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形容所應許的彌賽亞國度,給人的印象常是一個地上的王國(賽九,十一;摩九11至15等);但是,在另一些經文中,上帝國的特徵似乎是上帝的統治權柄(詩一O 五19,一四五11、13)。換言之,上帝國是一個「轄區」,也是一種「轄治」。
耶穌基督論及上帝國時,這兩種意義也一樣存在,而且似乎是以「轄治」為基本的質素。這一點可從主禱文中看出:當他教導門徒祈求「你的國臨到」以後,他跟著教他們說:「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在這禱文中,上帝國降臨的最基本意義,便是他的旨意被遵守。
耶穌基督談及他的國度,也曾多次指出他的國度與世上的帝國絕不一樣。在彼拉多面前,他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約十八36)
這句話顯然表示上帝國不是以武力建立的地上王國。其次,當雅各與約翰要求在天國中居首位時,耶穌基督教導他的門徒說:「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可十42至43)
統治天國的方法,不是依循世上的鐵腕政策與暴君制度;得權柄的途徑,是依靠捨己的事奉。
從
行為的要求看,天國對人的要求,也以屬天的品格為標準。耶穌基督在世時,並不廢止舊約律法的要求,他一生遵行上帝的律法,而他責備法利賽人,並不是因為他
們 謹守十分一奉獻的命令,而是說:「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廿三23)
在同樣的原則下,他討論潔淨的問題時對法利賽人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可七20)
內心的潔淨,才是基本引導人聖潔的關鍵;外表行為的規範,並不能除掉內心的污穢。因此,他論及進天國的條件亦是從內心著手。「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這種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不但止於不謀殺,而且是禁止導致謀殺的心態:咒罵和懷怨(太五18至48)。
另一方面,耶穌所談論的國度,確實是在地上彰顯出來。在主禱文中,上帝的旨意是要在地上被遵行。根據這禱文,我們甚至可以為上帝國下定義說:「上帝的國就是上帝的旨意通行無阻的地方。」
因此,主耶穌說:「我若靠上帝的靈趕鬼,這就是上帝的國臨到你們了。」(太十二28)
上帝國的降臨,是在地上彰顯權柄,趕走污鬼。
因此,耶穌基督在世時,雖然強調「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他卻不否定物質的需要,而且也將這一切包括在上帝的恩典中。在主禱文中,地上生活的需要──「我們日用的飲食」──,與赦罪和勝過罪惡的需要同樣是禱告的項目。世人追求上帝的國和他的義之後,「這些東西」──地上的衣食住行──部會蒙上帝賜予(太六33)。同樣,他與少年財主討論上帝國的問題時,說出「永生」是上帝國主要的內容(太十九16至31)。這永生的價值勝過人地上一切的財物,但是,在上帝的恩典中,當他賜下永生時,也給人百倍的「房屋、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和田地。」(29節)
更進一步說,上帝國不僅包括物質的世界,而且最終必定彰顯在世界上。這可從三方面看出:
第一、上帝國彰顯之前,必有死人復活與審判(太八11至12);
第二、耶穌論及復活的時候(太十九28),指出這是一個宇宙性的新生;
第三、當他提審判時,他提到與眾天使降臨,而且義人要「承受那創世以來……所預備的國。」(太廿五31至46)
這些話也都是舊約的應許的實現(參但七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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