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傳門徒的託付(馬太福音10:1-42)
基督吩咐門徒為收取莊稼的工作禱告後,便親自設立十二門徒,賜給他們使徒的權柄,並派他們出去收割祂的莊稼(9:37-10:4)。
這段教訓一方面針對使徒當時的使命(5-15節),另一方面也針對教會更廣的責任(16-42節);目前使徒要集中向猶太人傳福音(第6節),並為外邦人的福音工作做好準備(28:19)。
願意接受使徒及其信息的人,是「配得平安」的,拒絕使徒的,就是「不配得」的(11-15節);在更廣的宣教工場中,門徒必會遭受逼迫(16、19、24、25節),但事實上,這些逼迫會幫助他們見證上帝(17-23節)。
上帝會救助祂忠心的傳道者(19-23節),審判那些壓迫他們和不認基督的人(26-39節)。那些傳報福音和接受福音的人,有上帝的賞賜等待著他們(37-4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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