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 星期日

聖經這本書


  《聖經》(The Bible)是基督教(或天主教)的經典,基督教的信仰和教義的知識皆是出自這書。歷代以來,它是基督教會和基督徒信仰和宗教生活最高權威的指示,是無法被取代的經書。現在讓我們更深入的認識這本「天下第一大經」(The First Book),或「書中之書」(Book of Books ),或「天下奇書」(The Miracle Book)。這本聖經單在18001950年約一百五十年之間總共印刷了十五億本。現今的翻譯本已超過了二千種文字,百分之九十七的人類可直接用他們的文字或方言來閱讀聖經。雖然聖經的古抄本成為最有價值的古董,但是它真正的價值不在於多少錢,乃是千萬人可以藉著閱讀聖經而認識耶穌基督,並且獲得生命(20:31)
 
名稱
  《聖經》這名詞是來自希臘文的βιβλια,這字在中文聖經中出現了廿次之多。除了羅馬書一章二節及提後三章十五節的原文是使用「聖經」這詞之外,其他的經文在原文中都是使用「經」這字,而中文聖經則把這字翻譯為「聖經」(22:29;12:24;4:16;24:32,45;2:22;5:39;1:16;17:2,11;18:24,28;15:4;林前15:3,4;3:8,22;提後3:16)。新約所使用的「經」這字一般是指舊約聖經(21:42;12:10;24:27;9:17等等)。另外,英文的Bible是從希臘文直譯過來的。當時的猶太人和基督徒也使用γραφη (拉丁文譯為Scripture,「經書」)來形容他們常使用的聖經,例如,太21:42「這經」、羅1:2「聖經」、約12:34「律法」、路24:44「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徒28:23「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等等來形容所用的聖經。
  至於「新舊約聖經」這詞語則是來自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614節的用法。保羅稱猶太人的經典為「舊約」,而稱他和當時的信徒為「新約」的執事。在舊約時期,當時的人稱他們的經書為「約書」(王下23:2)。保羅也在加4:24提到「兩約」。希伯來書的作者在8:78使用「前約」和「後約」來說明兩個不同的啟示時期。因此,後來初期教會的信徒自稱他們是在「新約」裡,而耶穌是用他的寶血立了這「新約」,故有立約的杯(26:28;20:22)。從此,我們使用「舊約」(Old Testament)指聖經前三十九卷書,而使用「新約」(New Testament)指聖經後面的二十七卷書。
 
形成
  《聖經》的起源或形成是一個神蹟。它是 由六十六本書卷,超過四十多位不同時代的作者,經過一千五百多年的時間逐漸寫成的。雖然這四十多位作者處在不同的時期,終生未謀面,但是他們所寫的書卷卻 可以組合成一本完整無瑕疵的書。而今日我們所擁有的聖經是經過許多次的抄錄、傳遞、逼迫、翻譯而來的。
在公元303年,羅馬王帝多克里先(Diocletian)下 令焚毀所有的聖經,但是它至今(至一九八四年)已被翻譯成一千八百多種語言(整本新舊約),單行本(福音書)已被翻譯超多過二千多種語言或方言。每年全世 界的銷售量平均達三千六百萬本。單單在一九七九年,聯合聖經公會就銷售了五億一百萬本(全部或部分)的聖經。可見,每年聖經的銷售量勝過世界上任何一本 書。
 
正典
  正典(Canon)這字的意思是「此理」(6:16)。所謂正典著作(Canonical Writings)乃是指那些構成信仰和宗教生活的規範書卷。後來漸漸成為新舊約目錄之專用名詞。表示這些書卷都是上帝所啟示的(聖經本身使用「默示」(inspiration)這個字(提後3:16))。「默示」的原意是指“上帝的靈吹氣而成”。這也是大公教會/全世界基督教會所接納為正統及唯一的經書。
  舊約正典有三十九卷,經文是以猶太人的語文希伯文寫成的(當中有一小部分是用亞蘭文寫成,例如,但以理書七至十二章)。
  新約正典有二十七卷,經文則以當時地中海一帶國家通用的希臘文語文寫成。
如今,釋經學已成為解釋以上這些正典書卷的一門學問或技巧。許多釋經學者正在努力地按著正義分解真理的道,把上帝的話語解明出來,讓信徒明白真道,實踐真理。
 
排列次序
A.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排列分為三部:
 
