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典”(Canon,希臘文kan0n),意指一個“準則”(rule);當“正典”一語用在聖經書卷之上時,它是指一套被接納為有權威去規範人的信仰和生活的書卷;
2. 聖經本身已有“正典”的意識。聖經裡有幾處地方(可參以下的經文)指出它本身是有一個範圍,不容許人隨意增刪:
a. 申四2;“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
b. 申十二32: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c. 箴三十6:“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
d. 彼後三15b-16:“……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些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e. 啟二十二18-19:“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 上帝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3. 雖然上述經文所說的“正典”是有著不同的範圍(例如申四2,十二32所說的不會包括申命記以後的聖經書卷,而彼後三15b-16所說的“別的經書”必然包括了申命記以後的舊約書卷,甚至可能也包括新約某部分早已流傳的書卷),但這不過是因為上述經文在啟示的進程上是在不同的時間位置上,它們背後的意識卻是一致的:上帝已將某些啟示和書卷界定為一個有規範、有權威的集成,不容許人隨意增刪。
4. 新約聖經有新約聖經的正典;舊約聖經有舊約聖經的正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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