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成聖」的特徵
神是成聖的源頭,人有成聖的責任,而且成聖是漸進的:
- 神是成聖的源頭:神不但稱人為義,也使人成為聖潔(帖前5: 23-24;林前6: 11;羅15: 16)。
- 人有成聖的責任:不同於重生和稱義,人在成聖過程中有責任,因此聖經一再督促信徒要追求聖潔(林後7: 1;帖前4: 3-4;來12: 14;彼前1: 22),然而要靠著聖靈能力的推動來完成。
- 成聖是漸進的:它的過程包括人一生的生命,而且一個人越是在成聖的行程上有進展,就會越察覺自己的不完全,如保羅的經歷(腓3: 8;12-14)。
- 脫去舊人換上新人:脫去是消極,穿上是積極,以致活出新生命的樣式
- 本質的改變 - 我們的「舊人」(帶著犯罪本性的老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罪身已經滅絕;而我們的「新人」(得著重生新生命的新我)已經與基督同復活,新生命開始在我們身上活躍(羅6: 4-6)。
- 奮鬥的過程 - 人生來就有罪性,既使在重生後,也難免偶爾被過犯所勝,因此,信徒應當長進的路程中,努力奮鬥,活出基督的樣式,成為新造的人(羅7: 21-25)。
- 全人的成聖 - 當聖潔的種子植入信徒的心中,就會影響整個人,神就會成就以下工作:
- 予屬靈智慧:「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歌羅西1: 9)。
- 制服邪情私慾:「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5: 24)。
- 潔淨良心功能:「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來9: 14)。
- 改變意志能力:「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 13)。
- 成為聖靈居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林前6: 19)。
- 結出聖靈果子:「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5: 22)。
- 效法基督:耶穌基督一生以遵行天父的旨意為念,就成了我們效法的榜樣
- 追隨基督 - 耶穌屢次呼召信徒來跟從祂,然而若要在信心上有長進,信徒必須繼續跟隨基督(約6: 66-68)。因此,耶穌要求他們要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路9: 23;太19: 21, 23, 29)。
- 仿效基督 - 基督作為信徒效法的榜樣有:謙讓、寬容、愛心、忍耐等(腓2: 5-8;西3: 13;弗5: 2)。
- 善行的定義:基督徒「善行」的標準是依據神的啟示,因此
- 凡聖經中訓示的美德 - 我們都應該愛慕追求,而聖經沒有訓示的,不能擅自推論,而加諸在自己和別人身上,否則就成了律法主義。
- 善行的實踐出自內心 - 不只是外表的順從,因為神洞察人的內心(詩139: 23-24),而且也必須是出於信心的行為,否則就成了誇耀自己的功德。
- 善行的功用:善行是功用,而非「功績」
- 當避免的事 - 我們必須避免把善行看作功德,把它當作「抵罪」或得賞的依據。
- 當去做的事 - 神應許行善的給獎賞,但這是「恩典的賞賜」,不是「應得的代價」,何況行善的原動力乃是「聖靈」,如聖經所言﹕「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5: 25)。
- 善行的必要:如雅各所言「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 17)
- 信徒應盡的本分 - 善行是信徒應盡的本分,藉此榮耀神,如耶穌在「登山寶訓」所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 16),並吸引世人來歸向神。
- 信徒應結的果子 - 不但表明得救者感恩的回應,也是信心的憑証「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但現今 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 19, 22)。
四. 「成聖」與「善行」
善行在成聖過程中有一定的角色:
三. 「成聖」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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