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馬太福音作者
初期教會的作家,引用此書次數之多,遠遠超過其他三卷福音書,可見本書的重要性。本書並沒有清楚指明誰是作者。然而,早期教會一向視使徒馬太為本書的作者。約在主後325年,優西比烏(Eusebius)引述帕皮亞(約在主後100年)的說法,提及馬太曾用亞蘭文把主的啟示寫下,再由後人譯成希臘文。
1. 名字-馬太意思為上帝的禮物,猶太名字為利未(可2:14;路5:27)),當他成為主的門徒後,改名為馬太。
2. 家庭-他的父親是亞勒腓(可2:14),但並非馬可福音3:18節所述雅各的父親。他迦百農城的人。
3. 職業-他是稅吏,為羅馬政府所聘,向同胞徵稅。因此職位涉及個人利益和貪污,為猶太人所蔑視。
4. 財富-稅吏通常是有財富的,他可以在家中舉行大筵席(路5:29) 。
5. 門徒-可能在耶穌呼召他前(可3:13-19;路6:12-16),已經聽聞耶穌講道。耶穌呼召他前,不知是否早已知道他有這能力,以其速記的知識和精確的數字頭腦,寫成了《馬太福音》。他在十二使徒中,是較為不惹人注目的一員,別人沒有理由利用他為偽著的作者。
6. 死亡-有些記載說馬太是為主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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