...」,這裡說明傳福音的優先,提供關懷需要的排次,四.「吩咐他們」不只要這些宣教士有清楚的宣教地區,也因為當時耶穌的處境只想他們作短宣的形式。

  宣教的態度也清楚指明:有五樣東西不要帶說明要依靠上帝的供應,因為當時的猶太人都會招待同為十二支派的猶太人。最後還說明出去作宣教事工如羊進入狼群,必須以靈巧和馴良來應付一切的危險。馬太至最後說出宣教事工是耶穌所吩咐的大使命(28:18-19)。當然,在宣教事工中,耶穌也吩咐門徒要為信主者施洗(太28:19)。

  約翰對宣教事工含比較重的神學意義。在第四章,藉著耶穌和撒瑪利亞婦人的談話,不只要表達說耶穌一早就有意向與猶太人敵對的撒瑪利亞人傳福音,並且藉著耶穌與門徒的談話(4:35-43)指明宣教事工是不需要等待“未來”的。

  路加福音使徒行傳對宣教事工的表達最為顯著。一開始就說明耶穌有意向「窮人...瞎眼的...被擄的」(路4:18)及邀請「到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瞎眼的,而且出去到路上和蘺芭那裡,勉強人進來」(路14:21-23),後來在使徒行傳說明教會如何一早就開始宣教工作,由耶路撒冷開始(徒2)至撒瑪利亞(徒8:5),然後至外邦人(徒10),最後由安提阿教會差派保羅等人把福音傳至地中海一帶國家。當然,附著宣教事工的發展卻見到許多新教會/新堂被植立。

  保羅書信雖沒有明顯地形容宣教事工,但是在書信中卻不時表達宣教心意。羅1:10,15看出保羅未去羅馬之前就先寫信過去為了要嘗一嘗把福音傳給羅馬的人。林前4:15保羅說是他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他們。

  在宣教的記述中,我們見到各類型的宣教對象/群體:有猶太人、猶僑、撒瑪利亞人、外邦人。社會各階層群體也被反映出來:有作官的(徒10:1;17:34;18:8)、有猶太學者(徒18:24)、有術士(徒19:19)、有作買賣的(徒16:14)。

結論:新約的牧養模式是開放式和多元化的,使徒們和初早期教會,一方面存著一個心志 要繼續主耶穌基督在地上的工作,另一方面隨著處境的需要而提供不同類形的牧養模式。我們今日的教會可從新約的牧養模式中找到這個最好的參照系統:一方面繼 續不斷的承續主耶穌基督在地上的工作,另一方面卻隨著處境的需要而提出不同類形的牧養模式,為的是要建立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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