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爾文派
照加爾文派的立場,他們贊成聖徒的堅忍,即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解釋認為既然上帝從墮落的人群中,照他的
預定,無條件揀選一些人得永生,他們必然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認為如果得救的人能失去他的救恩,那麼上帝預定的旨意便不完全,而上帝拯救人的功效就不確定。
顯然,預定揀選的教義把得救的確定性(certainty)抱括在內。韋斯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第十七條第一點說明這立場:「上帝在他愛子裡接納的人蒙有效的呼召,乃聖靈所聖化,不能完全從恩典的狀態背離,或最後離開恩典,卻必定堅持到底,永遠得救。」
加爾文派繼續提出這立場的論點:
一. 聖徒的堅忍是「在基督裡」的教義的邏輯的結論,因為得的人有分於基督的義,不能拒絕擁有(disown)的。
二. 得救不只是地位的取得,乃是生命性質永遠的更新。得救是從聖靈而生(約3:5),信徒有聖靈的居住(林前6:19),重生的事實不能改變。
三. 永生與失喪不能相容(約10:28),主必拯救到底(羅8:31-39;來7:25;彼前1:3-5)。
更進一步解釋說,既然人憑自由意志選擇了救恩,就不會再憑自由意志放棄救恩,這樣的想法只不過是人的邏輯罷了。(註一)
如果問起為何一些“信了主的人”或“基督徒”跌倒離棄主,答案是這些人原本就不是上帝預定得救的人,只不過在表面上看來是信主的人或是基督徒。
二. 亞米紐派
亞米紐的跟從者向多特會議(Synod of Dort)所提出的抗辯文(Sententia Remonstrantium)對這問題的立場原來相當溫和,只認為基督徒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的神學問題需要進一步研討。後來亞米紐派才漸漸的提出,認為信徒有離棄主,從恩典的地位墮落可能性。這裡特別指“可能性”(possible)。提出以下的論據:
一. 經文中有對背道的警告。保羅說:「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隱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西1:23)。另外,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多次提出類的經文(來2:1;3:12-14;6:4-8)。
二. 聖經中出現許多背道者,如掃羅,賣主的猶大,亞拿尼亞與撒非喇,許米乃與亞力山大(提前1:19-20),腓理徒(提後2:16-18),底馬(提後4:10)。
三. 教會史上有許多背道者,尤其是頭三百年的逼迫時代。今天,教會中仍然有許多背道的事發生。
結論:我們對於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的問題極難取一個派別的說法。但是,有幾個要點是必須肯定的:
一. 必須堅持上帝的保守。這保守與世人的保險不相同。決定最後得救的還是上帝。
二. “在基督裡”並不是一個空洞沒有內容(效力)的神學口號。堅持那些在基督裡的必然後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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