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典的觀念
教
會誕生時,正典已在她的手中。使徒的社眾從不知道,如果沒有權威的經文,情況會變成怎樣。他們那猶太教的傳統根基向他們保證︰自從摩西的日子,他們已有默
示的經卷。況且,耶穌由受試探到釘十架,都經常引用舊約(參考太四
4、7、10,五18,十35),這正有力地見證了猶太傳統的神聖地位。甚至,耶穌的對頭也從沒有指示他曾對聖經不忠。那時,對聖經的解釋也許引起過尖銳
的衝突,但對它的權威則鮮有爭論。而且,耶穌不單肯定舊約的權威,還認為自己成全了舊約︰「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
應驗。」(路二十四 44)彼得在講道時引用約珥書(徒二
16—21、32、33)反映了一個事實,就是教會在五旬節誕生的時候,舊約及基督的教訓已經組合起來,成為教會的正典。
上帝的啟示是結
合了話語和行動。如果摩西不加以解釋,埃及的十災可能只被視為巧合的自然災害︰大衛登上以色列的王位,然後佔領耶路撒冷一事,如果沒有撒母耳和拿單說出其
中的真正意義,就只會成為中東政治舞台上的一次小漩渦;如果耶穌沒有說出他的死,是為多人作贖價,那麼,釘十架便會被視為羅馬處決罪犯的另一次事例。
聖經的正典,是信徒所信服的作品和教訓,是具有權威性的,它不是教會所擁有的一件奢侈品,而是上帝逐步啟示的必然又必需的成果。上帝在歷史中,以行動和言語啟示自己,他一直看護保守,務求使他的話語和行動的性質,被正確地保存下來。這些記載,就是現有的正典。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