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舊約部份
首先要先討論舊約正典的問題。猶太人自古把舊約聖經分為三部份:律法書、先知書和其他聖卷(又稱「著作」)。
近代聖經學者對舊約正典的經過及其年代並沒有一致的說法。好些學者認為正典的形成開始於公元前621年猶大王約西亞在位時。根據列王記下廿二章的記載,當時的大祭司在聖殿裡找到一本法律書(一般相信為申命記),交到國王手裡,國王讀後心知以色列民沒有遵行書上的誡命將導致上帝的懲罰。故召集所有的領袖一同到聖殿去,王當眾宣讀律法書,並向上帝立約,要聽從他,遵守他的法律和書上規定的一切誡命。全體人民也都答應遵守這約,律法書遂公開而隆重的被認定是神聖的正典。
也有學者認為律法書成為正典是在先知以斯拉和尼希米時代才確定的。以色列人從巴比倫返回耶路撒冷後,先知以斯拉在人民面前鄭重宣讀上帝的律法書,人民痛悔認罪(尼希米記八章)。從那時起律法書才成為正典。
另有人主張,律法書成為正典應遠溯摩西時代,因為摩西把上帝的命令傳給人民時,全體人民同聲回答:「上帝的話,我們一定遵行。」
可見當時人們對摩西所宣讀的約書已經有了正典的觀念。其後的兩次事件不過是重新強化這一觀念罷了!
在猶太人眼中,律法書的地位遠超過其他部份,認為律法書佔有無與倫比的最崇高地位。律法書被列入正典,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任何疑問。
在以斯拉時代
舊約各書中有的還未出現。以斯拉不可能親自完成了全部舊約正典的編校工作。不過根據以斯拉記七章和尼希米記八章的記載,我們或者可以說,以斯拉本人和他率
領下的一群學者對舊約各書的蒐集和校定曾經出過力,而部份的短篇先知書也可能是在這時期寫成的。不管如何,舊約正典第二部份先知書在以斯拉時代大概已經截
止。比起律法書,先知書中有兩卷「約拿書」和「以西結書」在猶太學者中引起頗多爭論。但終究還是被人民接納為正典。
至於其他聖卷,在猶太人心目中,這一部份歸入正典跟律法書或先知書不同,是一本一本被接納歸入的(亦即前二者是集體被認定的)。這些書多半不在經常的崇拜中宣讀,只在特定的場合中宣讀(亦即前二者是常在經常的崇拜聚會中宣讀)。
一般同意這些書是在西元90年的雅尼亞會議中確定的,但不是說這一部份的書在會議前不受重視。在古代一本書的出現必須先有廣大的讀者,因為這樣才有人肯費時費力從事於抄書(那時可沒有印刷術),以滿足民間需求。對於未來討論的新約正典也是如此,並不是因為會議決定後書才盛行,而是先有一些(也沒有比正典的數量多多少)盛行的書才開會決定哪一些可以被接納為正典,而會議的結果也得由民間的接受程度來驗證(這點可由新約的正典形成歷史來說明)。
當然,比起前兩部份,這些書引起略多的爭議。有四本書「箴言」、「傳道書」、「雅歌」、「以斯帖記」發生過爭議。
由以上的資料我們看出正典的形成並不依靠任何權威人士或會議加以審定,以色列人民從無數的歷史事件和自己的經歷體驗,深信舊約聖經的話出自上帝,它所產生的力量對整個民族或個人來說,都超越人所能理解的,他所發出的權威又是那麼自然而不可抗拒(找不出以色列人有為舊約正典的書目分黨結派的資料),這一切都成為他們承認和接受正典的根據(當然,有些主觀成分),所謂某某權威人物或會議的鑑定或承認,反而是形式上的問題罷了。
二、新約部份:
第一世紀的信徒還沒有一部叫「新約」的書給他們念,但也無妨。因為當時有許多跟從過耶穌的門徒,和親眼看見耶穌,聽過他教訓的人都可以成為耶穌的見證人,把耶穌的教訓以在場者的資格傳給別人。亦即初期的福音是以口傳的方式為主。
另一方面當時印刷術尚未發明,凡有創作須靠手抄始能成書。抄一本書工程很大,成本昂貴,不是一般人負擔得起的。而耶穌的門徒多是無產階級,要替師尊出書,卻也不是一件易事,更不用說當時根本不太有需要了。
基督徒進入第二世紀後及面對著雙重的危機,一方面受羅馬帝國的迫害,一方面有異端邪說的衝擊。其中有馬吉安一人,主張根源於諾斯底主義(希臘的學派)的異端,影響許多人,並編訂其認定的正典。包含路加福音及保羅的十封書信與他自己的作品(與現行新約正典差異不大,表示那些書信與福音早已盛行)。因馬吉安認為其他三本福音書有濃厚的猶太色彩(想必這三卷也十分盛行),故不列入正典。
在這種情形下教會自然要採取行動(之前可能也沒有想到要編正典),然而新約正典的形成歷時不短。最初的經目大約在公元170年編訂,與現在的正典比較,多了兩卷「偽經」,但缺少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參書和希伯來書。這一次的書目可說是因為異端的壓力催逼產生出來的。
到了第二世紀的後半期,教會需要正典的觀念更加普遍,對當時流行於教會間的經卷也逐漸有了一致的認識,四福音與保羅書信同樣被高舉。不過西坡律陀所開列的書目中仍含有前文所述的兩卷偽經。
第三世紀後教會重要的領袖均發表了有關正典經目的主張,對於西元170年的書目所包括的各卷大多沒有異議(兩卷偽經則仍受爭議),而較有問題的是希伯來書與一些教會公函(希伯來書遇到的主要是作者不能確定的問題)。史家優西比烏曾綜合各地教會的意見,把正典經目分為三類:
1.確定的經卷:四福音、保羅書信、使徒行傳、彼得前書、約翰壹書與啟示錄。
2.存疑的經卷:雅各書、彼得後書、約翰二三書與猶大書。
3.杜撰和捏造的:偽經。
到了第四世紀,教會對新約正典的經目看法更趨一致,西元367年阿他拿修擬定了新約正典27部,與今日的新約全書相同。西元397年迦太基會議中也通過了相同的一份經目,得到所有教會的贊同,至此新約正典編訂完成。
一般同意保羅書信在新約諸書中最先被輯成專集。但在這以前他的書已經在流傳中,可參見彼得後書三章15-16節中將對保羅書信的稱讚。其被編入正典沒受到什麼阻力。四福音亦很順利的被納入正典,阿他拿修於西元367年的文告中亦提及四福音早在西元200年以前即被全教會無異議的接納為正典。其餘各經卷則在經過多年的嚴格考驗後被接納為正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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