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 星期日

聖經所用的文字

1)舊約所用的文字 
     舊約全書 除了拉四:8至六:18、拉七:12-26、耶十二:11及但二:4至七:28使用蘭文外,其餘均使用希伯來文。因為希伯來文一種圖畫(象形)文字,能把  神在祂百姓之中的作為,活潑生動地描繪出來。並因希伯來文是一種親切、富感情的言語,它不單單訴諸人的頭腦或理性之中,更進入人的內心和情感裡面。因著 希伯來文有描繪並親切而生動的特質, 神選用它來表達舊約傳記式的真理。
2)新約所用的文字 
     新約全書 乃是用希臘文寫成的,因為希臘文是一種智慧的言語,它需要經過頭腦的思想,而不單是從心裡想到,就說出來的。希臘文更適用於將 神所啟示之溝通思想或是反 映編篡整理,好使它成為一種簡單的傳達方式。它比希伯來文更易於把可靠的變成可了解的言語。正因這原故,新約希臘文是最好效的媒介,用以表達新約的真理。 由於希臘文具有一種技術上的精確性,那是希伯來文所缺乏的,因此舊約的希伯來文所表達的一般性神學真理,在新約希臘文中,便能精確而簡潔地陳述出來。另 外,希臘在當時幾乎是一種全世界通用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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