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新約中舊約的目的是要觀察出新約作者們如何解釋聖經。換句話說,他們的解經必然就是今日基督教解經的基礎,解經者必須倣效或以這些解經法作為權威的參考。
在福音書,發現許多耶穌直接或間接引用和註解舊約的經文。按照一般的認識,這些耶穌所講的話是隔開一段時間以後才被記錄下來。因此各福音書作者對耶穌使用舊約的記錄稍有不同。但是深信這些記錄的來源都是來自耶穌。根據龍格那哥(R. Longenecker)的統計,共有三十九個舊約經文是直接引用,三個舊約經文是間接引用,還有許許多多舊約的詞句、字眼或是經文片段是耶穌對舊約的註解。
首先,討論耶穌所引用的經文背景。今日聖經的研究,肯定了新約中大部份舊約引用是依據七十士譯本(LXX)而來。例如:
一.可7:6;太15:8是引用賽29:13(LXX)的「所以拜我也是枉然」,而不是從《瑪所拉版本》或《他耳目》的「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
二.路4:18是引用賽61:1(LXX)的「瞎眼的得看見」而不是《瑪所拉版本》的「被囚的出監牢」。
三.太21:16引用詩8:2 (LXX)的「完全了讚美的話」而不是《瑪所拉版本》的「建立了能力」。
可
見七十士譯本(LXX)聖經是耶穌所用,也更適合福音書的內容。這裏令學者迷惑,一方面是耶穌是向一些猶太人或講亞蘭話的人講話,為何要用希臘語聖經呢?
是否是希臘文是當時的普通話?但是,據我們所知,猶太人仍然是講希伯來語或亞蘭話的。另一方面,是否是後來的福音書作者因為要對更多的讀者群而把耶穌原本
使用的希伯來文經文改去希臘文呢?任何一個提議都有可能。不管怎樣,希伯來文的《瑪所拉版本》和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都是被接納的正典聖經。
* 釋經方法和態度:
一.無可否認,耶穌常常直接引用舊約的經文,也自然地取其表面的“字義”。例如,申6:4;利19:18(兩條最大的誡命),申8:3;6:16;6:13(在試探時所用的三個經文),創2:24(=可7:10)等等。
二.在解釋時,耶穌也應用《米特拉斯》(midrash)的第一條原則:從淺辯論至深。「何況..豈不...」與猶太人的用法一樣。例如,太7:11(路11:13);太10:25;路12:28;約7:23。
三.最特別的引用莫過於是作「末世性」(應許--實現)的註解。基督徒稱這為「彌賽亞式」的解經法。(以下只列一二)
a.可12:10「匠人所棄的石頭...」(詩118:22 LXX)。耶穌引用來指著自己。
b.可14:27引用亞13:7「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應用於自己的處境。
c.可15:34「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來自詩22:1。
d.可14:62「人子...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但7:13)是指著自己而說。
e.聖經學者不能肯定耶穌是否引用賽52:13-53:12(受苦的僕人/彌賽亞)和詩22(受苦的義人)在自己身上。因為福音書沒有直接引用言兩處的經文。間接的經文有可10:44;15:34。在昆蘭人的《讚美詩章》(Songs of Thanksgiving/Hadayoth)作者曾引用詩22和賽52-53把自己當著是這位人物。在此可見耶穌與昆蘭人的「末世釋經法」或「這就是那了」(pesher/This Is That)解經法相似。
四.有一些引用比較難斷定是否是從舊約而來。例如,可10:38;14:36中的“杯”是否從賽51:17-23;詩11:6;16:5;75:8;116:13而來。另外,太10:6中“以色列家迷失的羊”是否是從賽53:6而來。
結論:從耶穌的解經中,首先我們發現耶穌或是使徒們,因為當時是處在希臘文的社會,因此比較喜歡引用七十士譯本的經文。同時也觀察到耶穌的解經法與當時猶太人的解經法在形式上(in form)有許多相似之處。末世論式雖然形式相似,但是內容(content)卻不相同;耶穌卻是要指明衪就是位彌賽亞。今日的基督教同樣地接受七十士譯本為正典。在末世論的解釋上,卻接受耶穌的解釋,並規定只有這麼多處的彌賽亞經文,不再加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