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耶穌是主(馬太福音 11:1-12:50)


  施洗約翰所預言的審判已經開始;一個人在最後審判時所得到的評分會根據他現在對耶穌的話和工作的反應來決定(11:2-6)。

像傳報祂的信息的人一樣,耶穌也遇到許多敵對祂和對祂極其冷漠的人(7-19節)。雖然耶穌的職事有恩典相隨,但那些拒絕祂的人,就要接受最嚴厲的審判(20-24節)。然而另有一些人──那些卑微的、勞苦擔重擔的,和受教的,知道(透過聖父和聖子的啟示)「天地的主」也是「柔和謙卑的」上帝;祂來了,叫那些信從祂的人得享安息(25-30節)。

作為領進新時代的那一位(12:6),耶穌廢除舊約禮儀方面的律例;但作為安息日的主(第8節),祂支持第四條誡命(1-8節)。真正的安息(11:29)歸與那些以善行和憐恤(12:7-14)遵守律法的人(參5:17-20);他們是以上帝僕人的態度來行事的(15-21節)。

法利賽人視耶穌為破壞安息日的人,因此他們說祂行神蹟的能力是從撒但而來的(22-24節)。

耶穌的回答是:事實剛好相反,祂所引進的治權正是要粉碎撒但的國度(25-29節),有意地拒絕這真理,就是褻瀆聖靈,犯了不可赦免的罪(30-32節);指控耶穌之人的話(第24節)已顯明他們將來必被定罪(33-37節)。

祂又說:求神蹟的也必蒙允,耶穌復活的神蹟就是這個要求的實現,但縱使這一個神蹟,也需要有人去傳和有人相信(38-42節)。

儘管經歷了耶穌趕鬼的神蹟(甚至領受了這經歷的正確詮釋),也比不上接受祂的教訓,和委身於祂(43-50節)那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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