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權柄之表現(馬太福音8:1-9:38)
耶穌在教導中用言語表達了祂的權柄之後(7:28、29),就付諸實行,以一連串的醫治神蹟,使人親眼看見祂的權能,同時在這一切事情上祂也再顯明自己就是以賽亞所說的神僕(8:17)。
祂用口裏所出的話語,就潔淨了一個長大痳瘋的人,治好百夫長的僕人和一個患血漏的婦人(8:1-13,9:20-22);祂撫摸病人,熱病就退了,死人也復活過來(8:14、15,9:23-25)。
祂用言語,也用動作醫治瞎子(9:27-31);作為一個與人同在的上帝,祂要求門徒無條件地盡忠(8:18-22);雖然祂連動物所享有的天然保障也缺乏(第20節),但卻藉著平靜風浪(23-27節)顯示祂在自然界內的主權,也顯出祂的神性;與魔鬼正面衝突時,耶穌顯然比他們高超(28-34,9:32、33);祂行使上帝本身的主權,宣佈罪得赦免(9:1-8),並呼召罪人悔改,作祂的門徒(9-13節);國度來臨所帶來的喜悅少不了對國度完成的期盼(14-17節);9章35至38節的總結是四章23至25節的迴響,叫人回想五至七章的教導,也為下一篇講論作一個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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