  律法(Torah):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先知(Nebiim):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
  書卷(Kethubim):詩篇、箴言、約伯記、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但以理書、以斯拉、尼希米、歷代志(上、下)
 
  總共是二十四卷,因為在希伯來文舊約中,撒母耳記、列王紀、歷代志都不分上、下,以斯拉與尼希米及十二小先知書合為一本書,原因是這幾卷書都寫於同一個卷軸中。
 
B.希臘文舊約一般稱為七十士譯本(The Septuagint,縮寫LXX)。拉丁文、英文、中文聖經皆沿用七十士譯本的次序來分類,雖然中英文的舊約都是由希伯來文舊約翻譯而來,然而卻沒有沿用其次序去分類。
 
  中、英文聖經的排列也分為三部:歷史書(五經和史著)、詩歌書、先知書。同時七十士譯本也把「次經」包括入內。
 
C.新約聖經的排列次序多是根據亞他那修(公元367)或是迦太基大會(公元397)所通過決定,雖然之前新約早已形成。引用該大會對新約的話說:「新約書卷有福音四卷、使徒行傳一卷、保羅書信十三卷,還有一封給希伯來人的書卷也是他寫的、使徒彼得的信有兩封、約翰的三封、雅各一封、猶太一封,及一本約翰啟示錄。」
 
次經和偽經
  舊約三十九卷及新約二十七卷所組成的《聖經》是基督教教會所承認及接納的正典。
正典的組成經過了很長的時間,在過程當中又有許多文件也隨著這些正典書卷一起傳遞和閱讀。因而後來初期教會的教父和多次的大公會議經過了多次的鑑定,才決定把六十六卷歸納為「正典」,另一些經卷定為「次經」(apocrypha),有一些更判定為「偽經」(pseudepigrapha)
 
  基督教所承認的舊約次經共有十四卷(天主教卻接納十五卷的次經)。天主教在1546年舉行天特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時把次經接納編入聖經之內,稱這些次經為「旁經」。次經多是寫於兩約中間時期,也多以啟示文學形式寫成。計有:所羅門的智慧、傳道經、多比傳、猶滴傳、以斯拉上下卷、瑪喀比上下卷、巴錄書、耶利米書信、以斯帖記補篇、亞薩利亞禱言、蘇撒娜傳、比勒與大龍。
 
  新約的「次經」也有十一卷,初期教會把 它們與「正典」隔開是因為它們不是使徒所寫或在監視下被教會閱讀的。計有:巴拿巴書、革利免一、二書、黑馬牧人書、十二使徒遺訓、彼得啟示錄、保羅行傳、 老底嘉書、希伯來福音書、玻利甲致腓利比書、伊格那修七書信。一般上,我們只承認次經的參考價值,卻沒有接納它們為正典。
 
  舊約的偽經也有三十多卷,新約的偽經有四十五卷那麼多(不詳列)。教會沒有接納偽經,反而判定它們為“假”的經書。
 
  有句話用來辨別這些經書,就是:「正典是上帝的話,次經是人的話,偽經是神話。」
 
抄本和譯本
  聖經所有的原稿已失去,相信這是因為初期教會在受到逼迫時遺失了或被毀壞了。如今留下來的是許許多多原稿的抄本。今天不同語文的譯本聖經都是從這些抄本中鑑定出來的。當時的書寫材料先是一些蒲草本(Papyrus),後來是用牛皮(Vellum)(提後4:13)。此外,當時各地教會有一些專門人員負責抄寫聖經。直至十五世紀發明了印刷術以後,抄謄聖經的工作才停止。如今我們所擁有的聖經手抄本,包括整本或部分的,不少過二萬五千份。而從事研究這些抄本的是聖經鑑定學者的專門工作。一些著名的手抄本有:
    西乃山古抄本(Codex Sanaiticus)
    梵諦岡古抄本(Codex Vaticanus)
    亞歷山大古抄本(Codex Alexandranus)
 
  一九四七年開始,在死海邊昆蘭山谷發了現許多古卷,稱為「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多是舊約希伯來文的抄本。
  聖經的古譯本也是我們今天聖經譯本重要的參考資料。基督教有許多古譯本,例如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敘利亞譯本、埃塞俄比亞譯本等等。猶太教也有亞蘭文譯本,稱為他彌谷(Targum)
  關於三十多本不同的英文譯本和多本不同的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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